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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台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台坝镇2018年防汛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483-3-06_C/2018-0521001 公开目录: 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仙台坝镇 文    号: 仙政发〔2018〕20号
 

各村民委员会、驻镇单位及站办所:

现将《仙台坝镇2018年防汛预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仙台坝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5日

 

仙台坝镇2018年防汛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为切实做好防汛抗洪工作,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的规定,按照县防指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防汛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为指导思想,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全镇防汛工作实行镇长责任制,由镇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级实行防汛岗位责任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防汛工作应全力保证河沟、道路畅通,防洪及时,尽量不破坏镇村基础设施;遇到超标准洪水和险情时,应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把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第二章 指 挥 机 构

仙台坝镇防汛指挥部负责指挥和领导全镇防汛抗洪工作。各村、各单位在镇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部署下,执行上级防汛指令,及时制定并落实本辖区内“防、抢、撤”等各项度汛安全措施方案。

一、镇防汛指挥部

政 委:裴华朝

总 指 挥:魏 玮

副总指挥:杨海星

成 员: 张治国 崔 进 刘富强 刘 林 韦 征

李汉龙 张德军 赵彦云 李强(大)

韩晓勇 李 晓 冀生辉 宋传宝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刘富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机关单位和各村防汛工作,李晓、冀生辉、宋传宝三位同志负责办理日常事务。

二、各村防汛指挥机构

村 名 包抓领导 指导员 指挥长

仙台坝村羊儿坝片 张治国 谢顺明 孙祥彦

仙台坝村仙台坝片 张治国 童学升 王胜江

娘娘坝村 杨海星 胥光林 廖正武

新店子村 刘 林 张晓军 张 强

任家院村 崔进韦征 龙海军 任学东

三、各单位防汛指挥机构

镇卫生院 指 挥 李华明

镇中心小学 指 挥 赵 云

镇兽医站 指 挥 权查亮

信用社 指 挥 张雅安

仙台坝敬老院 指 挥 秦兴海

四、仙台坝镇防汛指挥部机构图

仙台坝镇防汛指挥部

各村防汛指挥机构

镇属机关单位防汛指挥机构

︱ ︱

仙台坝村

娘娘坝村

新店子村

任家院村

镇中心小学

镇信用社

镇卫生院

镇兽医站

镇敬老院

 

 

 

五、四个村成立抢险分队

队长:村主任

副队长:村民兵连长、村团支部书记

队 员:全村民兵

六、抢险运输队

队 长:刘富强

副队长:杜 斐

成 员:童现华 宋传宝

第三章 责任制度

一、责任制

按照“防汛问题要实行责任制,哪个地方出了问题,由哪个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的要求,防汛工作必须建立健全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四个方面的责任制。

(一)单位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单位行政首长,要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各村委会主任要对本村的防汛工作负总责。

(二)分级责任制。根据防洪所处的行政区域和重要程度,以及洪水的状况等,各村、各单位要确定管理运用、指挥调度的权限和责任。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调度、分级指挥、分级负责。

(三)行业责任制。明确在防汛期间各单位承担的防汛工作任务和责任。

(四)岗位责任制。在实行领导干部包村、包滑坡险段的岗位责任制的同时,一般干部要包地段区域,普遍建立岗位责任制,做到人人身上有担子,有责任。

二、各村主要领导防汛职责

(一)负责组织制定本村防汛工作措施,确定工作部署,做好防汛宣传和思想发动工作。

(二)根据镇防指的总体部署,落实本辖区防洪规划和实施计划。

(三)负责组建本辖区防汛工作机构。

(四)负责建立分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抗洪抢险责任等制度,并分解落实到人头。

(五)负责组织制定本辖区内河沟、险段防洪预案,并抓好落实。

(六)负责本辖区防汛抗洪指挥调度工作,及时组织当地干部群众参加抗洪抢险。遇有重大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坚决执行上级防汛命令,千方百计确保人员安全,尽力减少财产损失和人力伤亡。

(七)洪灾过后,迅速组织力量,搞好生产自救,修复水毁道路及灌溉渠道等基础设施,安排好群众生活,确保社会稳定。

三、各村、各单位防汛职责

抗洪防汛是一项社会性防灾抗灾工作,需要动员和调动各方的力量,在镇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共同完成防汛抗洪的任务,现依法制定各单位职责如下:

(一)镇卫生院:负责抗洪抢险救灾中的医疗救护和灾区医疗防疫工作。

(二)镇防汛办:及时调运群众在防汛期间的生产、生活物资,负责防汛抢险物资的供应。

(三)信用社、财政所:负责落实洪涝灾害后群众生产自救的生产、生活所需资金。

(四)兽医站:负责灾后动物疫情监测和防疫工作。

(五)各村负责灾民的安置救济及灾情调查,上报工作。仙台坝村、娘娘坝村负责仙台坝—两河口道路的抢修;任家院村负责肖家河道路抢修;新店子村负责娘娘坝—秦家坝道路抢修,确保道路畅通。

(六)其余各单位均应根据防汛抢险的需要,积极提供有利条件,完成各自承担的防汛抢险任务。

四、防汛抢险工作纪律

(一)防汛抢险工作必须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各村、各单位和个人须无条件服从镇防汛指挥部命令,听从指挥和安排,不得以任何借口抵制和推诿。

(二)在防汛期间坚持领导带班和干部轮流值班制度。值班成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及时了解掌握雨情、汛情、灾情,记好汛期日志,处理有关事务。

(三)坚持领导干部包片制度。遇到重大雨情汛情或接到上级部门的通知后,联村领导和包村干部应尽快到达本村,积极协助开展防汛抗洪抢险工作。

(四)严明防汛纪律,实行防汛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负责任、擅离职守、不服从指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按照《防洪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对因思想麻痹,工作疏忽或处理不当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第四章 防汛准备

防汛准备是安全渡汛的条件和基础,要严格按照安全性、程序性、时效性和为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全力做好防汛、抗洪、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争取主动。

各村、各单位都要成立防汛机构,由行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组建抢险队伍,把防汛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建立健全各项责任制,把工作落到实处,做到有备无患,常备不懈。

在汛前、汛中和汛后,各村和有关单位要对重点河沟、危房校舍、滑坡险段进行细致的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当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治理措施。对防洪、滑坡、泥石流易发地区要落实责任,指定监测人员,制定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险情征兆明显的地方,应及时让群众撤离到安全地带,对居住和存放在低洼险段的农户和生产物品,要提前逐一督促搬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

第五章 滑坡险段的防范撤离措施

在防汛期间对于我镇境内滑坡段的防范工作要提高警惕,由指定的专人负责监控,要签订监测责任书,制定抗洪抢险措施。一要做好防滑抢险准备,保证报警设备的完整,锣、鼓、哨、广播要备好,报警电话要确保畅通无故障,坚决杜绝报警延误;二要严格填写并发放防灾撤离明白卡,明确各滑坡段的报警方式、撤离路线及避险安置地点,同时各村要做好平时的宣传工作,确保遇险情时群众安全、及时、有序地撤离;三在雨涝期实行专人昼夜监测制度,做到“人员、时间、责任”三落实,杜绝思想松懈、麻痹大意,并将监测情况及时汇报镇防汛办;四是当险情发生时,各村要及时出动应急突击队,迅速组织群众撤离现场,并按预设地点进行妥善安置,对受伤人员要尽快采取可行、有效的救护;五是在险情发生后迅速报告镇防汛指挥部。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镇防汛指挥部给予表彰奖励:

一、在执行抗洪抢险任务时,组织严密,指挥得当,防守得力,奋力抢险,出色完成任务者;

二、坚持预防查险,遇到险情及时报告,奋力抗洪抢险,成绩显著者;

三、在危险关头,组织群众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救助群众有功者;

四、为防汛抗洪抢险献计献策,成效显著者;

五、及时供应防汛物资,服务周到,完成防汛抢险任务成绩显著者;

六、气象、雨情、水情信息传递迅速,克服困难、及时抢险因而减轻灾害损失者;

七、有其它特殊贡献,成绩显著者。

违反本预案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由镇防汛指挥部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对直接责任者,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服从镇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度或者拒不执行防汛指挥部指令的;

二、玩忽职守、延误汛情或在紧要关头临阵逃脱的;

三、拒不执行本预案或措施不力,指挥失误,造成损失的;

四、挪用、贪污、盗窃防汛救灾款物的;

五、盗窃、毁损破坏堤防护坎等工程建设和防汛工程设施以及水文监测、测量设施、气象测报设施、通信测报设施、通信照明设置、干扰防汛通讯的;

六、妨碍防汛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七、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建筑物或倾倒垃圾、渣土、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及其他妨碍河道行洪活动的,依法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八、违反河道安全管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九、虚报、瞒报洪涝灾情或者伪造、攥改洪涝灾害统计资料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有关机关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若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或处罚机关强制执行。当事人在申请复议或诉讼期,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本预案的解释和实施权,由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仙台坝镇2018年防汛值班表

            2.仙台坝镇2018年防汛应急抢险突击队人员名单

            3.仙台坝镇2018年地质灾害隐患点防范责任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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