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
根据略林函《关于村(社区)“三委”班子成员不得担任生态护林员的紧急通知》(略林函〔2018〕70号)文件要求,我镇高度重视,对生态护林员进行了全面核实,现将核实情况汇总如下。
1、担任村“三委”职务领取报酬的生态护林员1人:任家院村侯清华(村文书)。
2、其他原因无法胜任工作的生态护林员9人,其中:年龄不符合工作要求1人,任家院村卢仁学;外出务工8人,仙台坝村孙先智、何清华、闫欢、晏峰,任家院村杨清明、汪健、王国文,娘娘坝村张天祥。
上述人员,已不符合生态护林员选聘条件和工作要求,无法胜任护林巡山工作,经我镇会议研究决定,以上人员全部予以解聘。同时,对于解聘后空缺的生态护林员岗位,按照生态护林员选聘的条件、工作要求及选聘程序,我镇重新进行了选聘,目前选聘工作已经基本结束,新选聘的生态护林员名单如下:(汉中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审批表附后)
任家院村:赵晓丽 赵世文 吴建新 黄小艳 赵连银
仙台坝村:周晓梅 唐素琴 闫正荣 罗晓丽
娘娘坝村:秦玉荣
妥否,请批示,特此报告。
仙台坝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