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18〕109号)和《汉中市做好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略阳县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8年7月16日(星期一)、7月17日(星期二)。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略阳县教育体育局六楼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最低分数线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对报考人员达不到3倍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略阳县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人员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5分(含75分)以上。(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四、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资料
(一)往届毕业生须提供:
①《陕西特岗教师报名表》(一式一份,自行在网站下载打印并贴上本人近期二寸证件照);
②本人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各复印一份,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下载打印);
⑤无就业单位的提供《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已就业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⑥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⑦申报建档立卡户岗位的考生须提交由村镇出具的建档立卡户身份证明并加盖县扶贫办确认公章的有效证明材料。
(二)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①《陕西特岗教师报名表》(一式一份,自行在网站下载打印并贴上本人近期二寸证件照);
②本人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各复印一份,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高校出具的学籍或学历证明、就业推荐表;
④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A4纸复印)必须按以上顺序在左上角装订。
⑤申报建档立卡户岗位的考生须提交由村镇出具的建档立卡户身份证明并加盖县扶贫办确认公章的有效材料。
五、有关要求
1. 考生在现场资格确认时提供的所有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2.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报名表》、《准考证》为参加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依据,请妥善保管。
4.资格复审放弃或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时出现成绩并列,并列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1次。低于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不得递补。递补人员由略阳县特岗办以电话形式通知。
5.应聘人员将资格复审所需资料装入纸质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按顺序填写卷内资料目录,填写应聘者姓名、准考证号、报考岗位、联系电话,在《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中查找本人准考证号所在行自然顺序号,并将顺序号标注在档案袋及《报名登记表》右上角,资格复审合格后一并上交资格复审组。
6.特岗教师招聘后续事宜请关注“陕西特岗系统”、略阳县政府网。
联系电话:0916-4822403
略阳县特岗教师招聘办公室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