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网 | 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网 | 汉中市政府信息公开网 | 略阳县电子政务频道
 首页 | 政府领导 | 概况信息 | 政府文件 | 法律法规 | 规划计划 | 财政信息 | 人事信息 | 应急管理 | 重点领域 | 行政权力 | 目标责任考核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公开信息内容
 
 
 
略阳县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索引号: 01604481-7-11_B/2018-0710001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教育体育局 文    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一、贷款额度及办理时间

助学贷款的限额为每人每学年1000至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贷款实行每年的8月份提交申请及签订合同,11月中旬统一由国家开发银行将贷款资金转入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然后再由支付宝公司转入学生就学高校账户。贷款正常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补贴,毕业后利息由学生自付。

二、贷款对象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范围

1.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统招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2.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共同借款人)均为本县户籍,高考前信息采集时进入预申请系统的学生。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条件(八贷六不贷)

1.八项能够办理贷款的情况

①建档立卡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学生在资格认定时,建档立卡家庭无须证明,城镇低保家庭提供由民政部门颁发并经当年审验过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居民低保补助金领取存折的原件与复印件。

②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学生在资格认定时,须提供孤儿、烈士家庭、优抚家庭等相关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

③部分残疾人家庭子女。即父母双方或一方属三级以上残疾级别,享受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的家庭。学生在资格认定时,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④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支付了大额医疗费用,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此类学生在资格认定时,须提供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结算单据的原件。

⑤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导致经济困难的家庭。学生在资格认定时,须提供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的家庭经济困难详细资料。

⑥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学生家庭所在地区发生不可抗拒的突发性灾祸或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资格认定时,须提供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的家庭经济困难详细资料。

⑦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父母离异或一方去世,又无稳定经济收入,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学生在资格认定时,须提供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的家庭经济困难详细资料。

⑧父母双方下岗失业或家庭成员中有两个以上学生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在资格认定时,须提供由村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核并经县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学校就读证明。

2.六项不能办理贷款的情况

①家庭拥有企业、汽车、豪华楼房的。

②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③购买高档电器、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④在校期间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⑤平时消费水平高出周围平均生活水平的。

⑥父母有一方是财政供养人员的。

三、贷款流程

1.高考前学生本人向就读高中学校提出申请(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免申请,由学校统一汇总),高中学校依据条件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学生预申请表报县学生资助中心(外县就读学生需自行上报预申请表),由资助中心将贫困生信息导入助学贷款预申请系统中,国家开发银行进行备案。

2.取得高校录取通知书后,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生源地贷款用户(续贷学生可使用身份证号直接登录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

3.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贷款申请信息。

4.提交当年贷款申请后,可从系统中导出贷款申请表。

5.百度搜索“略阳助学贷款”,登录略阳电子政务网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介绍页面,下载审批表及联系人信息表。

6.携带助学贷款申贷所需资料一并到村、镇进行资格确认及盖章。

7.到县政务大厅教体局贷款办理窗口资格审核,签订合同并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8.签订合同3-5天后,登录支付宝账户,修改密码,激活账户(国家开发银行系统会自动生成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并将账户名、密码打印在合同及受理证明上)。

9.大学报到时,将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交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提请高校资助管理中心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

10.当年10月10日前,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系统确认高校录入的贷款信息,把通过确认的贷款学生资料汇总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经盖章后再报送国家开发银行进行审批。

11.国家开发银行在11月中旬按审批结果将贷款发放至借款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支付宝公司再根据借款学生就读情况,将贷款资金通过个人支付宝账户转至学生就读大学单位账户。

12.学生大学毕业后,主动联系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变更个人信息,同时按借款合同还本付息或提前还款。

四、申贷所需资料及注意事项

(一)首次贷款大学新生

1.《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注意事项:①申请表里个人信息必须与身份证里一致,家庭地址必须具体到XX镇XX村XX组XX号,家住县城,住所要细化到XX街道XX小区XX号楼XX单元XX楼层XX门牌号.②学生必须留两个以上不同的联系电话及QQ电子邮箱.③资格审查单位为村委会或居委会必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且留联系电话。

2.《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注意事项:①见证人为家庭住址周围的邻居或亲属,不能是同学.②表上贴有照片且盖章处的信息必须齐全.

3.大学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复印有录取大学名称、专业名称、姓名等信息的一页。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页上)

5.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同上)

6.贫困证明(非建档立卡家庭提供)

注意事项:①必须要说明父母的职业;②详细陈述家庭经济困难原因,写明家庭困难属八贷中的哪一种类型;③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承诺个人联系方式或地址变更时主动电话告知县学生资助中心,毕业后能根据贷款合同按时归还贷款利息及本金;④村(居)委会盖章签字留联系电话,且镇政府盖章确认。

7.《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信息表》

注意事项:①贷款联系人必须是在本县有长期固定工作单位人员(如机关干部、教师、医生等),也可以是家庭住址所在地村(居)委会干部.②联系人不能和共同借款人重复。

(二)在校大学生续贷

1.《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2. 《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注意事项:陕西省内就读学生使用《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3.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4.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5.《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信息表》

五、贷款本息的偿还

1.贷款利率为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

2.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计算,最长不超过20年。

3.还款方式:一是到县资助中心办公室,持个人银行卡通过pos机刷卡还款;二是通过个人支付宝账户网上自行还款,学生通过在线服务系统可查询需偿还本息数额;三是登陆支付宝手机APP,在“便民生活”页签选择“生活号”,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在“在线还款”中录入借款学生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账号和身份证号,根据提示还款。

4.还款类型:①提前还款:学生毕业的当年8月15日前还清所贷本金,不产生利息;②学生毕业的当年和第二、第三年可以只付利息,不还本金;③毕业第四年起按照贷款合同规定,每年偿还本金的固定金额加利息。

5.本息偿还

①正常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贴息;②学生毕业后利息由学生自付。休学、退学、出国、超出正常学制时,利息从次月起由学生自付;③毕业后即进入还息期,利息每年清算一次;④办理提前还款学生,通过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按系统要求预存相应数额的款项在个人支付宝账户上,结算代理行于本息偿还日(每月20日)在账户里自动扣收本息。

六、违约责任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期限及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业务。

2.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借款学生,有关新闻媒体及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网站将公布其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等信息。

3.违约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附件:

1. 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2. 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3.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信息表

略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7月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42K]   [附件2: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42K]   [附件3: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信息表  26K]
       
 
联系我们 | 网站申明 | 网站地图 | 内网管理入口
 
您好!你是第 位访问本站的人!

中共略阳县委、略阳县人民政府主办   略阳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建设运行
E-mail:
lueyang@126.com   TEL:0916-4831907   0916-4822514   FAX:0916-4822555
陕ICP备05006588号  汉中市国际互联网站备案号:6123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