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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略阳县2018年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480-9-13_A/2018-0629002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12日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卫计局 文    号: 略卫计发〔2018〕182号
 

县、镇(办)各医疗卫生单位,中省市驻略各卫生机构:

2016年5月1日我国调整脊灰疫苗使用策略,在国家免疫程序中引入1剂脊灰灭活疫苗,由于企业供应短缺,导致部分儿童未能按照要求接种脊灰灭活疫苗。现脊灰灭活疫苗供应恢复正常,

我县在今年3月已开展了脊灰灭活疫苗查漏摸底登记工作,根据市卫计局《关于做好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的通知》(汉卫计函〔2018〕146号)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适龄儿童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的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在做好正常2月龄儿童脊灰灭活疫苗接种的基础上,按照科学、有序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本次补种工作。

二、明确目标,扎实稳步推进

本次补种工作将纳入半年预防接种服务项目工作考核,请各预防接种单位结合前期摸底调查结果和实际工作情况,积极做好补种工作。

补种对象: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的且未按要求接种1剂次三价脊灰疫苗(IPV或者tOPV)的儿童。

补种疫苗:用2018年常规疫苗进行补种。

三、按时完成,及时总结

本次补种工作必须在2018年7月21日前完成并及时上报工作总结,总结内容主要包括本次补种工作的实施情况、补种儿童数、AEFI监测处置情况等相关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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