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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申报陕西省绿化模范县的报告
索引号: 01604465-7-06_B/2018-0717002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略政字〔2018〕27号
 

市绿化委员会:

根据《省绿化委关于评选陕西省绿化模范城市模范县模范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陕绿委发〔2018〕3号),经逐项对标自查和认真整改,我县已具备省绿化模范县申报条件,请予以审核推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绿化概况

我县位于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汉中盆地西缘,地处陕甘川三省交界地带,素有“秦蜀襟带”之称。全县辖15个镇2个街道办事处145个村20个社区,总人口20.1万。县境内地形地貌总体轮廊呈高山狭谷特征,山体植被茂密、森林生物种类繁多,以嘉陵江和汉江水系为主的河流水系资源丰富,造就了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属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和长江中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地。

近年来,我县认真实施国家天保、退耕和重点防护林等绿化造林工程,积极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省级园林城市、生态文明示范县和环保模范城市等多项创建活动,围绕生态旅游和美丽乡村建设为中心实施了众多绿化项目,建成了以十天高速公路、309省道和宝成铁路沿线为代表的绿色长廊;宝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和嘉陵江流域湿地为代表的重点生态保护区;五龙洞国家AAAA级森林公园景区、八渡河氐羌民俗旅游带为代表的森林观光旅游品牌; 县城南山生态休闲公园、灵岩寺风景名胜区、八渡河水上景观和八渡河广场为代表的城区休闲场所;金家河镇玫瑰园、接官亭镇草莓采摘园、响水沟生态观光园和百余家独具特色的农家乐为代表的乡村度假游产品。通过坚持不懈开展绿化工作,我县已初步建设成为生态宜居、环境优美、森林绿化成效显著的示范县。

二、绿化机构人员状况

我县成立了绿化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县长担任,分管副县长任副主任,根据《县编办关于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略编办发〔2013〕12号),县绿委会办公室“设在林业局,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1职,所需编制在林业系统内部调整”。目前,办公室有专职工作人员7人,其中林业中级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2人、管理人员5人。为了更好地促进国土绿化工作,县林业、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相应成立了行业绿化工作组,由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具体实施绿化工作的业务单位、科室为成员,结合各自业务开展城市、乡村、山地、河流、道路等绿化工作。县科技、财政等部门成立了国土绿化科技支撑、资金投入工作组,做好支持保障。

三、各项绿化指标

经自查整改,我县各项绿化指标均已达标,具体数据见附件《陕西省绿化模范县核验申请表》。

四、森林质量

我县地处内陆腹地,受大陆性气候和海洋性气候影响,四季分明,是亚热带北缘山地暖温带湿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3.2℃,年平均降雨量826毫米。土地总面积282882公顷,林地面积237523 公顷,非林地面积45359公顷。林地面积中,有林地196869公顷、疏林地408公顷、灌木林21574公顷(其中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面积139公顷)、未成林造林地6069公顷,各占林地面积的83%、0.2%、9%、3%;苗圃地6公顷,无立木林地339公顷,宜林地12138公顷,林业辅助生产用地120公顷。森林覆盖率为69.64%。

森林活立木总蓄积10725013立方米,其中有林地蓄积10600911立方米、疏林地蓄积5570立方米、四旁树蓄积71826立方米、散生木蓄积46706立方米。有林地平均蓄积每公顷54.6立方米,加权平均郁闭度0.44。

在237523公顷林地中,按权属划分:国有林地面积38994公顷、占16%,集体林地面积198529公顷、占84%;按森林类别划分:生态公益林212589公顷、占90%,商品林24934公顷、占10%。公益林地中,重点公益林59577公顷,一般公益林153012公顷。

我县属“秦巴山地落叶阔叶针叶林区”。森林植被以喜温湿的针叶和落叶阔叶树种为主,伴有较耐寒的常绿落叶阔叶树。境内森林植被种类繁多,资源丰富,共有265科1150多种。主要用材树种有:油松、杉木、马尾松、华山松、落叶松、冷杉、铁杉、桦类、栎类、柏类、硬阔类、软阔类及竹类;主要经济树种有:杜仲、油桐、漆树、黄连木、桑树、板栗、核桃、柿子、山茱萸、花椒、棕榈、茶及果树类等;常见灌木有马桑、箭竹、胡枝子、卫茅、杜鹃、胡颓子、忍冬、蔷薇等;主要草本及地植被物有:野棉花、蒿类、蕨类、莎类、禾草类等。其中常见的植物药材102科433种,国家挂牌的有172种,有杜仲、党参、天麻等中药材30余种,杜仲地存58万亩。

五、保护管理

十八大以来,我县坚守生态保护红线,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等保护工作,夯实森林管护责任,确保森林资源安全,通过实施森林抚育更新工程不断提升森林品质,从而逐步提高森林覆盖率。一是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连续24年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受灾率控制在0.2‰以下。二是严格执行林木采伐计划和林地征占用审批,2016-2017年共发放采伐证6416份、采伐蓄积40537立方米,审核永久征占林地15宗、占用林地面积25公顷,临时征占林地3宗、占用林地面积72公顷。三是加大涉林案件查处力度,持续开展林区生态环境治理,两年共办理涉林案件62起。四是做好森林病虫害防治监测,开展松材线虫病专项治理,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内。五是认真落实天保工程森林管护任务,落实全县339万亩天然林管护任务到山头地块,管护责任到人,完善天保工程森林资源管护信息系统,确保森林资源管护无死角。六是启动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宣传和普及森林城市创建有关知识,发动各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国土绿化工作,形成了“植绿、护绿、爱绿”的良好社会氛围。当前,我县将以秦岭自然保护区加大县域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为契机,进一步抓好森林资源保护,持续做好绿化造林有关工作,力争森林覆盖率达到70%。

六、古树名木

全县有古树名木84株,已全部予以挂牌、建档、编号。先后印发了《略阳县古树名木抢救性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略阳县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落实了古树名木保护层级责任。

七、义务植树活动

一是坚持举行3.12植树活动。二是以镇办为单位,建立了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建卡率达到100%。三是积极推进互联网+义务植树。下一步,将依托我省义务植树网探索义务植树工作新方法、新路子,引导我县群众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义务植树活动。

 

略阳县人民政府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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