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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天高速公路略阳连接线隧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465-7-02_B/2015-0410001 公开目录: 规范性文件 发布日期: 2015年04月10日
主题词: 略阳县 十天高速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略政办发〔2015〕27号
 

略规〔2015〕006—县政办005

城关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及直属机构:

现将《十天高速公路略阳连接线隧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3日

十天高速公路略阳连接线隧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十天”高速公路略阳东、西连接线安全质量,维持冬青树、谢家评、马桑坪、象山四座隧道的正常运营,确保其行车安全、畅通、快速、舒适,建立统一、高效、规范的隧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保障和防备体系,全面提高管理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隧道内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大、中、小型车辆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

(四)类别划分。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隧道交通中断或较长时间阻塞,及隧道附属设施丧失正常使用功能,出现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危及隧道正常运行安全的紧急事件。

1.事故灾难。主要包括隧道运营管理中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泄露事故、环境污染事件等,对隧道安全运行造成严重影响。

2.车辆交通事故。主要包括影响隧道正常通行的大、中、小型车辆交通事故等。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十天”高速公路略阳连接线隧道的应急处置组织工作,成立隧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县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县长

副组长:县公安局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县安监局局长

县环保局局长

县卫生局局长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和应急指挥中心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主任、农村公路管理局局长兼任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实时掌握隧道各种突发事件情况,按上级指令结合本部门权限启动与终止隧道应急预警状态和应急救援行动;当突发事件由上级突发事件应急机构统一指挥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当突发事件由部门应急机构负责处置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其请求,进行相应的应急指导或协调行动;研究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起草、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相关制度、办法;组织各部门研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机制、运行机制,组织进行相关预案的统一修订;安排部署值班工作;负责对隧道的技术监控;完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急指挥中心:负责隧道突发事件日常接警值班工作,按程序及时向值班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收集隧道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并进行分析处理;实时掌握所辖业务范围内突发事件情况,处理职责范围内的突发应急事件;充分利用各种专业手段发布预警信息;负责日常应急工作中有关信息的分类统计和定量分析,做好收集、处理和上报工作;完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预警级别

按应急启动级别设定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一般(Ⅳ级)四个响应等级,并分别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加以表示。

(一)Ⅰ级(红色)启动标准。

因隧道内运输危险化学品发生严重泄露,致使隧道无法安全通行的;隧道内发生火灾造成无法通行的;发生严重影响隧道运营安全、并造成人员死亡、短时间难以恢复正常工作秩序的安全事故以及社会安全事件。

(二)Ⅱ级(橙色)启动标准。

隧道内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严重影响隧道运营安全、并造成人员严重伤害的安全事故;

(三)Ⅲ级(黄色)启动标准。

隧道内发生小型交通事故,造成交通拥堵的,并造成人员受到伤害的安全事故;当气象部门发出严重影响行车安全预警信息的;隧道东西口出现浓雾、大雪和沙尘暴等恶劣天气,或雪后隧道东西口路面大面积结冰的;隧道附属设施遭到破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的。

(四)Ⅳ级(蓝色)启动标准。

隧道发生一般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未造成交通拥堵的。

四、应急响应

Ⅰ级(红色)响应。当达到Ⅰ级应急启动标准时,应急指挥中心立即上报隧道应急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批准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进行应急处置,迅速组织疏导堵塞,尽快恢复交通。并在事发后半小时以内上报略阳县人民政府。

Ⅱ级(橙色)响应。当达到Ⅱ级应急启动标准时,应急指挥中心立即上报隧道应急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批准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进行应急处置,迅速组织疏导堵塞,尽快恢复交通。并在事发后1小时以内上报略阳县人民政府。

Ⅲ级(黄色)响应。当达到Ⅲ级应急启动标准时,应急指挥中心立即上报隧道应急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批准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进行应急处置,迅速组织疏导堵塞,尽快恢复交通,并将处置情况上报略阳县交通运输局。

Ⅳ级(蓝色)响应。当达到Ⅳ级应急启动标准时,应急指挥中心立即上报隧道应急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批准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进行应急处置,迅速组织疏导堵塞,尽快恢复交通,并将处置情况上报略阳县交通运输局。

应急事件处置期间,应急指挥中心要每半小时向隧道应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报告一次事态处置情况。

五、启动预案

为了更好地实施隧道应急救援,隧道救援区段进行了合理划分。救援区段的划分不仅要考虑隧道事故影响范围、通风排烟控制、救灾设备的位置、救援队伍的驻地,而且要考虑人行通道、车行通道以及逃生通道的位置。

(一)Ⅰ级预案(危险品事故救灾预案)。

1.危险品事故前方的车辆正常驶出隧道。

2.发生危险品事故车辆的司乘人员立刻下车,并报警。

3.应急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封闭隧道交通,如遇火灾、爆炸等情况,及时拨打119报警。

4.应急指挥中心报告略阳县人民政府。

5.应急指挥中心向交警、路政和环保部门发出求救信号。

6.交警或路政部门赶到事故现场后立刻疏散被困车辆,引导被困人群撤离隧道,若事故现场有人员严重受伤,现场交警或路政工作人员打电话向120求救。

7.医院接到求助信号后,立刻安排医院做好救助准备,同时出动120救护车辆赶往事故点。

8.120救援车赶到后救助伤员,并立刻撤离返回医院。

9.路政、养护部门打开距离隧道出口最近的活动护栏,供120救护车调头使用。

10.交警及路政部门在120需要掉头转向的地方和事故点维护交通秩序。

11.环保部门赶到现场后,分析危险品类型,提出处理方案;有关专业部门处理事故现场。

12.事故现场处理完毕后由环保部门检测,确定满足卫生标准后,再通知应急指挥中心。

13.应急指挥中心通知路政、养护部门进入隧道处理现场,并检查可否恢复通车。

14.若可以通车,则应急指挥中心恢复隧道交通。

(二)Ⅱ级预案(重大交通事故救灾预案)。

1.事故点前方的车辆驶出隧道,发生事故的车辆亮起警示灯。

2.发生事故车辆的司乘人员或发现事故人员,应立即报警。

3.应急指挥中心接受报警信号后确定事故发生点及事故类型,如遇火灾、爆炸等情况,及时拨打119报警。

4.应急指挥中心通过可变情报板、交通信号灯等告知司乘人员隧道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阻止事故点后方车辆行驶。左线事故点后方的可变情报板显示“前方发生事故”,事故点后方的车道指示器改为红色警示灯,右线除进口警示灯为红色外,其余均为绿色并指向隧道出口,封闭左、右线交通。

5.应急指挥中心报告交警、路政,同时报告略阳县人民政府应急办。

6.120急救部门接到报警后,立即出动救护车赶往隧道,并通知有关医院做好急救准备。

7.路政、养护部门打开距离隧道出口最近的活动护栏,供120救护车调头使用。

8.交警及路政在120需要掉头转向的地方和事故点维护交通秩序。

9.养护、路政人员清理事故现场,检查设施完备情况,并将检查情况报告给应急指挥中心及值班领导。

10.隧道应急指挥中心发出恢复隧道交通的信号。

(三)Ⅲ级预案(小型交通事故救灾预案)。

1.事故点前方的车辆驶出隧道,发生事故的车辆亮起警示灯。

2.发生事故车辆的司乘人员或发现事故人员,应立即报警。

3.应急指挥中心接受报警信号后确定事故发生点及事故类型。

4.应急指挥中心通过可变情报板、交通信号灯等告知司乘人员隧道内发生交通事故。事故点后方的可变情报板显示“前方发生事故减速慢行”,事故点后方第一个车道指示器改为红色警示灯。

5.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值班领导;同时报告交警、路政。

6.如果发现现场司乘人员受伤需要救助,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并向120求救。

7.120急救部门接到报警后,立即出动救护车赶往隧道,并通知医院做好急救准备。

8.路政、养护部门打开距离隧道出口最近的活动护栏,供120救护车调头使用。

9.交警及路政在120需要掉头转向的地方和事故点维护交通秩序。

10.养护、维修、路政人员清理事故现场,检查设施完备情况,并将检查情况报告给隧道应急指挥中心。

11.隧道应急指挥中心发出恢复隧道交通的信号。

六、保障措施

(一)队伍保障。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在职责范围内,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和应急抢险救援队伍。隧道管理部门应根据隧道运行应急实际需要和特点,建立应急专业队伍,配备相应的专业施工设备,负责包括隧道设施在内的日常抢险抢修。

(二)通信保障。

隧道管理部门应配备有线、无线相结合的通信设备,加强通信设施日常维护管理,保证隧道突发事件的处置需求。定期更新隧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通讯录。

(三)物资保障。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本预案,在职责范围内配备必需的物资、设备,并保持适用状态。

(四)技术保障。

加强先进技术应用和隧道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先进设备投入。探索和建立隧道突发事故应急指挥体系、运行分析评价体系和专家咨询辅助决策系统,为有效处置隧道突发事故提供技术保障。

(五)运输保障。

略阳县交通运输局应利用现有交通资源,保障隧道突发事故处置期间物资装备调运、现场人员疏散等运输工具需求。

(六)经费保障。

隧道应急保障所需的各项经费,应按规定程序列入部门年度财政预算。

(七)预案演习。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隧道突发事故综合性演练计划和方案,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活动,并对应急演练进行评估。

(八)宣传培训。

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针对不同类别的隧道突发事故,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应急管理人员和应急响应人员进行培训,讲解应急知识、预案实施、救援技能等,并组织开展专项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2.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组织有关部门,协调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针对可能发生的隧道突发事故,就事故预防、避险、避灾、逃生、自救、互救等常识进行宣传,向社会公布隧道报警电话、解读本预案及隧道通行管理规定。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略阳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对本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根据形势变化,定期对本预案进行修订、更新。

(二)表彰与惩罚。

依照相关规定,略阳县人民政府对在处置隧道突发事件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瞒报、漏报、迟报信息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制定与发布。

本预案由略阳县市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由略阳县人民政府发布。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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