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土所,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按照市国土资源局、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县局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略阳县国土资源局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略阳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4月25日
略阳县国土资源局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
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汉中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精神,按照汉中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汉市国土资发〔2018〕103号)、略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略阳县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略政办函〔2018〕16号)安排,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8年,通过开展中省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三大一严”百日会战行动,大力实施国土增绿工程,开展矿山面源扬尘污染整治,提升消纳场等固定源监管水平,强力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努力实现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
二、工作任务
1、严格控制消纳场设置,全面落实“六个100%”抑尘措施。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场管控,新设置的消纳场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进行批准。开展建筑垃圾消纳场摸底调查,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协同住建部门对照“六个100%”标准认真核查,严格落实抑尘措施。(规划股牵头,各国土所配合)
2、大力整治矿山扬尘。督促矿山企业,特别是碎石场严格落实道路硬化,全面落实湿法作业、车辆冲洗等抑尘措施,重点抓好城镇周边区域矿山开采、加工扬尘治理,突出抓好横现河片区、接官亭片区等重点区域矿山扬尘治理。(资源环境股牵头,矿管股、各国土所配合)
3、强力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详查,完成县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的编制工作,建立健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台帐,全面落实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措施和责任。坚持“边开采、边治理”,督促企业完成年度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任务,重点做好中省环保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资源环境股牵头,复垦中心、各国土所配合)
4、严把矿业权审批关口。严格探、采矿权审查、审批,在办理新立、延续、变更、转让登记手续前,必须由县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联合会审,并出具是否涉及各类保护区、是否有环评手续、是否同意登记的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必须加盖县区政府公章,并附相关部门签章意见。严格规范矿产开发建设活动,纠正矿产资源违规审批问题。结合开山采石整治,全面淘汰生产规模在10万吨/年以下和开发利用水平低、安全生产不达标、生态破坏严重的采石场。(矿管股牵头,各国土所配合)
5、严厉打击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执法监管,对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的无证勘查开采、超层越界开采、非法开采、不按照恢复治理方案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监察大队牵头,矿管股、资源环境股、各国土所配合)
6、配合做好“散乱污”企业整治、高排放企业关停搬迁等工作。配合经贸局开展 “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对列入关闭的矿山企业,按照统一部署及时按程序注销《采矿许可证》。配合发改委、经贸局做好高排放企业关停搬迁工作。(监察大队牵头,耕保股、矿管股、规划股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各牵头股室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强力推进部署的各项工作。要进一步量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确定完成节点,确保取得成效。
(二)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监督检查。各牵头股室加强与环保、安监、水利、林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在控制消纳场和矿山扬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活动中,形成部门联动、联合执法机制。要建立健全台账,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及时跟踪检查问题整改情况,做到查处一个、整改一个、完成一个、销号一个,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按月调度任务进展。各牵头股室单位要建立相应台帐,做好痕迹管理。从本月起,每月21日前,将当月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月报表(见附件)报送资源环境股。同时,加强舆论宣传和工作交流,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交流工作经验,市局将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