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8460万元,占预算的26.1%,同比增长37.4%。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871万元,占预算的30.4% ,同口径增长36%,同比增长8.2%。税收收入下降19.4%,其中:增值税增长410.7%,企业所得税下降68.3%,个人所得税增长11.4%,资源税增长262.8%,城建税增长15.1%,房产税下降32.75%,印花税下降25.8%,土地使用税增长100%,土地增值税增长225%,车船税增长11.3%,耕契两税下降58%。非税收入同比增长72.7%。
财政支出累计完成55015万元,占预算的42%,同比增长57%。各项重点支出均较快增长,公共安全支出增长16%,教育支出增长59%,科学技术支出增长17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增长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158%,医疗卫生与计生支出增长26%,节能环保下降70%,农林水事务支出增长77%,交通运输支出增长137%,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增长171%。除保证了人员工资发放和正常的机关事务运转外,确保了教育、三农、民生八大工程等重点支出,其中民生支出达到44189万元,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80.27%;教育支出达到11623万元,占财政支出的21.13%;教科文支出达到14588万元,占财政支出的26.52%。
略阳县财政局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