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06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陕西兴略矿业开发工程有限公司矿山废石尾矿综合利用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06月11日-2018年06月15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6-4821197 传真:0916-4826644 邮箱:675785290@qq.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车站路环境保护局管理科 邮编:724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 |
矿山废石尾矿综合利用项目 |
略阳县兴洲街道办大坝村黑山沟选厂厂区内 |
陕西兴略矿业开发工程有限公司 |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陕西兴略矿业开发工程有限公司拟投资 2000 万元,在略阳县兴洲街道办大坝村黑山沟选厂厂区内建设矿山废石尾矿综合利用项目。本项目主要利用黑山沟选矿厂抛废料和采矿掘进废料生产建筑用砂石,其中建筑用碎石年产2.37万t,建筑用砂年产15.6万t。 |
详见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