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单位:
现将《略阳县财政局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8年4月9日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财政系统政务诚信工作,根据《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略阳县政务诚信建设设施方案的通知》(略政办发〔2018〕9号)文件要求,结合财政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决策科学、运行高效、监督有力、服务周到、言行一致”的标准,将建立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作为推进财政系统政务诚信建设的主要方面,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不断提升财政系统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和各股室单位政府诚信行政水平,确保财政系统政务诚信建设行动机制有效、记录覆盖广泛、监督考核严格、社会评价满意。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财政系统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略阳县财政局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辛永孝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曾建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小丽 党组成员、副局长
晏红梅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闫瑞昆 党组成员、国库支付局局长
张鹏林 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成 员:由局机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机关事务管理股,分管局机关事务管理股的局党组成员兼任办公室主任,机关事务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机关事务股工作人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财政系统政务诚信建设日常工作。
三、财政系统政务诚信建设共性任务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将部门职责内容、工作程序、服务承诺通过政务公开栏、办事服务大厅窗口、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电视等途径向社会公开,便于公众随时了解和监督。
2.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推进政府信息资源开放共享。
牵头领导:何小丽
牵头股室(单位):局机关事务管理股
配合股室(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二)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3. 贯彻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要求,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和“信用陕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4. 贯彻落实“双随机”工作要求,采用随机摇号抽查方式,切实解决检查任意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优化企业发展环境。随机抽查结束后,除涉密事项外,将抽查结果在20个工作日内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信用陕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牵头领导:晏红梅
牵头股室(单位):监察股
配合股室(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权力
5.贯彻落实招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按要求执行招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按要求应用信用相关记录和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
牵头领导:曾建军
牵头股室(单位):经建股
配合股室(单位):局机关各支出股室、采购办、农财办
6.贯彻落实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随意改变依法依规作出的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
牵头领导:张鹏林
牵头股室(单位):企业股
配合股室(单位):局机关各支出股室、采购办、农财办
(四)全面推动“诚信政府”建设
7.在行政管理和行政事务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逐步将核查使用信用信息嵌入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各领域、各环节。
8. 贯彻落实政务信用承诺机制。各股室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在履职尽责、依法行政、优化服务等方面向社会公开作出信用承诺。
9. 贯彻落实政务信用建设工作中,依托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逐步公开政府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
牵头领导:何小丽
牵头股室(单位):局机关事务管理股
配合股室(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五)加强失信责任追究
10. 贯彻落实政务评价考核机制。将“诚信政府”建设逐步纳入县局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把股室单位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违背信用承诺,以及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并进行归集和公开,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各股室、各单位)
牵头领导:何小丽
牵头股室(单位):局机关事务管理股
配合股室(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六)开展政府诚信教育
11. 开展丰富多彩的“创诚信机关,做诚信干部”为主题的诚信教育活动,选树一批诚实守信模范典型,使财政系统干部充分认识诚信建设的重大意义,积极参与政府诚信建设。(各股室、各单位)
牵头领导:何小丽
牵头股室(单位):局机关事务管理股
配合股室(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四、在全县政务诚信建设工作中牵头实施重点任务
12. 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在政府采购领域引入信用管理机制,充分利用省市公共信用平台与市级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将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综合信用等级和关于企业承担特定项目建设的信用报告作为政府采购的重要参考,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政务诚信责任制,依法处理、曝光和惩戒政府部门在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县财政局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牵头领导:曾建军
牵头股室(单位):采购办
配合股室(单位):采购办、监察股
时限要求:2018年1月-2018年12月,长期坚持至2020年底
13. 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与县发改部门协作,督促指导全县各部门建立健全政府在项目合作中的失信违约记录登记、披露和管理制度,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方责任人及其在项目筹备、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融资、实施等阶段的诚信职责,建立项目责任回溯机制,将项目守信履约情况与实施成效纳入项目政府方责任人信用记录。
牵头领导:辛永孝
牵头股室(单位):预算股
配合股室(单位):各支出股室(单位)
时限要求:2018年1月-2018年12月,长期坚持至2020年底
14. 加强政府债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强化政府债务预算约束,建立健我县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理机制及责任追究机制。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举借政府债务或提供担保、违规使用债务资金、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县财政局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牵头领导:张鹏林
牵头股室(单位):预算股
配合股室(单位):企业股
时限要求:2018年1月-2018年12月,长期坚持至2020年底
15.保障政府信用体系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经费,纳入预算管理。
牵头领导:辛永孝
牵头股室(单位):预算股
配合股室(单位)及其责任人:各支出股室(单位)
时限要求:2018年1月-2018年12月,长期坚持至2020年底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8年1月-2月)。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原则,局机关事务管理股按照本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召开会议,广泛宣传,全面动员。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3月—2018年12月)。局机关事务管理股督促指导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建立公务人员和部门单位机构诚信档案,按要求逐级归集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配合落实强化政府机构失信行为整治,贯彻落实行政管理全过程信用监管机制,开展公务人员诚信教育;按照上级要求,局机关事务管理股督促指导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启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各股室单位政务诚信建设,贯彻诚信建设具体考核标准,适时组织本系统考核,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三)完善提高阶段(2019年1月—12月)。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公务人员和政府机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和落实;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积极配合县局不断完善政务诚信考核、政务诚信监督、政府履约践诺及公务人员信用修复等机制;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在实际工作中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对照省市评价标准,结合县局统一工作部署,开展自我检查,完善制度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政府信用信息归依,依托“信用陕西”平台,为构建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政府信用体系,做出财政系统应有的积极贡献。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月—12月)。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按照县局统一部署,开展各项工作“回头看”,巩固提高工作成效,查漏补缺,整理资料,总结、提升第二和第三阶段工作经验,全面提升财政系统政务诚信建设水平,引领财政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向前发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要夯实工作责任,贯彻落实好县上印发的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制度和文件,加强分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积极协调解决政务诚信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各股室单位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二)加强学习宣传。各股室单位要多渠道、全方位开展诚信政府建设宣传学习,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框架内,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的组织各种形式的宣传学习活动。
(三)严格落实责任。县局已将政务诚信建设纳入各股室单位年度评价体系统一组织考评,各股室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将政务诚信建设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分工责任,推进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