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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夏季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73264987-6-ZXGK/2018-0627015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文    号: 略市监发〔2018〕77号
 

各镇、街道办市场监管所,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局属各食品科室:

为加强夏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食品安全风险,严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现就加强夏季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要按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百日大排查大整治大稽查专项行动的要求,扎实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一)突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点。一要突出重点时段。做好中高考、端午节、“升学宴”等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监管,严防严控各类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二要突出重点点位。加强对一般社会餐饮、农村集体聚餐、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点周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等日常监管工作。三要突出重点环节。强化对食品储存、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食品加工场所环境卫生、冷藏冷冻设施运转、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凉菜加工制作等重点环节的检查。四要突出重点品种。围绕乳制品、禽畜类制品、食用油、酒类、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冷冻冷藏食品、即食食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种开展监督检查,尤其要抓好禁食野生毒蘑菇的宣传防控工作。

(二)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肉制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的预包装食品、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不符合要求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要精准发力,查办并曝光一批大案要案,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

(三)营造食品安全良好社会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两微一端”等宣传方式,针对夏季易发、多发食品安全事件的规律,定期发布食品安全警示信息,及时公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加大食品安全及监管动态等宣传力度,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预防食物中毒知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科学、健康饮食,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点管控力度

(一)加大餐饮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点管控力度。

要以“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大稽查专项行动”、“中心城区食品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扎实开展食品安全问题排查整治,要以中高考等重大食品安全保障、一般社会餐饮、农村集体聚餐、学校食堂、企事业机关食堂、建筑工地食堂、为重点,加强现场检查指导,紧紧把握餐饮环节8大风险点开展食品安全监管。

1.不得采购使用性状感官异常、腐烂变质的蔬菜,不得采购使用已死的鱼、虾、禽、畜肉等作食品的加工原料。

2.不得采摘、销售、烹饪、食用不能辨别的是否能食用的野菜、野生菌、鲜木耳。

3.保持环境和操作过程清洁卫生。勤洗手,取食品前洗手、准备和加工食品期间经常洗手、便后洗手;加工场所要远离旱厕(所)、垃圾等污染物;要有效防蝇、防虫、防鼠,避免虫、鼠及其他动物进入厨房和接触食物。

4.生熟分开。生的肉、禽、蛋和海产品要与其它食物分开;生和熟食品的餐饮具、工具、用具要分开,避免交叉污染。(需特别注意防止加工过程工具、用具、操作人员手接触了生家禽及其内脏、鲜蛋、海产品、水产品,再去接触污染熟食、冷菜等即食食品。)

5.彻底煮熟。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尤其是肉、禽、蛋和海产品、四季豆等。

6.需加强外购熟食、半成品、凉菜的管理。要加强烹饪食品管理,在烹饪至使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保存温度低于60℃或高于10℃,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熟食品,需要再次利用的,应当充分加热到70℃以上再食用。

7.加强农药、鼠药、亚硝酸盐等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严防有毒有害物品污染或被误食误用。

8.设备和餐饮具的清洗和消毒:要加强餐饮具的清洗消毒的监管,建议多使用一次性餐饮具。通常要求:餐具洗净后,进行煮沸、蒸汽消毒时,应保持100℃,10分钟以上。有条件的可以使用高温消毒柜、洗碗机等方法消毒

(二)加大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点管控力度。

严格落实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产品追溯制度和不合格品召回处置制度,切实防范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重点抓好“两超一非”、塑化剂、苯并芘、食品标签标识、保健食品非法声称等重点问题的综合治理;深化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隐患排查,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和防控,持续加大桶装饮用水整治力度;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主体普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加大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频次和力度,严厉打击宣传疗效和保健食品添加药物成分的违法行为。要重点关注涉及制冷车间(库)等冷藏设备设施;烘制、油炸等高温的设施设备;淀粉等可燃性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设施设备的企业,重点关注有关企业使用的油库(罐)、燃气站、酒精存储、除尘器、压缩空气站、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重点防火防爆部位,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加大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点管控力度。

加大对集贸市场、超市、学校周边食杂店、农村集市的监管和整治力度;以肉类产品、乳制品、速冻食品等为重点,集中开展冷链食品贮存、运输、销售条件大检查,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脱离冷链条件或不按条件要求经营冷链食品行为。落实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索证索票和食品召回制度;加大流通环节的食品抽检力度,对不合格食品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行政控制措施,严禁再次流入市场。要重点关注经营场所用电及消防等安全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经营主体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市场监管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夏季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强化责任落实。

(二)严查违法行为。各镇、办市场监管所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依法严打查处。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媒体舆情反映的食品安全案件线索,要逐一核查。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强化宣传教育。要强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预防食物中毒知识的宣传,增强公众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要大力宣传12331举报热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形成群防群控社会共治格局。

(四)建立应急机制。各镇、办市场监管所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确保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能够及时妥善处理。

(五)各镇(办)市场监管所务必于7月20日前将夏季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县局协调科。

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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