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镇(办)各医疗卫生单位,中省市驻略各卫生机构:
2016年5月1日我国调整脊灰疫苗使用策略,在国家免疫程序中引入1剂脊灰灭活疫苗,由于企业供应短缺,导致部分儿童未能按照要求接种脊灰灭活疫苗。现脊灰灭活疫苗供应恢复正常,
我县在今年3月已开展了脊灰灭活疫苗查漏摸底登记工作,根据市卫计局《关于做好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的通知》(汉卫计函〔2018〕146号)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适龄儿童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的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在做好正常2月龄儿童脊灰灭活疫苗接种的基础上,按照科学、有序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本次补种工作。
二、明确目标,扎实稳步推进
本次补种工作将纳入半年预防接种服务项目工作考核,请各预防接种单位结合前期摸底调查结果和实际工作情况,积极做好补种工作。
补种对象: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的且未按要求接种1剂次三价脊灰疫苗(IPV或者tOPV)的儿童。
补种疫苗:用2018年常规疫苗进行补种。
三、按时完成,及时总结
本次补种工作必须在2018年7月21日前完成并及时上报工作总结,总结内容主要包括本次补种工作的实施情况、补种儿童数、AEFI监测处置情况等相关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