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中心校,县直中小学、幼儿园,局属教育单位:
根据中共略阳县委办公室、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和教师校长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略办发[2007]45号)精神,以及中共略阳县委、略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略阳县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略发〔2016〕7号)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现就2018年全县教体系统评优树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略阳县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略阳名师、略阳师德先进个人。
二、评选范围
参评人员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及局属教育单位工作人员,省市县级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条件
(一)略阳县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创新,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充分体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
2.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成绩突出。
3.遵纪守法、言诚行端、严以律己、工作踏实、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在工作中能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校本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5.从事教育工作年满1年以上。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一票否决:
⑴本年度受到行政处分或通报批评的;
⑵违犯学校管理制度,情节较严重的;
⑶违犯教师“十个严禁,十个不准”及其他师德师风规定的。
(二)略阳县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各项教育政策,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勇于探索和实践教育新理论、新成果。
2.敬业精神强,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有服务教育、奉献教育的高尚情操,积极学习和宣传科学文化知识,弘扬先进文化。
3.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人格,注重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能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在教育行为偏差学生、帮助学习困难学生、关爱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事迹感人。近三年来未发生体罚学生和违规补课现象。
4.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全局意识,能积极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不断提高教书育人能力和水平,工作成绩突出。
5.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语言得体,举止文明,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身心健康。
6.近三年来师德表现突出,有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优秀或获得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
7.工作满3年以上,任班主任工作1年以上。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师德先进个人评选一票否决:
⑴本年度受到行政处分或通报批评的;
⑵违犯学校管理制度,情节较严重的;
⑶违犯教师“十个严禁,十个不准”及其他师德师风规定的。
(三)略阳名师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职责,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无私的奉献精神。积极参加教师“大家访”活动,受到社会、家长一致好评。
2.参评教师在所教学科领域内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能及时把握现代教育的发展方向和本学科的学术动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在全县范围内具有较高的威望和知名度;参评校园长具有先进的学校管理理念和创新精神,组织领导和管理决策能力强,在师生中有很高的威望。
3.参评教师教学态度认真,治学严谨;教学质量高,效果显著;教学方法灵活,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能够研究、理解、尊重学生,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曾在县级以上本专业教研交流中执教(或指导)过较高水平的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独立主持和完成1项校本研修任务;参评校园长在组织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办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
4.参评教师正确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理论教书育人,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突出专长和丰富经验,教书育人成果突出,教学成绩在全县位于学科前列;学生、家长、教师评议优秀率均达90%以上。
5.参评教师和校园长在教育科学研究方面,尤其在教学法研究和课程建设工作中刻苦钻研,成绩卓著;在课程改革活动中勇于探索,大胆创新,成效显著。近五年,获一项县级以上各类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奖,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学术刊物独立发表过2篇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2篇专业论文获市级以上奖励。
6.参评教师和校园长具有指导青年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帮助培训教师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文化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上,尽职尽责。
7.参评教师承担过县级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教学任务。
8.参评教师能积极参加教师业务培训,认真完成教师培训任务,不断提高自身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参评校园长在任职期间,取得任职资格培训证书,完成规定的培训学时。
9.参评教师能够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育教学,能够熟练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和交流;参评校园长在任职期间,所在的学校或分管的工作获市级以上先进集体(单位)荣誉称号。
10.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工作热情高。
1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县级名师评选一票否决:
⑴本年度受到行政处分或通报批评的;
⑵违犯学校管理制度,情节较严重的;
⑶违犯汉中市教师“十个严禁,十个不准”及其他师德师风规定的。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各级各类学校从接到通知之日起,要高度重视评优树模工作,在教职工中广泛宣传,鼓励教职工积极参与,达到在教育系统形成争先创优和比、学、赶、超先进的良好局面。
2.略阳县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时,各学校按照文件下达的名额分配指标向教育体育局推荐,一并上报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审批表(一式两份)。
3.略阳名师和师德先进个人参选人推荐时,上报不少于2000字的单行材料(材料所述事迹必须真实、具体);上报个人简介,包括个人工作、学习、进修简历以及学历、职称(行政职务)、获奖的基本情况。一并上报略阳名师和师德先进个人参选人推荐审批表(一式两份)。
4.评选推荐要做到公正、公开、公平,不得暗箱操作,不得轮流坐庄。并将评选推荐结果及时在学校公示一周后方可上报。
5.各项评选推荐工作,务必于5月12日前将公示原件及相关材料报局综合股。
7.2018年市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的推荐人选从各基层学校评选推荐的各类优秀和先进人选中遴选,不再另行发文安排。
8.评选推荐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局综合股联系。
附:1、略阳县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名额分配表
2、略阳县2018年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3、略阳县2018年略阳名师推荐审批表
4、略阳县2018年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略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4月26日
附件一:
全县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 位 名 额 单 位 名 额
县天津高级中学 2 县荣程中学 1
县天津职教中心 1 略钢九年制学校 1
东关小学 1 高台小学 1
嘉陵小学 1 嘉陵幼儿园 1
县幼儿园 1 东关幼儿园 1
育红幼儿园 1 城关幼儿园 1
县教研室 1 县电化教育中心 1
县教育体育局 2 县招生办 1
县教师进修学校 1 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1
县体育运动中心 1 何家岩初中 1
徐家坪初中 1 郭镇初中 1
白水江初中 1 横现河初中 1
乐素河初中 1 两河口初中 1
兴州街道办 2 白水江镇 2
接官亭镇 2 硖口驿镇 2
郭镇镇 2 两河口镇 1
横现河街道办 1 乐素河镇 1
西淮坝镇 1 金家河镇 1
徐家坪镇 2 黑河镇 2
仙台坝镇 1 五龙洞镇 1
白雀寺镇 2 马蹄湾镇 1
观音寺镇 1
附件二:
略阳县2018年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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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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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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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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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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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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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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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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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教师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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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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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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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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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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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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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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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 奖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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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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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 见 教育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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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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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略阳县2018年略阳名师推荐审批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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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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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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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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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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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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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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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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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教师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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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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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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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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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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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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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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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 奖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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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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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 见 教育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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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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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略阳县2018年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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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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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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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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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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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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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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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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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教师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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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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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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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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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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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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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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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 奖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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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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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 见 教育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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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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