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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略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465-7-10_C/2018-0725001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略政办发〔2018〕66号
 

兴州街道办、五龙洞镇、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局、公安局、国土局:

《略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5日

略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加快解决我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根据《汉中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汉环函〔2018〕96号)和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检查发现问题,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切实加强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依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全面整治水源地保护区内生产生活行为;完善穿越水源地保护区交通警示制度和生活、农业面源污染问题,防止对饮用水源造成污染等。

二、整治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集中整治,扎实做好我县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整改工作。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1.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两侧河岸外延100米的陆域范围内有6户村民。

整改措施:移民安置。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牵头单位:兴州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水利局、国土局。

2.水源地沿河均有少量农田(约20亩)。

整改措施:对水源地沿河范围内少量农田实施退耕。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牵头单位:兴州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林业局、国土局、农业局、水利局。

3.县乡公路(通五龙洞镇金池院村)穿越水源地保护区,水源地划分前即存在,该公路为历史遗留问题,且为通镇唯一公路。

整改措施:加强管理,规范建设防撞护栏,事故导流槽、应急池、限速标牌、摄像头等设施。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

牵头单位:交通局

配合单位:五龙洞镇、水利局、国土局、公安局。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镇办、县级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面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紧密结合实际,按照整改方案及完成时限要求,细化整改整治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二)加强监督检查。县环保局要联合政府督查室,加强对整改项目的监督检查,对重点整改项目逐一跟踪落实,确保各项措施整改到位。各有关镇办、县级有关部门要于每月1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县环保局,环保局汇总整理后报市政府。

(三)建立长效机制。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长效管理机制,举一反三,进一步梳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落实,确保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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