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陈其昌、王丽将略阳县房产管理局于2003年8月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于略阳县兴州街道办事处略钢社区3区略钢俱乐部门前12号楼2单元704号,房屋性质为经济适用房,土地性质为划拨,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不动产登记证书。
略阳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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