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略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略人社发〔2015〕49号)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报名、笔试、面试等程序,现将我县2017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现工作单位 |
报考职位 |
职位 代码 |
选调职位数 |
笔试 成绩 |
面试成绩 |
综合成绩 |
排名 |
是否进入考察 |
备注 |
1 |
雷 雨 |
金家河镇政府 |
县信访局综合股科员 |
201701 |
1 |
70 |
82 |
76 |
1 |
是 |
|
2 |
吴 琼 |
硖口驿镇政府 |
县信访局督查督办股科员 |
201702 |
1 |
79 |
73.6 |
76.3 |
1 |
是 |
|
3 |
张 敏 |
五龙洞镇政府 |
县统计局科员 |
201703 |
1 |
72 |
80.04 |
76.2 |
1 |
是 |
|
4 |
张 玉 |
仙台坝镇政府 |
县统计局科员 |
72 |
弃权 |
|
|
否 |
|
5 |
李 秋 |
硖口驿镇政府 |
县统计局科员 |
66 |
弃权 |
|
|
否 |
|
公示期自2017年12月21日起至2017年12月26日,欢迎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如有异议,可直接向县人社局反映,监督电话:4821917。
公示期间,请各选调部门单位组成考察小组,到考察对象的原工作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以及《报名表》中所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核实,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于2017年12月31日前提出考察的具体意见报县人社局人事股,我局将根据综合成绩、考察及公示情况,确定拟选调对象。
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