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
为推进国务院和省政府部署的“放管服”改革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管理,认真清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落实各项清费政策措施,坚决取缔违规收费项目,制止乱收费行为,根据汉中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我局就涉企收费政策落实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工作组织情况
近年来,依照中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各项清费政策措施,我局下发了收费清理自查通知,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牵头组织物价、经贸、民政等相关部门多次召开涉企收费清理及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工作专题会议,安排相关单位开展自查;成立检查小组,对涉企收费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强化组织协调,加强了工作的检查督导力度,确保了收费清理各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自查结果
经过自查,我县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收入管理规范。各执收单位依法征收的非税收入,严格按照中省规定以及非税收入收缴程序,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缴入“非税收入相关科目”,由代理银行通过源头分解系统,按日自动汇划国库,确保了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二是收费清单公布及时。我局对政府网站公布的收费目录清单根据政策变化保持实时更新,凡遇到收费项目基金政策调整的,按上级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将更新后的收费项目予以公布。各收费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对本单位所有收费项目通过《略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在10个工作日内对本单位收费项目向社会公布,对有关政策进行解释,及时对政策变化进行动态公示,并对收费项目公示情况上报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做到了收费公示透明、清楚明白,管理依法规范。三是收费政策执行有力。我县没有制定出台涉企收费项目,并严格执行了上级下发的收费清单,未发现收费单位有违规收费行为。凡被取消、停征减征的收费项目,我县均能按时取消,停征减征。对已取消和停征减征的收费票据进行了重点清理检查,将已收费票据进行了核销,结存票据及时收回,防止违规收费行为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我局将会同物价和非税收入管理部门继续对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继续跟踪、贯彻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坚持对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常抓不懈,规范单位收入收缴行为,避免乱收费等违规现象发生。发现有清单之外擅自收费、不使用财政统一票据等违规问题,一经查实,将根据相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二)全面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将清理后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布收费清单,做到实时更新。执收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在单位网站进行动态更新,全面公示监督单位电话、主管部门投诉电话,进一步完善违规收费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
(三)加强票据管理。严格按照收费许可供票,做到以票控费,票款同步。严格执行《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断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化管理水平。
2018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