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7月,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19451万元,占预算的60.1%,同比增长24.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7866万元,同口径增长17.9%。税收收入下降9.6%,其中:增值税增长206%,企业所得税下降23.7%,个人所得税增长12.8%,资源税增长95.7%,城建税增长9.8%,房产税增长7.7%,印花税增长18.7%,土地使用税增长40.6%,土地增值税增长150%,车船税增长15.9%,耕契两税增长36.1%。非税收入同比增长25.8%。
财政支出累计完成114834万元,占预算的87%,较年初预算超进度支出37834万元,同比增长30%。各项重点支出均较快增长,公共安全支出增长28%,教育支出增长33%,科学技术支出增长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增长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92%,医疗卫生与计生支出增长27%,节能环保下降58%,农林水事务支出增长54%,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增长3%。除保证了人员工资发放和正常的机关事务运转外,确保了教育、三农、民生八大工程等重点支出,其中民生支出达到93081万元,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81.06%;教育支出达到25143万元,占财政支出的21.9%;教科文支出达到30804万元,占财政支出的26.82%。
略阳县财政局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