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11月份,全县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2211万元,占年计划12720万元的96%。同口径增长18.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636万元,占任务的92.1%;非税收入完成2575万元,占任务的113.9%。税收收入增长9.9%,其中:增值税增长117%,企业所得税增长4.9%,个人所得税增长27%,资源税增长84%,城建税增长29%,房产税下降0.8%,印花税增长36.8%,土地使用税增长43.9%,土地增值税增长330%,车船税增长10%,耕契两税增长29.9%。非税收入同比下降8.7%。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0506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其中:民生支出155907万元,占支出的81.8%。教育、科技、文化支出达到50600万元,占支出的26.56%。确保了财政支出和新增财力的80%用于民生,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