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
现行的《略阳县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已实施14年,随着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规模、建设用地等情况不断变化,该规划已不能满足当前城市建设发展需要。为科学有效指导我县城市建设工作,2015年,县政府委托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对《略阳县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进行了评估,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对其进行修编,编制了《略阳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于2016年完成初稿、2017年8月通过专家技术审查、2017年10月通过县规委会第25次会议审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报来《略阳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请县人大常委会予以审议。
略阳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