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黑河镇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
略阳县黑河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9日
目 录
一、略阳县黑河镇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1、部门主要职责
2、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3、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4、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5、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6、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7、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8、专业名词解释
二、附表
表1: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总表
表2: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总表
表3: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总表
表4: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表6: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表7: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表8: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
表9: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表10: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表
表11: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12: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附件1
略阳县黑河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
2.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3.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全力推进脱贫攻坚,高效完成脱贫任务。
2、奋力推动提质增效,促进特色农业发展。
3、努力推进转型升级,稳固工业增长势头。
4、着力挖掘旅游资源,加快三产发展步伐。
5、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打造美丽宜居家园。
6、强力推进环境整治,切实筑牢生态屏障。
7、倾力推进民生事业,不断增进群众福祉。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9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略阳县黑河镇党委办公室 |
2 |
略阳县黑河镇政府办公室 |
3 |
略阳县黑河镇农业综合服务站 |
4 |
略阳县黑河镇水保站 |
5 |
略阳县黑河镇林业站 |
6 |
略阳县黑河镇文化综合服务站 |
7 |
略阳县黑河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
8 |
略阳县黑河镇扶贫办公室 |
9 |
略阳县黑河镇劳保所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32人;实有人员55人,其中行政23人、事业3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9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价值总额3万元的办公设备6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现的主要目标是完成完成生产总值增长11%,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以上;完成3个摘帽村、1300人贫困人口的脱贫任务。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预算收入579.1万元,较2017年增加5.6万元,支出预算579.1万元,较2017年增加5.6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部门增加脱贫攻坚专项工作经费指标额度。。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79.1万元,较2017年增加5.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79.1万元,较2017年增加5.6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部门增加脱贫攻坚专项工作经费指标额度。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79.1万元,较2017年增加5.6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部门增加脱贫攻坚专项工作经费指标额度。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相关事务机构(20103)支出预算383万元,较2017年增加5.6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部门增加脱贫攻坚专项工作经费指标额度。2.文化广电、劳保等部门支出-(20704、20801)支出31.46万元,与2017年持平。3、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21301、02、03、05)支出预算164.64万元,较2017年减少107.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减少脱贫攻坚项目资金支出方式改变,不在镇政府政府账户中核算安排预算。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31.6万元,较2017年减少10.9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部门退休人员工资等纳入养老经办中心管理,未安排预算。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7.7万元,较2017年增加31.9万元,主要原因是在安排预算时将专项资金一并纳入,新增脱贫攻坚专项资金指标及妇联工作经费、集镇环境整治经费等专项资金。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26.8万元,较2017年减少4.2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部门村组干部人员岗位变化工资补助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黑河镇人民政府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黑河镇人民政府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接待费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和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未安排出国(出境)费用,无车辆购置计划;车辆运行费预算1.5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车辆报损1辆,较2017年相应减少预算安排。会议费预算1万元,较2017年减少4.2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和严格控制会议召开次数及规模。培训费预算4万元,较2017年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各类业务培训增加,相应资金预算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7.5万元,与2017年持平。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总额3万元,用于购置必须的日常办公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指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附表:
表1: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总表
表2: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总表
表3: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总表
表4: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表6: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表7: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表8: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
表9: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表10: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表
表11: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12: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