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汉中市人社局《关于汉中市2014年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汉人社发【2014】2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略阳县医院3名(医学类本科学士学位)。
2.略阳县乡镇卫生院4名(医学类本科学士学位)。
二、招聘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未就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医学类本科毕业生;
3、同等条件下临床医学专业优先。
三、招聘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可在2014年4月30日之前来略阳县卫生局报名递交就业意向表。
2、考试时间及安排:考试时间定于2014年5月8日上午9时至11时在县人社局13楼进行考试。
3、考试结束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综合成绩排名,当场确定进入体检政审环节的人选。经体检、考察后于5月31日前将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上报市卫生局、人社局。
4、市卫生局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资格复审。然后市人社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县人社局、卫生局组织拟聘用人员签订三方协议书和承诺书。
5、签订了三方协议书和承诺书的拟聘人员持毕业证、医学学士学位证、未就业报到证、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三方协议书到汉中市人社局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终审,终审合格后由市人社局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6、凭市人社局签发的《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到略阳县人社局报到,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
四、相关待遇:
相关福利待遇按照《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汉政办发〔2013〕21号)和《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汉人社发〔2012〕188号)文件执行。
联系人:任丽红
联系电话:0916—4822359
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