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7.11、7.14”暴雨洪涝灾害发生后,略阳县红十字会联合相关单位向社会发出了爱心募捐倡议书,社会各界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受灾群众,截至2018年7月29日17时,我们募捐到救灾物资价值共计:壹拾贰万叁仟叁佰柒拾伍元整(¥123,375.00元),资金共计:叁万壹仟壹佰叁拾柒元整(¥31,137.00元)。现将捐款捐物信息公示如下,以开具的捐赠发票名称署名和直接汇入募捐帐户的现金总额统计公示,后续捐款情况将及时向社会予以公布。如有错漏,请到略阳县红十字会查询,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指导。
一、捐赠物资公示:
1、2018年7月25日中国红十字会、陕西省红十字下拨救灾物资如下:
红十字家庭包 350个 毛巾被 750床 价值123,375元
二、捐赠资金公示:
2018年7月23日社会爱心人士(单位)捐款:15,637元
捐款人员名单如下:
朱光耀 300元 朱 洪 300元
深圳市吉合昌电子有限公司全体人员 15,037元
2018年7月24日社会爱心人士捐款:1,500元
捐款人员名单如下:
县统战部离退休干部: 田 洁 1,000元
县老干局: 李迎春 500元
2018年7月25日社会爱心人士(单位)捐款:14,000元
捐款人员名单如下:
兴平市离退休干部: 张荣茂 10,000元
略阳县水电安装队工作人员:
王五洲 100元 周小飞 100元 王 坚 100元
张建民 100元 戎向阳 100元 李 果 50元
杜国庆 50元 李富成 50元 曹兴红 50元
曹 芳 50元 赵 瑜 50元 魏 荣 50元
姚清艳 50元 李 瑞 50元 陈涵婷 50元
周文慧 50元 陈东荣 50元 刘代琴 50元
略阳县金家河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高 建 50元 陈海彦 100元 田志军 50元
罗 明 50元 赵旭阳 50元 巩志旭 50元
潘 毅 100元 胡传林 50元 高 翔 50元
李嘉琪 50元 陈秀芹 50元 巩长辉 50元
张 晖 50元 郑永波 50元 周 涛 100元
刘志勇 50元 张学安 50元 黎明军 50元
马志鹏 100元 高正武 200元 文寿录 50元
李宝剑 50元 苏怀义 50元 武 杰 50元
杨艳霞 100元 赵志刚 200元 朱锁锁 200元
张 煊 50元 黄新云 100元 高建平 100元
叶 林 50元 康 伟 50元 郭 飞 50元
张占军 50元 刘 乐 50元 刘晓华 50元
赵凤琴 50元 田沄丰 50元 张 莉 50元
吴景臣 100元
略阳县红十字会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