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股室,中药材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做好2018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略政办发〔2018〕37号)文件要求,2018年我局承办的县“两案”办理件共6件,均为政协提案和建议,其中:提案2件(协办),建议4件(主办1件,协办3件)。为全面圆满高质量的做好委员提案和建议办理工作,经局务会研究,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以“两案”办理满意率为衡量办理工作的标准,按照办理工作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找准问题的关键,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产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好政协委员提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
二、目标任务
按时间节点全面办结6件县“两案”办理件,同时做到“四个到位”,实现“四个满意”。即每个政协提案和建议做到责任领导部署到位,承办股室责任到位,办理时限把握到位,复函内容质量到位;办理态度让委员满意,办理过程让委员满意,办理意见让委员满意,办理效果让委员满意。
三、办理步骤
1.拟办阶段(5月2日至5月20日)。成立中药局“两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拟定《“两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分工,夯实责任。
2.办理阶段(5月21日至6月30日)。各承办单位(股室)根据《方案》中的任务分工,对所承办的提案和建议认真谋划,积极办理,注重时效,把握质量。在6月30日前,对所承办的提案和建议形成初步意见,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并将协办案报主办单位。
3.征求意见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初步意见形成后,对主办案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一是由领导小组组长带领承办单位(股室)成员走访委员。二是邀请委员来我局座谈,面对面交流沟通,征求委员意见,力求委员满意。
4.复函答复阶段(8月1日至8月20日)。对主办案正式复函答复委员,由委员填写办复征询意见表,并按要求上报县政府督查室和县政协提案委。
四、办理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夯实责任。为切实加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成立由陈西平任组长,郑素花、闫锋、李晓东任副组长,钟玉贵、孙莹、杨晓太、曹克俭、刘丽为成员的“两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股,负责办理工作中的督促、协调和答复函汇总上报等工作。具体承办单位(股室)要明确专人,负责提案和建议的具体办理工作。
2.加强沟通,认真办理。各承办单位(股室)办理每件提案和建议,要注重与委员联系沟通,对案建中提出的问题,凡是符合法律、政策规定应该解决并且有条件解决的,要积极采取措施,妥善予以解决;对符合法律、政策但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和不符合法律、政策以及目前不能解决的,要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向委员做好解释,说明原因,争取委员的理解、支持。
3.规范答复,重视反馈。各承办单位(股室)要规范复函行文格式。一是我局为主办单位的要严格按照县政府办要求格式行文,力求内容客观、全面、简洁、准确,落实措施具体可行。二是我局为协办单位的要积极与主办单位衔接沟通,严格按照主办单位要求,上报相关材料。三是复函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负责人审签后,再以正式文件答复委员。同时,要按照县政府办要求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复征询意见表》送达委员手中,力争办复征询意见满意率100%。
4.限时办结,统一报送。一是2018年“两案”办结时限主办为8月20日前,协办为6月30日前。二是各承办单位(股室)要严格按照办结时限和办理步骤按时办结。三是办理结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留档,并报送县政府督查室和县政协提案委。
附件:略阳县中药产业发展局2018年“两案”办理任务分解表
略阳县中药产业发展局
2018年5月8日
略阳县中药产业发展局
2018年“两案”办理任务分解表
序号 |
编号 |
题目、案由 |
代表、委 员姓名 |
主办 (协办) |
承办 单位 (股室) |
负责人 |
备注 |
1 |
政协提案第2号 |
关于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建议 |
杨 伟 马 乾 唐必会 张宝娥 |
协办 |
局综合股 |
闫 锋 |
|
2 |
政协提案第11号 |
关于加强电商企业与农村产业有效对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建议 |
陈美玉 |
协办 |
局综合股 |
郑素花 |
|
3 |
政协建议第12号 |
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引进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的建议 |
曾 旺 |
协办 |
中药材 中心 |
李晓东 |
|
4 |
政协建议第38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林麝产业发展的建议 |
邹张善 |
主办 |
局基地股 |
陈西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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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政协建议第44号 |
关于重视支持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工作的建议 |
郑伯昱 |
协办 |
中药材 中心 |
李晓东 |
|
6 |
政协建议第51号 |
关于略阳县杜仲资源整合与产业发展助推精准扶贫的思考和建议 |
王宏涛 |
协办 |
中药材 中心 |
李晓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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