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张琪珞同志任县整治和保障企业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韩永福同志任县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史静涛同志任长江上游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略阳二级站副站长,免去县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马慧丽同志任县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副主任,免去县中心敬老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陈凤琴同志县城乡居民社保经办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廖国强同志县整治和保障企业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郭秀明同志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王小明同志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戚平彦同志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因机构撤并和名称变更,涉及单位原领导干部的职务自行消失,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