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县按照中省部署,自2016年开始推行部门预决算公开。该项工作开展以来,大部分预算单位能够按照要求及时全面进行部门预决算公开,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但从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处对我县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检查情况看,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普遍缺失绩效目标描述。按照规定,凡是安排有专项经费和项目支出预算的单位,必须要对专项经费和项目支出所要达到的绩效目标进行描述,并予以公开,但大部分单位未按专项支出逐项设定绩效目标。
二是公开内容错漏较多。主要表现在:绩效目标表述错误或表述不准确;报表封面未填写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情况;专项经费支出表与专项经费安排情况不一致;功能科目填写不全,说明错误;公开内容不完整,附表不齐,缺乏对比说明等。
三是重视不够,工作不认真,不及时进行整改完善。有的单位对我局制发供单位借鉴的模板式样原文照抄,连单位名称都未更改,工作极不负责任。市财监处将各单位预算公开存在的问题反馈我局后,我局及时在工作群中通知各单位,并于6月中旬又陆续电话通知各单位进行纠正、弥补和完善。但至今部分单位仍未完全完善到位。县妇联、县司法局至今未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弥补和完善。
市财政局将于7月14日起对我县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进行再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县政府。请各预算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进行弥补完善,于7月14日前整改到位。对在检查时仍未整改到位的单位,我局将不予安排2019年专项经费预算。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