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考核办:
按照中、省、市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有关要求,我局积极行动,认真部署,全面完成了上半年普查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精心组织,全面部署。为了全面做好我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我局于3月份将相关情况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全面安排部署我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并结合《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汉政发〔2018〕9号)精神,印发了《略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略政发〔2018〕13号),明确了普查的目的意义、范围内容、普查时间和各部门的职责,并对开展经济普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2.组建机构,强化领导。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委宣传部、县统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县编办、县综治办、县发改局、县经贸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略阳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市、县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3.落实经费,提供保障。按照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和省市政府文件要求,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第四次经济普查预算经费99.6万元。目前已落实2018年普查经费40万元,保证了我县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正常开展。
4.落实场所,抽调人员。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抽掉了相关部门的领导和干部组建普查机构,不足人员从人才交流中心选聘,并把县统计局五楼办公室作为开展日常普查活动的场所。
略阳县统计局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