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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预防野生毒蘑菇中毒的紧急风险警示
索引号: 73264987-6-ZXGK/2018-0717004 公开目录: 预警信息 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文    号:
 

 

夏季天气炎热,特别是近期雨量充沛,已进入野生毒蘑菇生长旺盛期,同时也进入了误摘食用野生毒蘑菇中毒的高发期,易出现误食毒蘑菇中毒事件,为确保公众饮食安全,略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布预防野生毒蘑菇中毒风险提示:

1、认识毒蘑菇的危害。毒蘑菇又叫毒蕈,是指食后可引起中毒的蕈类。目前,在我国已鉴定的蕈类中,可食用蕈近300种,有毒蕈类约100多种;其中含有剧毒可致死的近10种。毒蘑菇毒性成分复杂,中毒表现各异,主要有恶心、呕吐、流涎、流泪、精神错乱、急性贫血、黄疸、脏器损害等,严重者可致死。食用毒蘑菇中毒症状严重,发病急,死亡率高,目前,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疗法。

2、消费者切勿采食购买野生蘑菇。有毒蘑菇外观上与无毒蘑菇极为相似,鉴别野生蘑菇是否有毒,需要专业机构和人员进行鉴别,目前没有简单易行的鉴别方法。切勿采摘、购买未食用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预防毒蘑菇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不采、不买、不卖、不食来路不明的野生蘑菇。

3、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自身管理。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重大接待,酒店,农村集体聚餐以及其他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严禁采购、销售或烹制来源不明的、不常见的、可能有毒有害的野生蘑菇。对于不认识的蘑菇,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做到不采摘、不加工、不经营,确保所加工、经营的蘑菇中未混入有毒品种。

4、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各镇、街道办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自办宴席食材采购监管,利用各种形式宣传野生菌中毒实例教育群众,预防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

5、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处置。目前,对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疗法。一旦出现蘑菇中毒,应立即大量饮用温开水或稀盐水,把手指或牙刷柄等伸进咽部催吐,同时尽快送往最近的医疗单位,进行催吐、洗胃、导泻,以尽快排出毒素。就诊时最好携带剩余蘑菇样品,以备进一步明确诊断。

略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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