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档案局
关于加强精准扶贫档案管理的通知
为了规范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做到妥善收集,按年归档,充分利用,现对全县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档案管理。从2017年起,各级精准扶贫档案管理严格按照《陕西省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执行,与略档发〔2017〕24号文件比较,《细则》对扶贫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保管期限、整理方法作如下统一调整:
1.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扶贫档案(一户一档)保管期限统一划定为30年。
2.精准扶贫文件材料归档范围进一步明确细化,符合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实际。
3.《细则》提出精准扶贫档案文件整理方法,归档文件整理方法,档号编制中“年度”变为“JF·年度”。
二、按年进行归档。自2017年起至2020年精准扶贫工作任务结束,每年所产生的精准扶贫档案,要在次年2月底前,全面完成上一年度精准扶贫档案整理和归档。县档案局每年一季度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全县精准扶贫档案按年度归卷入库。
三、加强领导。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重视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加强领导,明确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抓好精准扶档案规范化建设,确保档案工作与精准扶贫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验收。
略阳县档案局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