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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音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观音寺镇2018年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485-x-ZXGK/2018-0523001 公开目录: 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23日
有效性: 发布机构: 观音寺镇 文    号: 观政发〔2018〕37号
 

各村民委员会、镇属机关各单位:

现将《观音寺镇2018年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观音寺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5日

观音寺镇2018年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预案的目的及依据

为了切实提高汛期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不断规范救灾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建立健全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按照“迅速、高效、有序”的原则,妥善处理紧急救援、抢险、转移安置灾民和灾后重建,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略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观音寺镇2018年防汛度汛预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预案适应的范围

在防汛期间,凡属我镇辖区范围内发生的洪水、暴风、冰雹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达到启动《略阳县观音寺镇2018年防汛度汛预案》条件的,均适应本预案。

第三条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镇长统一指挥,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

(三)全体干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镇民政所具体负责救助工作。

(四)依靠群众,充分发挥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

第二章指挥机构及职责任务

第四条指挥机构

观音寺镇汛期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处理全镇汛期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政 委:汤 勇(党委书记)

指 挥 长:王进义(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梁志宏(人大主席)

马清明(党委副书记)

孙广冲(纪委书记)

李新玲(组织委员)

封清亮(副镇长)

李 翔(武装部长)

黄 涛(司法所所长)

王代强(食药所所长)

成 员:党 燕(镇长助理)

王 丰(民政所干部)

安有海(安监站干部)

肖 罕(安监站干部)

胡 阳(中心小学校长)

李明财(卫生院院长)

牛义升(观音寺林场场长)

刘小虎(电管所管理员)

杨小军(两河口派出所所长)

周 军(两河口国土所所长)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孙广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新玲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安有海、肖罕、王丰、罗小娟负责具体事务办理。联系电话:4965330

第五条应急救助办公室职责

观音寺镇应急救助指挥部办公室承担全镇汛期救灾应急救助综合协调工作,视灾害发生情况和灾害特性,抽调应急救助指挥部成员组成3个工作组。

1、综合组。由党政办负责,主要负责传达、贯彻上级和镇应急救助指挥部工作指示,收集灾情资料,起草上报灾情报告,上传下达灾情工作信息,根据受灾情况,制定转移安置计划和恢复重建方案。

2、转移安置救助组。由镇民政办、市场监管所负责,主要任务是负责受灾群众的安置和生活安排,配合卫生部门搞好水源、食品卫生等工作。

3、社会治安稳定工作组。由镇司法所、综治办负责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治安,配合公安部门搞好灾区治安工作。

第三章应急准备

第六条成立应急抢险队

队 长:李 翔

成 员:梁志宏 马清明 孙广冲 李新玲 封清亮

黄 涛 王代强 党 燕 武 涛 刘长明

安有海 陈昌银 曾 蕊 郭 巍 胡 强

史 慧 刘安妮 吴 婷 肖 罕 张德明 杨苗圃 史 伟 刘克昌 黄学文 王嘉玮 舒 珍

王文鹏 王 丰 罗小娟 徐澜倩 雍 洋

抢险队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抢险工作。

第七条资金准备

在安排使用好上级下拨的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外,民政所要留足应急救助预备金。同时,要及时向县上主管部门报告灾情,争取上级救济资金及时到位,以便实施有效救助。在镇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启动后,镇民政所根据灾情实际情况,提出用款报告及分配方案,及时将救灾款物发放到灾民手中。

根据灾情的严重程度和灾情发展情况,在本级安排救灾资金不足时,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增款报告,争取上级支持,确保灾民生活不出任何问题。

第八条物资准备

入汛前,镇民政所应筹备储备一定数量衣被等备灾必需品和救济粮、油及临时生活必需品。同时确定有保障的粮、油供应点,保证在有灾情发生时的物资供应,同时及时上报县民政局争取物资支持。

第七条信息管理

汛期来临之前,各村委会、镇属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严格值班,确保汛期全镇24小时通信畅通,准确掌握重大自然灾害信息,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必须在12小时之内将受灾情况上报镇自然灾害指挥部,便于统计上报灾表和争取救灾物资,使受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同时按照信息上报程序及时核实统计汇总上报详实灾情,确保救灾救助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条建立完善汛期值班制度

5月1日至10月31日为主汛期。镇党政办应建立和完善汛期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坚持领导轮流带班、干部轮流值班,建立电话记录、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问题处理结果记录、领导批示和上传下达及请示上报等记录,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第四章镇领导联系村、干部包村名单和应急救助任务

第十一条镇领导、干部联系村名单

1、镇领导联系村名单

汤 勇:负责指挥部全面工作。

王进义:负责指挥部总体协调工作。

梁志宏:负责毛垭子村的应急救助工作。

马清明:负责观音寺村应急救助工作。

孙广冲:负责指挥部日常事务,包家沟村的应急救助工作。

李新玲:协助抓好指挥部日常事务,负责及镇属机关各单位的应急救助工作。

封清亮:负责炉子坝村应急救助工作。

李 翔:负责前后沟村应急救助工作,负责观音寺镇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抢险队工作。

黄 涛:负责孟家河村应急救助工作。

王代强:负责安华庄村应急救助工作。

2、干部包村及联系机关名单

(1)毛垭子村 组长:王胜林

组员:郭 巍 王嘉伟

(2)安华庄村 组长:陈昌银

组员:吴 婷 史 伟

(3)前后沟村 组长:王文鹏

组员:王 丰 张德明 刘安妮

(4)观音寺村 组长:刘长明

组员:胡 强 徐澜倩 杨苗圃

(5)包家沟村 组长:武 涛

组员:罗小娟 鲍 亮

(6)孟家河村 组长:曾 蕊

组员:雍 洋

(7)炉子坝村 组长:肖 罕

组员:刘克昌

(8)镇属单位:组长:党 燕

组员:舒 珍 安有海 史 慧 胡 阳 柳清汉 王成华 李明财 牛义升

第十二条应急救助任务

(一)检查各村和镇属单位应急救助准备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二)协助基层解决应急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如有重大灾情发生,应主动协助基层开展应急救助并指导灾后生产自救等工作。

(四)及时向县应急救助指挥部反映救助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

第五章应急救助工作纪律

第十三条工作纪律

(一)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必须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各村、各单位必须无条件地服从镇应急救助指挥部命令、听从指挥、调动和安排,不得以任何借口抵制或推诿。

(二)发生突发性重大灾害后,镇全体领导干部应迅速赶往所联系的村、企业,积极开展应急救助和抗灾抢险及生产自救工作。

(三)坚持应急救助责任追究制度。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在防灾抢险、应急救助的紧要关头不坚守岗位,致使防汛抢险和救助工作遭受重大损失,要视其情节轻重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确保各项救灾救助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预案从2018年5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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