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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水利局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总结报告
索引号: 01604474-5-06_C/2018-0627003 公开目录: 计划总结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水利局 文    号: 略水字〔2018〕69号
 

按照《汉中市水利局办公室转发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汉水办发〔2018〕25号)、《汉中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安全度汛检查通知〉的通知》(汉水办发〔2018〕30号)文件要求,我局立即对所属辖区内水利工程、水库、水电站、防汛物资储备情况开展了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

汛期以来,我局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教育,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坚持早部署、早动手、早发现、早对应,落实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人,切实将责任落实到工程建设、运行管护、汛前准备和应急管理等各个方面,确保安全度汛。

二、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汛前,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开展了系统内和涉水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机关内部和系统各单位、涉水企业、在建水利工程、水库水电站等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4月23日-27日,由县级领导带队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分20个检查组在全县各乡镇和县城十大战区、重点行业、水库、水电站和全县堤防工程及险工、险段开展了防汛防地质灾害安全大检查。对防汛物资储备和重点隐患部位进行了细致排查,排查出一般隐患40处,涉及水利行业20处,已下发整改通知并限期6月15日整改到位。此次安全大检查,为安全度汛和汛前各项准备工作做好了扎实的准备工作。

5月以来,市水利局和市防汛办2次来我县对辖区内水库、水电站、在建水利工程及全县防汛安全工作和应急度汛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中提出要按照省水利厅《通知》要求,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制定并落实安全应急度汛措施,加强汛期防汛值班管理,落实各建设项目的防汛安全管理责任,我局将按照市上要求,制定《略阳县水利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月10日和6月4日,县防汛办对辖区内4个水电站2个水库开展了每月1次的例行检查,夯实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5月31日和6月5日,市质检站、县水利局、县防汛办和县质检站,采取突击检查和回头望的方式对在建的岩湾水电站进行了两次检查。检查中对岩湾电站施工场地警示牌不到位、质量评定资料滞后工程进度、隧洞入口段排水能力不足,洞内淤泥深、施工人员宿舍板蓬存在火灾隐患、事故上报程序不规范和现场监理员与合同约定不符问题现场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立即开始整改。

三、加强巡查,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6月以后,降雨量将逐渐增大,我局将高度重视局部高强度暴雨洪水对工程建设的危害,督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标准和施工进度施工。对住地周围的山坡、堤岸、河沟、防洪排水设施、避雷设施、输电线路和设备、机具、材料,尤其是爆破器材的存放、道路运输、隧道洞口、桥涵基坑、路基、明挖基坑、竖井口等易受洪水影响的地方将加强观测和排查,认真落实各项度汛措施,对查出的问题将定人、限时彻底整改,不留隐患。坚决制止为了抢工期、赶进度而冒险施工的现象。

略阳县水利局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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