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4月,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11278万元,占预算的34.9%,同比增长14.9%。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4986万元,占预算的39.2% ,同口径增长22.1%,同比下降7.6%。税收收入下降29.8%,其中:增值税增长331.1%,企业所得税下降69%,个人所得税增长14.4%,资源税增长211.6%,城建税增长0.7%,房产税增长15%,印花税下降20.5%,土地使用税下降7.5%,土地增值税增长150%,车船税增长18.7%,耕契两税下降55.4%。非税收入同比增长73.1%。
财政支出累计完成60178万元,占预算的46%,较年初预算超进度支出16178万元,同比增长35%。各项重点支出均较快增长,公共安全支出增长9%,教育支出增长34%,科学技术支出增长15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增长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139%,医疗卫生与计生支出增长21%,节能环保下降75%,农林水事务支出增长68%,交通运输支出增长134%,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增长185%。除保证了人员工资发放和正常的机关事务运转外,确保了教育、三农、民生八大工程等重点支出,其中民生支出达到48490万元,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80.58%;教育支出达到12668万元,占财政支出的21.05%;教科文支出达到16083万元,占财政支出的26.73%。
略阳县财政局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