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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
索引号: 01604480-9-13_A/2018-0316001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发布日期: 2018年03月09日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卫计局 文    号:
 

略阳县卫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

略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3月

目 录

一、略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1、部门主要职责

2、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3、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4、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5、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6、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7、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8、专业名词解释

二、附表

表1: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总表

表2: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总表

表3: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总表

表4: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表6: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表7: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表8: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

表9: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表10: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表

表11: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12: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表13: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4: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专项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1)(2)(3)

附件1

略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药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卫生、药品、医疗器械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定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定全县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拟定全县中医药和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实施国家重点医药卫生科研攻关项目;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参与全县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制定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3、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和制度;建立流动人口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和区域协作机制,指导和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承担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推动实施母亲健康工程、优生促进工程和农村计生家庭创业工程;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指导卫生、计生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4、负责拟定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策略,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重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负责拟定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与监督。

5、负责拟定卫生应急预案,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医疗事故鉴定和负责干部、专家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制定全县卫生、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6、组织指导卫生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外援有关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卫生合作工作;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工作。

7、指导和监督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及社会抚养费管理使用;负责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工作的摸底上报和计生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

8、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开展社会募捐、筹措救灾款物以及人道主义救助工作。

9、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全县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目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设现代医疗卫生健康体系,以“健康略阳”建设为统揽,着力提升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全面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创新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稳妥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强化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需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健康脱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创卫生计生事业新局面。2018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推进综合医改,提升服务能力。一是加强县级公立医院重点科室和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巩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成果,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完善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偿机制。二是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健全分级诊疗转诊目录,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引导群众在基层首诊,县域内住院人数占本县总住院人数的比例大于87%,镇村医疗机构就诊率占全县45%以上,推进上下联动、双向转诊。三是规范实施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镇村一体化管理全覆盖,每个二级公立医院实施一体化管理的镇卫生院不少于5所。四是巩固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执行药品“三统一”政策,有序推进高值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和直接挂网药品线下现场议价。医疗机构药品网采率达到100%,无网下和标外采购药品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基药配备使用率符合中省要求。五是加强新农合管理。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8%,基金使用率占当年筹资总额的85%以上。六是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大于30%,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大于6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服务覆盖率100%。

2.落实计生政策,创新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是积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依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科学制定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方案,全面巩固计生网络,强化计生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基层指导,切实提高镇、村两级专干业务素质及能力。二是深化计生服务管理改革。落实两孩以内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实行生育服务登记证、孕产妇保健手册“两证合一”,不断提升计生服务工作质量。三是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加强育龄妇女、婴幼儿健康服务,深化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活动,持续做好“母亲健康工程”项目,提高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水平。

3.实施健康扶贫,积极解决因病致贫返贫突出问题。一是实施免费体检,确保精准识别。按照省市精准识别相关工作要求,组织县级医疗机构对全县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免费体检。二是强化基层基础,提升服务能力。投入资金176万元,对29个贫困村村卫生室进行改扩建。加大人才招聘,力争在年内招聘30名专业技术人员。三是严格落实政策,减轻群众负担。继续落实现行报销政策,加大“一降两提三免”报销政策落实和执行力度。加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确保“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免收住院押金等规定全面执行到位。四是实行分类救治,减少因病存量。继续做好大病集中救治和专项救治工作,对已治愈和死亡患者按程序做好销号管理,新增的落实相关政策,加快救治进度,积极开展白内障等疾病专项救治工作。做实慢病签约管理,定期开展随访帮扶,逐步稳定病情或转入康复治疗。五是完善重、特大疾病兜底保障机制,在四重保障后,对个人自付费用超过贫困人口年人均收入总和50%的,按超过部分的90%再予救助。六是加强医疗协作,提升业务水平。积极与江苏省海安县联系,按照协作计划,逐步开展协作帮扶,重点要做好驻点帮扶、带教查房、手术指导和学术交流等活动。充分利用市“医联体”、县“医共体”和市专科联盟等载体,加大专业人才进修培训和技术力量下沉,达到资源共享、技术共持、医院共建的目的。

4.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成果,不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医药法》、《陕西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2017-2030年)》和《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持续推进独立设置中医院工作进度,落实中医诊所备案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执行中医药人才招聘政策,招录中医药人才比例不得低于招录总数的20%。三是依托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基地,做好适宜技术培训和推广。四是进一步做好师承和医术确有专长考核工作。五是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充分发挥“中医馆”品牌效应,进一步提升全县中医药服务能力。

5.坚持预防为主,不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一是规范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发挥好项目作用;完善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机制,将流动人口纳入城镇常住人口服务范围,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项目。公立医院要重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保障力度和支撑作用。二是加强疫苗管理,严格采购渠道,做好日常检查和监管,确保各类疫苗接种安全。建立重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病防治联席会议制度。深化重点传染病“专病专防”防控措施,全面控制艾滋病、狂犬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的发病率,防止疫情输入和流行。三是加强卫生应急管理,完善联防联控协作机制,推进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全县卫生应急演练,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效能,提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工作的保障水平,全力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四是健全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网络,保持打击非法行医高压态势,大力开展医疗服务综合整治行动,规范市场环境,确保患者就医安全。五是全面启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化考核工作,规范项目实施。六是扎实推进疾病预防控制“八大行动”,降低贫困人口发生率。七是全面加强健康管理和健康服务,发挥建连体的主体作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30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略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

2

略阳县人民医院

3

略阳县天津中医医院

4

略阳县红十字会

5

略阳县妇幼保健站

6

略阳县宫颈癌防治研究所

7

略阳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办公室

8

略阳县计划生育协会

9

略阳县卫生监督所

10

略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1

略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

12

略阳县卫校

13

略阳县计划生育服务站

14

略阳县硖口驿卫生院

15

略阳县金家河卫生院

16

略阳县接官亭卫生院

17

略阳县徐家坪卫生院

18

略阳县黑河坝卫生院

19

略阳县白雀寺乡卫生院

20

略阳县马蹄湾镇卫生院

21

略阳县兴州卫生院

22

略阳县乐素河卫生院

23

略阳县两河口卫生院

24

略阳县白水江卫生院

25

略阳县横现河卫生院

26

略阳县仙台坝镇卫生院

27

略阳县观音寺镇卫生院

28

略阳县郭镇卫生院

29

略阳县五龙洞卫生院

30

略阳县西淮坝镇卫生院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29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715人;实有人员884人,其中行政18人、事业866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8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5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预算收入13594万元,较2017年增加616.7万元,支出预算13594万元,较2017年增加616.7万元。主要原因民生补助资金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预算收入13594万元,较2017年增加616.7万元,支出预算13594万元,较2017年增加616.7万元。主要原因民生补助资金预算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预算收入13594万元,较2017年增加616.7万元,支出预算13594万元,较2017年增加616.7万元。主要原因民生补助资金预算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01)支出预算13594万元,较2017年增加616.7万元,主要原因民生补助资金预算较上年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025.48万元,较2017年增加717.3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底新招录人员工资增加及正常工资调整。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45.4万元,较2017年减少20.8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和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9423.12万元,较2017年减少121.4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部门退休人员退休费等纳入养老经办中心管理,未安排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接待费预算3.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47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和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未安排出国(出境)费用,无车辆购置计划;车辆运行费预算18.1万元,较上年减少2.54万元,主要原因为坚持厉行节约和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会议费预算5.35万元,较2017年增加0.8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脱贫攻坚及健康扶贫任务较重会议较多,较2017年相应增加预算安排。培训费预算3.1万元,较2017年增加2.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脱贫攻坚及健康扶贫任务重培训较多,较2017年相应增加预算安排。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188.65万元,较2017年减少301.35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和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指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附表(链接):

表1: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总表

表2: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总表

表3: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总表

表4: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表6: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表7: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表8: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

表9: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表10: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表

表11: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12: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表13: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4: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专项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1)(2)(3)

略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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