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聚丰公司(原制锁厂)公租房B、C单元生活用水
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略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受略阳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委托拟对略阳县聚丰公司(原制锁厂)公租房B、C单元生活用水改造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依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现进行单一
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一、采购项目名称:略阳县聚丰公司(原制锁厂)公租房B、C单元生活用水改造项目
二、采购人:略阳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地址:略阳县菜籽坝新区
电话:0916-4831311
三、采购代理机构:略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略阳县电厂路
电话:0916-4822998
四、采购内容:
略阳县聚丰公司(原制锁厂)公租房B、C单元生活用水改造项目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按照略阳县政府对略阳县聚丰公司(原制锁厂)公租房B、C单元生活用水问题指示精神,为了尽快解决原制锁厂公租房居民生活用水问题,改善居民用水质量,确保居民用水安全,需要选择专业性强、信誉度高的企业作为项目实施单位。陕西省水务集团略阳县水务有限公司属于略阳县城区居民供水实施专营单位,供水、施工、后期服务均能满足需求。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陕西省水务集团略阳县水务有限公司
公示的期限:2018年7月5日—2018年7月12日
七、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下附表)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略阳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略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同时抄送至略阳县财政局。
附: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
略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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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单位 |
略阳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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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阳县聚丰公司(原制锁厂)公租房B、C单元生活用水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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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金额 |
98.5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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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陕西省水务集团略阳县水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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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1 论证 意 见 |
1.原有供水系统为地下室水箱+变频供水设备加压供水,经使用后存在问题较多,现改造为罐式无负压供水设备,对原有管道及水表进行更换,方案可行。 2.根据住户使用人数对项目进行核算。 同意单一来源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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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姓名 |
徐京 |
职称 |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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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陕西中航建筑设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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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2 论证 意 见 |
本工程改造采用无负压供水设备,分区供水一户一表方案,防止供水二次污染。该方案合理、经济,所选设备合理,略阳县水务有限公司市场信誉度高。 同意按照单一来源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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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姓名 |
李建勋 |
职务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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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汉中市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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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3 论证 意 见 |
本工程为公租房二次供水改造项目,关系民生,不仅工期紧,且对改造质量及后期服务都有严格要求,为保障本工程如期保质保量完成,需选择专业性强有实力的施工企业。由于略阳县供水工程专业施工企业较少,唯有略阳县水务有限公司能满足相应资金、技术及后期服务的相关要求,故略阳县水务有限公司可作为单一来源采购单位承担本项目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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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姓名 |
姜骅 |
职称 |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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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汉台区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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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4论证 意 见 |
1. 本项目改造设计由供水部门实施,科学、合理,可有效避免与用户的供水纠纷。 2. 设备选型采用国内一线品牌,性价比高,且易于维护、保障。 同意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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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姓名 |
李晓舟 |
职称 |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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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汉中市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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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5论证 意见 |
1. 实施方案可行。实施中对采购的设备应严格把关,必须是正规厂家,有可靠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2. 实施中严把安装质量关,确保安装质量验收达到一次合格。 3. 工程造价应严格控制在最高限价以内。 同意该项目由略阳县水务有限公司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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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姓名 |
李宪金 |
职称 |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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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汉中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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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6论证 意 见 |
根据公租房B、C单元供水现状情况,住户饮水安全确实存在风险,故同意对B、C单元住户供水改造。选用两台供水设备均要满足用户供水要求,选用水表、阀门等符合要求。 同意单一来源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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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姓名 |
王小平 |
职称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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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汉中市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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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7论证 意 见 |
略阳县制锁厂公租房修建于2012年,其中公租房为B、C两个单元,均为二次供水系统水箱加变频水泵加压供水。1.原供水设施标准低,维护保养不完善,供水系统故障率高,供水不正常不安全;2、水箱运行管理不到位,供水系统二次污染不能完全杜绝。存在极高的安全分险;3、设备能耗高,效率低;4、设备漏损严重总表与分表计量误差较大,每年造成水费误差额达3万元之多,用户意见大,管理也无法正常抄表收费。为解决制锁厂公租房小区居民生活用水问题,改善居民用水质量,确保居民用水安全。经汇报县政府同意,决定对B、C单元生活用水实施改造。由陕西省水务集团略阳县水务有限公司提供设计方案并组织施工建设,该公司属于略阳县城区居民供水实施专营单位,供水及施工均能达到需求。因此同意陕西省水务集团略阳县水务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唯一供应商,承担改造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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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姓名 |
万长霞 |
职务 |
科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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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略阳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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