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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446-2-ZXGK/2018-0504001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人力社保局 文    号: 略人社发〔2018〕37号
 

各镇(街道办)人民政府,县级各工作部门,县直各事业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1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试考核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在本工种、本岗位工作,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列入报考范围:

1.2017年底前学徒学习期满或新聘人员见习、试用期满,2017年度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初级工考核。

2.工作年限10年以上(截至2018年9月30日,下同)并持有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5年以上(截至2018年9月30日,下同),2017年度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中级工考核。

3.工作年限20年以上并持有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5年以上,2017年度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高级工考核。

4.工作年限25年以上并持有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5年以上,2017年度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技师考核。

(二)破格条件

1.在省(部)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十名,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获得成果并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以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工勤人员报考时均可放宽工作年限5年。

2.在市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十名,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获得成果并有市级以上成果证书以及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工勤人员报考时均可放宽工作年限2年。

二、考核(评)工种

1.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共24个)

综合管理员、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公路养护工、计算机文字录入员、农艺工、兽医防疫员、种苗工、造林工、车工、钳工、电工、水暖工、锅炉工、中式烹调工、客房服务员、水土保持防治工、财会员、中药药剂员、西药药剂员、护理员、广播电视值机员、保管员、环境保护工。

2.技师(共23个)

综合管理员、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公路养护工、计算机系统操作工、农艺工、兽医防疫员、育苗工、造林工、车工、钳工、电工、管道工、锅炉工、中式烹调工、旅店服务员、水土保持防治工、财会员、药剂员、护理员、广播电视值机员、保管员、环境保护工。

三、考核(评)内容与成绩评定

1.考核(评)内容

初、中、高级工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基础、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技师考评内容包括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基础、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2.成绩评定

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基础实行百分制计分办法,实际操作考核实行合格评定。

初、中级工实际操作考核合格,专业理论和职业道德基础考试成绩均在60分以上者为合格。

高级工实际操作考核合格,专业理论与职业道德基础两门考试成绩总分达到省定高级工合格分数线以上者为合格。

技师实际操作考核合格,专业理论与职业道德基础两门考试成绩总分达到省定合格分数线者,方具有参加综合评审资格,评审合格者为考评合格。

各等级考试成绩当年有效,均不再予以保留。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发文之日起至5月18日止(5月14日-18日现场报名缴费)。

2.报名方式:今年仍采取网上报名和纸质报名同时进行。

操作程序:登录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网上办事→人才队伍→机关事业单位工考管理系统,按报名须知提示进行报名。

考生本人或者考生单位进行网络报名,打印审批表(正反面打印,升等级一份、技师两份),考生带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即身份证复印件,工勤证书原件、复印件,工龄材料原件、复印件,本人照片,报考驾驶员工种需同时提供驾驶证复印件)到单位初审,初审合格后单位在审批表上签章,留存考生材料,预收考核费,教材费。注意:升等级考核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技师提交三张两寸近期免冠照片。

考生单位带签章后的审批表、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见上文)到县人社局工资福利科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现场预缴费、预定教材。

现场审核地点:县人力资源大厦9楼910室,电话4820277。

注意:考生或考生单位登陆各自账户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核(评)时间

申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的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基础考试在7月7日(周六)进行。实际操作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评)培训收费

升等级考核、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考评收费按省人社厅《关于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收费标准和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函〔2016〕49号)规定执行。进行技师评审人员,收取个人评审费。收取的考试费用于支付命题、制卷、阅卷、保密、监考、巡考、考场租金等与考试相关的费用支出。

七、有关具体问题的规定及注意事项

1.已经具备岗位等级证书,因岗位调整需变更工种的,按照技术工种相关相近原则经本单位同意报市工考办审核批准,方可参加同等级相应工种考核。

2.为加强职业道德基础教育,对在本单位上年度考核中不合格者,受过降资、警告等处分且处分期未满者,一律不准参加本年度报名考试。

3.相关单位应向申报考核人员宣讲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和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做好考前教育工作。对在考试中作弊等违犯考场纪律的人员,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取消全部考试成绩并通报全市,同时取消考试资格一年(其他违纪人员处理按照原国人部发[2007]25号文件《关于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4.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是技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岗位等级考核是加强技能人才队伍职业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工勤技能人员的切身利益和技术水平的充分发挥,关系到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的培训、考核、使用及待遇相结合的用人激励机制的落实和完善。各机关、事业单位要严格按文件规定执行,及时通知本单位、系统应考人员,认真做好考核准备工作。

                        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3日

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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