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10月份,全县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1200万元,占年计划12720万元的88.1%。同口径增长25.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816万元,占任务的84.3%;非税收入完成2384万元,占任务的105.4%。税收收入增长9.5%,其中:增值税增长148.3%,企业所得税下降11.9%,个人所得税增长25.7%,资源税增长91.6%,城建税增长23.8%,房产税下降7.1%,印花税增长56.5%,土地使用税增长41.8%,土地增值税增长314.3%,车船税增长10.2%,耕契两税增长33.9%。非税收入同比下降17.2%。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9446万元,占调整预算的89%。各项重点支出均较快增长,公共安全支出增长23%,教育支出增长33%,科学技术支出增长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增长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24%,医疗卫生与计生支出增长56%,节能环保下降58%,农林水事务支出增长24%,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增长5%。其中:民生支出128240万元,占支出的80.43%。教育、科技、文化支出达到45061万元,占支出的28.26%。确保了财政支出和新增财力的80%用于民生,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
略阳县财政局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