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
现将我局《2018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随文报来,请审阅。
略阳县统计局
2018年3月20日
略阳县统计局2018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2018年,我县统计法治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依法统计,扎实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强化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积极推进统计领域诚信建设,不断提高统计依法行政水平,为全县统计工作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
一、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1.扎实推进统计“七五”普法工作。按照市、县工作要求,认真贯彻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细化年度普法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统计普法宣传工作。定期分析研究普法工作,不断查短板补不足,确保规划、计划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2.持之以恒开展常规性普法宣传。继续运用长期以来探索出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把统计普法宣传融入到统计业务工作中,充分利用业务培训、工作调研、数据质量检查、统计执法检查等时机,开展多种形式的日常统计普法宣传活动。深入探索普法宣传有效途径,充分运用电视、微信、短信、电子屏幕等信息化手段,使宣传对象在潜移默化中不断增强统计法治观念。
3.积极组织开展普法主题宣教活动。结合“法制宣传月”、“ 12.4法制宣传日”、“ 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上下联动、点面结合、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统计法治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形成人人知法、懂法、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4.继续推动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决心和要求传递给每一位统计工作人员、进一步提升对统计知识的知晓率,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重点抓好党政领导、统计机构工作人员和重点企业统计人员的学法用法,加强分类指导,切实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力促统计执法常态化
5.积极探索统计改革中执法检查的新思路。将“四条红线”和“十三个不得”执行情况作为统计执法检查的重点,对非法代填代报、干预企业独立上报等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依法依纪处理相关责任人,努力排除对企业源头数据的各种干扰,保障企业独立真实报送数据。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管理与服务并重,采用约谈、督办、限期整改、回访等执法手段,全面落实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认真研究联网直报环境下统计执法程序和调查取证方法等新课题。
6.加强对企业统计基础工作督查检查。继续将纳入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范围的企业数据上报作为执法检查重点,督促企业依法完善原始记录,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规范指标填报,严格报表审核,促进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
7.狠抓落实完成年度统计执法任务。切实加强对统计法治工作的组织和人员配备,做好各专业间的参与配合,组织开展一次全局性集中数据质量检查活动,高质量地完成市上下达的统计执法案件办理任务。
三、加强法治监督管理,规范统计执法行为
8.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实施立案、结案报告制度和重要统计违法案件备案制度。进一步落实统计执法责任制,继续完善各项执法制度,规范执法流程,明确执法步骤、环节和时限,保证程序公正。继续开展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正确使用统计处罚自由裁量权,提高统计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
9.认真落实案卷评审制度和执法检查回访制度。对统计执法案卷,要严格按照《陕西省统计违法案卷评审标准》进行归档整理,完善案卷内容,确保案卷质量。坚持每年组织人员对上年度统计执法单位进行回访,通过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巩固执法成果。
10.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积极配合县政府法制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做好“废改立”工作,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备案,做到“有件必备”,提高统计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