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项目建设单位:
为了加快推进全县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顺利实现“双过半”目标,按照县政府办《关于下达略阳县2016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的通知》(略政办发〔2016〕9号)要求和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会议精神,请各有关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明确固定资产统计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督促本系统建设单位依法报送统计数据,确保应报尽报、应统尽统。
为了确保实现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请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在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促进投资进度的同时,要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积极落实项目资金,力争再新开工一批投资项目,扩大投资项目的纳入统计范围。各项目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投资项目台账,完善项目建设资料,按月报送每月新开工审批项目(含发改部门审批备案及交通、水利、住建等部门审批项目),于每月20日前填报2016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表,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填报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投资计划下达、项目审批文件复印件等,分别报送县发改局、统计局相关股室。
联系方式:
县发改局投资股 李金海 4828195
规划股 周海涛 4828225
工贸股 杜 林 4830351
农经股 高 丽 4828195
社会股 刘 敏 4828165
交能股 王 甜 4827689
县 统 计 局 刘 敏 4823763
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