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直属机构,驻略有关单位:
《略阳县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经县政府审定,现在印发给你们,请面向群众公开宣传。各镇、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总结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
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略阳县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略阳县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县2014年工作实际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概述、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分解细化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载体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及收费与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和行政投诉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及附表七个部分。《报告》中涉及相关数据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报告》将通过汉中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略阳县政府网站、政府微博微信、政务公开栏、县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县档案馆)、广播电视等载体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一、概述
2014年,我县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中省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不断加强组织领导,以《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汉政办发〔2014〕16号)要求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发布工作,细化公开内容,完善和创新公开载体,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加强监督考核,全面提升公开数量和质量,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和表达权,全力推进透明政府、法治政府建设。
二、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分解细化落实情况
(一)细化方案,落实任务。明确专人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县政府中心工作,制定下发了《略阳县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略政办发〔2014〕85号),对加强主动公开、推行行政权力公开、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明确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和公开时限,做到了任务到部门、责任到人,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稳步推进。
(二)强化考核,督促落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县依法行政考核,进一步明确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严格要求部门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同时,县信息办通过现场培训、电话指导、巡回检查等方式,督促指导各镇、各部门按要求开展工作,强化部门承办人员技术培训,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创新渠道,扩大公开。我县在现有政府信息公开栏、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政务微博、广播电视等公开载体的基础上,于10月下旬开发并运行略阳县政府官方微信,通过这种新型传播媒介公开政府信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和公开覆盖面,提高了信息公开的多样性和全面性,受到了广大群众认可和欢迎。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截至12月底,我县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各镇政府和部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6200余条;通过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其他公开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500余条,“略阳发布”政务微博公开信息610条;政府微信公开信息45期。
目前,我县已经建成略阳县电子政务网站群,下设“略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集中对外公开政府信息,实现各镇和政府部门全覆盖。同时,建设了政府微博和微信,同步对外公开政府信息。设立了县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县档案馆),各镇、各部门均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和政务公开栏。
2014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内容重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民生事项;各级政府中心工作动态,各类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县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支出;各项惠民政策宣传及落实情况;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情况;行政权利运行及行政许可项目办理情况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及收费与减免情况
2014年,通过网站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4件。申请内容涉及政策查询、招考信息咨询、环保投诉等,接待现场申请2起,涉及土地规划、征地补偿等。依申请公开信息均按时限回复了申请人,回复率100%。按照有关规定,今年未发生任何收费行为。
按照《保密法》的相关规定,凡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不予公开,未发生泄密事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和行政投诉情况
2014年我县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请。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县各级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条例》要求和建设公开透明政府、法治政府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想认识不高,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工作推进相对滞后;部分单位公开范围不全面,公开信息重点不突出,公开工作规范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严格落实《条例》和上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2015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条例》,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条例》宣传力度,切实增强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二是认真组织学习培训,每年举行一次党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三是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掌握中省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四是强化监督考核,采取月统计、季通报、年考核的方式,定期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全面有效落实,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为各公开主体单位的新常态。五是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互动优势,广泛征求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取长补短,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六是按照上级要求,在现有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级党政网站等公开载体的作用,做好各级党务公开和各镇村务公开工作,使信息公开面不断延伸,让群众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