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音寺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观音寺镇2018年山洪及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镇属各机关单位:
现将《观音寺镇2018年山洪及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观音寺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5日
观音寺镇2018年山洪及地质灾害
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我镇有地质灾害点26个,为了做好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我镇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镇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村分单位负责。各有关单位实行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岗位责任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的义务。防治工作要全力保证人民生命安全,尽最大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我镇境内地质构造复杂,易发生山洪及地质灾害。雨、旱季区分明显,降雨多分布在6至9月份,暴雨多、强度大。其中,连阴雨、暴雨造成的洪水、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山洪及地质灾害时有发生,危害严重。近几年来,虽未发生大的山洪及地质灾害,但是受2008年5.12地震影响,新增了一些山体裂缝,发生山洪及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根据山洪及地质灾害调查,目前我镇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26处,其中大型地质灾害点1处,中型地质灾害点3处,小型灾害点22处,直接威胁着64户187间房屋和218名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测直接经济损失达到400多万元。
第二章指挥机构
观音寺镇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部,在上级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机构领导下,负责指挥、领导全镇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下设7个行政村、4个机关单位,共11个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机构。
一、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
政 委:汤 勇
指 挥 长:王进义
副指挥长:梁志宏 马清明 孙广冲 李新玲 封清亮
李 翔 黄 涛 王代强
成 员:党 燕 安有海 郭 巍 肖 罕 胡 阳
李明财 牛义升 刘小虎 杨小军 周 军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封清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安有海(侧重防山洪)、肖罕(侧重地灾)负责具体业务。联系电话:0916-4965330
二、各村、各单位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1、观音寺村:组长:邓维明 副组长:刘长明
成员:李守荣 代晓艳 周小帆 周代明 闫光彩
高兴全 刘玉进
联系电话:15029495450
2、炉子坝村:组长:唐明东
成员:李自强 岳 萍 唐登高 胡关明 杨德敬
联系电话:15091469331
3、孟家河村:组长:陈晓燕 副组长:周桂才
成员:李志华 艾兴林 王丽红 雍昌华 蒋尚满
联系电话:15291627150
4、包家沟村:组长:汪亚丽 副组长:唐小军
成员:尤青华 谭自得 牛义林 郑晓明 李素艳
冯海军 侯顺华
联系电话:13892656444
5、前后沟村:组长:汪文清 副组长:张国清
成员:吴明成 何丛慧 李凤伟 左静 陈希发
联系电话:15309163007
6、安华庄村: 组长:卢庆华 副组长:王清海
成员:张 芳 邓顺明 曾保元
联系电话:13484992909
7、毛垭子村:组长:闫永华 副组长:龚永才
成员:杨红琼 宋洪平 石裕林 陈明贵 刘斌
联系电话:13891654604
8、镇机关: 组长:李新玲
成员:党 燕 安友海 史 慧 舒 珍 刘安妮
黄学文 史 伟 王嘉玮
联系电话:13484456632
9、镇中心小学:组长:胡 阳
成员:全体教职工
联系电话:15029761801
10、镇卫生院:组长:李明才
成员:全体职工
联系电话:15229565952
11、观音寺林场:组长:牛义升
成员:全体职工
联系电话:13359167036
三、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抢险队
队 长:李 翔
成 员:梁志宏 马清明 孙广冲 李新玲 封清亮
黄 涛 王代强 党 燕 武 涛 安有海
陈昌银 曾 蕊 郭 巍 胡 强 史 慧
刘安妮 吴 婷 肖 罕 张德明 徐澜倩
杨苗圃 史 伟 刘克昌 王文鹏 罗小娟
舒 珍 王 丰 黄学文 王嘉玮 雍 阳
四、各村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抢险分队
队长:村委会主任
队员:全体村干部、村基干民兵
四、医疗急救队:由观音寺镇中心卫生院、各村卫生室人员组成。
五、防疫消杀队:镇兽医站,各村防疫员。
第三章责任制度
一、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部领导分工
汤 勇:指导指挥部全面工作。
王进义:负责指挥部全面工作。
梁志宏:负责毛垭子村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马清明:负责观音寺村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孙广冲:负责包家沟村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李新玲:负责机关各单位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封清亮:抓好全镇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及防汛工作的组织协调,河道清障工作。负责炉子坝村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李 翔:负责前后沟村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抢险队工作。
黄 涛:负责孟家河村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镇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王代强:负责安华庄村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各村各单位行政首长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检查制订本辖区(本单位)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做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识。
(二)根据总体规划,动员社会力量,筹集资金,加快本地辖区(本单位)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不断提高抗御山洪及地质灾害能力。
(三)负责组建本辖区(本单位)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办事机构,解决经费、人员,确保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四)组织有制订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各项措施预案,并督促落实。
(五)掌握本地区汛情,及早做出安排部署,组织指挥当地群众参加山洪及地质灾害抢险,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调度命令。遇有重大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千方百计确保人员安全,尽力减少损失。
(六)山洪及地质灾害发生后,组织各方面力量迅速开展救灾工作,安排好群众生活,尽快恢复生产,修复水毁工程设施,保持社会稳定。
三、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
根据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制订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一)镇民政所负责联系商店、粮站储备必要的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抢险物资(铁丝、编织袋、彩条布、粮油、抢险器材等);灾民的安置救济、灾情调查、统计汇报等工作。
(二)供电所负责保障防汛期间的电力供应。
(三)电信、邮政在汛期负责保持通讯、通信畅通。
(四)镇财政所负责对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预算,并及时下拨和监督使用。
(五)国土所负责企业的防汛安全,并落实企业“防、抢、撤”工作。
(六)镇农技(农经)站负责山洪及地质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和损失情况的收集,制定农业防汛措施及灾后恢复生产等工作。
(七)镇卫生院负责医疗救护和灾区医疗防疫等工作;兽医站负责灾区动物防疫灭杀工作。学校负责汛期师生安全。
(八)公安派出所负责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制止破坏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和水文、通讯设施以及盗窃防汛抗洪物料、设备的行为。在紧急情况下协助镇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部组织撤离洪水淹没区群众。按照镇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部决定对部分灾区实施戒严工作。
(九)镇武装部负责组织山洪及地质灾害抢险和营救群众的任务。
(十)其他有关单位完成各自承担的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及防汛抢险工作。
四、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镇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部日常事务工作;做好防汛宣传、组织、协调,督促编制辖区内防御洪水、地质灾害防治抢险预案和对策方案。
(二)组织防汛检查和汛前准备工作;督促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治理修复。
(三)收集、掌握、分析灾害信息,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四)上传下达指挥部的决策,搞好调度,及时向上一级防汛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办事机构报告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情况,核实山洪及地质灾害灾情。
(五)负责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物资、器材的储备、调配和管理。
五、山洪及地质灾害抢险工作纪律
(一)山洪及地质灾害抢险工作必须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在抢险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镇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部的指挥、调动和安排。山洪及地质灾害抢险期间严禁请休假。
(二)在山洪及地质灾害抢险期间,镇防汛指挥部发布通告、通知,由指挥部决策并经政委、总指挥长或副总指挥长签发后下达执行。
(三)在山洪及地质灾害抢险紧急情况下,镇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部调用各有关单位抢险队伍、劳力、交通运输工具、物资器材、救援设备等,各有关单位必须保证数量、质量,按指定时间、地点到位,投入抢险。
(四)在山洪及地质灾害抢险紧急情况下,有关领导有权随机处置临时发生的问题,可以边处置边报告,也可以先处置后报告,但必须处置正确、及时、有效,以防止和减少损失。
(五)坚持镇防汛指挥部成员汛期轮流值班制度。值班必须在值班室值班,坚持24小时值班制,并及时了解掌握雨情、汛情、灾情,山洪及地质灾害点变化,处理有关事务。各村、各单位汛期也必须落实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度。
(六)坚持镇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部成员负责各村、各单位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制度。遇有重大雨情、汛情,或接到镇防汛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部的通知,负责各村、各单位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并应尽快到达所包村、单位,积极协助开展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抢险工作。
(七)坚持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在山洪及地质灾害抢险的紧要关头临阵脱逃,致使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抢险工作遭受重大损失,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党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值班制度
(一)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为汛期,各村、各镇属单位必须落实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值班。
(二)汛期每天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按轮流值班名单按时交接班。并对山洪及地质灾害点监测情况进行抽查。
(三)坚持领导轮流带班责任制度,负责处理值班期内业务,如遇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值班,要指定有关领导代替。
(四)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值班必须建立电话记录、值班日志记录、交接班记录等登记制度,对于每一项事务要认真详细记载,做到有案可查。
(五)值班人员要熟悉掌握值班期内的气象预报情况,及时、准确地传达上级指示、通知和各种情报,如遇紧急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迅速做出处理。
(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当班的事务应尽量处理完毕,无法在该班处理结束的未完事宜,应向下一班人员详细交待清楚避免贻误工作。
(七)值班人员要保持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指挥部将不定期对全镇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如遇无人值班,将给予通报批评,造成失误和损失的,将追究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的责任。
七、山洪及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落实一览表(见附件1)
八、观音寺镇2017年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名单(见附件2)
第四章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准备
各村、各单位,都要成立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由党政一把手或法人代表任负责人,制定好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预案,抓好抢险队伍建设,准备好应急物资,对居住山洪及地质灾害点城乡居民和物资,要逐一指定落实迁安地点,提前作出撤离准备,做到有备无患,常备不懈,确保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
镇指挥部对全镇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准备、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设施和至少进行两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山洪及地质灾害点,责任人,检测人责任落实,开展工作情况;警示牌,明白卡,群众撤离示意图到位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当立即提出预防和治理措施,并责成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限期处理。
我镇山洪及地质灾害点较多,各村和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山洪及地质灾害预防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要把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作为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把责任层层落实到村、组、户。
2、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预案,在汛前落实预案确定的各项措施,逐灾害点设立警示牌,对受威胁单位和居民户要逐一发放张贴《明白卡》、《示意图》,逐一落实好撤离人员的具体安置地点,同时广泛进行宣传和演练,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一旦灾害发生,确保有条不紊地按预案开展工作。
3、切实抓好“群测群防”工作,发动和依靠群众对山洪及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普查、监测。
4、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山洪及地质灾害多发区的管理,严禁把建筑物修建在滑坡、泥石流等危险地带,坚决制止人为诱发各类山洪及地质灾害的活动和行为。
第五章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预案
1、做好监测工作。重点是地质灾害点,要落实好责任人和监测人员。责任人要随时掌握该地质灾害点农户人口、居住房屋等基本情况,制定搬迁措施及撤离方案,监测人员要高度负责,严密监测登记,随时向责任人及镇防汛办报告情况。发生险情,立即实施报警,报警以锣鼓声为号。
2、落实撤离措施。进入主汛期,各战区所辖地质灾害点的居住农户,确定好撤离群众安置地点,准备好必要的物资和避雨设施,一旦发生山洪及地质灾害,立即报警,组织抢险队及全体村民实施紧急抢险工作,毫不懈怠。要按照预定的撤离路线和地点,将群众迅速撤离险段,转移到指定的安全地带。
2.领导要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24小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电话响3声必须接听,及时收集上报信息,密切关注社情、舆情动态,凡有突发情况、群体性事件发生,要及时、准确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