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住建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将略阳县住建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局公开工作,根据县政府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服务群众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相关保密法规的要求,加强规范化管理,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工作重点始终放在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关心的民生信息等方面。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技能,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目标责任考核中。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明确了机构、分管领导和责任人。
(二)完善制度载体,提升规范管理。经过近年来的培训学习,我局制定了一套符合实际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管理机制、依申请公开管理机制。同时积极运用政务微博、广播电视等受众面广、群众易于接受的传播媒体,重点公开民生类信息,增强政民互动,切实为群众提供服务。
(三)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升综合能力。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培训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举措。每年我局会依照县上要求积极组织专人学习培训,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法、网站操作和存在的问题解决方法等业务技能进行了系统培训。同时,不定期与县政府信息办联系沟通进行现场指导培训,解决问题,进一步提升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情况。2017年1月至12月底,通过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8条,累计发布238余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重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民生事项;各类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财政预决算;各项惠民政策宣传及落实情况;行政许可项目办理情况等。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17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有待改进。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未公开或公开不全面的信息主要有:上级下达年度任务目标责任和分解落实情况、区域规划、上年度财政决算、重大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统计信息等。
二是由于人员变动,未能做好衔接,有工作脱节现象;内部监督管理机制欠缺,未能督促工作人员及时更新信息。
三是信息公开的不够全面,一般政务类信息较多,帮助群众解决困难问题的民生事项信息相对较少。
五、2018年度工作思路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将按照《条例》和县政府的要求,进一步采取措施改进工作:
一是严格按照县政府对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安排部署,扎实做好行政审批政审批事项、“三公经费”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开等五项重点工作。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博等公开载体的建设管理,对照县政府网站绩效考评办法要求,重点在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等方面下功夫,化繁从简、突出重点,努力提升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向县政府信息办学习沟通,提升业务技能。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