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办)市场监督管理所,局属各科室、12315中心、经检大队:
按照市工商局《关于印发<汉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汉市工商发〔2018〕80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决定成立旅游市场专项整顿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郭朝平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章伟国、宋琴、总工程师衡培华担任,成员由各相关科室、12315中心、经检大队负责人、各镇(办)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组成,办公室设在县局市场科,李斌负责日常事务,各科室、315中心、经检大队依据职责搞好专项整治工作,各镇(办)市场监督管理所要根据《汉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顿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建立辖区旅游主体监管台帐,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县局报告。
各镇(办)市场监督管理所于11月8日前上报工作情况总结及旅游市场调查摸底表(一)(二)(三)报县局市场科。
联系人:李斌 电话:4834593 QQ:1565211905
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9日
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9日印发
汉市工商发〔2018〕80号
关于印发《汉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汉台分局:
现将《汉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市工商局旅游分局。
附件:《汉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联系人:周江涛 联系电话:13891671899
QQ邮箱:420872149@qq.com
汉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6月14日
汉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保障旅游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推动我市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旅游市场违法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促进旅游相关市场主体诚信规范经营,营造“旅游环境清新、旅游市场有序、旅游消费放心、旅游维权便捷”的旅游市场环境。
二、整治范围
(一)旅游景区(点)。重点是旅游景区(点)中的商店、饭店、酒店,购物市场、摊区等。
(二)旅游相关企业。重点是旅行社、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中介机构等。
(三)旅游定点单位。重点是旅游定点商店(购物点)、饭店、酒店。
(四)旅游相关市场。重点是旅游纪念品市场、土特产品市场、火车站、汽车站出入口等旅游交通枢纽地点的商店、饭店、酒店。
三、整治内容
(一)开展旅游市场主体整治,规范旅游市场主体准入。重点查处无照从事旅行社、旅游中介、涉旅酒店、饭店、宾馆、商场、旅游纪念品市场、土特产品市场等违法经营行为,以及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旅游中介机构转让、出租、出借营业执照、未按照核定的地点、经营范围、经营期限开展经营活动等。
(二)加强旅游商品质量监管,保障旅游消费安全。重点查处旅游市场中直接销售或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使用假冒伪劣、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傍名牌”、虚假表示、国家明令禁止交易(如国家保护的野生水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无合法进口检疫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旅游广告的管理,净化旅游广告市场。重点查处旅行社利用广告对旅游者作虚假承诺或做虚假宣传的行为;旅游中介机构利用广告在办理签证、护照中做虚假宣传和欺骗旅游者行为;旅游商品经营者利用广告对旅游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旅游经营者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行为。
(四)加强旅游合同的管理,规范旅游合同行为。指导推进旅行社使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旅游主管部门发布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重点查处旅游市场合同欺诈,利用格式条款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合同违法行为。
(五)加强旅游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保障旅游行业公平有序竞争。重点查处旅游行业非法给予或收受以回扣、佣金、人头费或者奖励费等名义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以谋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的行为;旅游市场中的最高奖超过5万元的抽奖式有奖销售,以及采取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的有奖销售行为;恶意诋毁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等。
(六)加强旅游投诉举报的管理,规范旅游服务行为。重点检查旅游景区(点)、旅行社、旅游中介机构等是否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及时处理旅游消费者的投诉举报,督促其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机制。
四、时间安排
(一)摸底调查阶段(2018年6月20日-7月20日)。各县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主动联系当地旅游主管部门,摸清辖区旅游行业经营主体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足问题导向,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有的放矢,不留死角。调查摸底情况于2018年7月11日前报市工商局旅游分局。
(二)执法整治阶段(2018年7月21日至10月21日)。采取随机抽查、定向检查、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对旅游市场进行全面检查,着力查处旅游市场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侵害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经营行为。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10月22日至11月11日)。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成效,公示一批违法失信经营主体,树立一批诚信守约的正面典型,营造风清气正、经营有序、安全放心的旅游市场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我市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市的关键一年,各县(区)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定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市工商局成立旅游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宋毅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张凌、刘宝庆、李万利副局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旅游分局、市场、消保、商广、行政审批、企业、经检等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旅游分局,何文军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工作总结。各县(区)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亦要成立相应机构,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宣传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成效,及时处理和曝光旅游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旅游行业不正当竞争、假冒伪劣、欺诈等违法经营行为的意识,维护我市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
(三)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治合力。要坚持地方政府统一领导,强化内外联动,加强与旅游、公安、食药、物价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互通执法监管信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联合执法等途径,形成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四)积极探索旅游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要在认真分析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和工作制度,转变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积极探索旅游市场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旅游市场长期繁荣稳定发展。
(五)加强沟通,及时总结。各县(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市局报告,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妥善解决。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和旅游市场监管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形成书面材料,于2018年11月11日前上报市工商局旅游分局。
附件:1.汉中市工商及市场监管部门旅游市场调查
摸底表(一)
2.汉中市工商及市场监管部门旅游市场调查
摸底表(二)
3.汉中市工商及市场监管部门旅游市场调查
摸底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