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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统计局关于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477-x-30/2018-0723002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10日
有效性: 发布机构: 统计局 文    号: 略统发〔2018〕19号
 

县调查队、普查中心,局各股室: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的要求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共略阳县纪委、略阳县监察委《关于在全县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省纪委二次全会部署,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以案促改”工作,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有关廉政法规的学习宣传,促使党员、干部职工把纪律刻印在心、见之于行,为践行“五个扎实”要求、奋力追赶超越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时间安排

2018年7月1日—31日。

三、参加人员

全体党员、干部职工。

四、活动主题

以“强化纪律刚性约束,时刻绷紧纪律之弦”为主题,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讲纪律、守规矩成为全体党员、干部的底线共识和思想自觉。

五、活动方式

1.系统学一次党章党规党纪和有关廉政法规(7月17日前完成)。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以个人自学为主,并与集体学习相结合,以《党员干部纪律教育读本》所列篇目为学习内容,重点围绕《党章》、《准则》、《纪律处分条例》、《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2.讲一次纪律教育党课(7月17日前完成)。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纪检组长紧扣活动主题,围绕学习内容讲一次纪律教育课,引导党员干部明确纪律要求,强化纪律意识,增强纪律自觉。

3.举办一次专题讨论会(7月24日前完成)。以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大会,围绕“纪律要求什么、约束什么?我该做什么、怎么做?”开展大讨论,引导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切实做到严守纪律。

4.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7月27日前完成)。结合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剖析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读忏悔书等方式加强警示教育,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为鉴、对照警醒,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敬畏纪律、严守纪律,提高以案促改实效。

5.开展一次纪律知识测试活动(7月31日前)。围绕学习内容,组织开展一次党章党规党纪和廉政法规知识测试,以测试促进、检验学习效果。

六、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成立学习教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担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作风建设督查组其他人员为成员。局党组书记、局长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职责范围内责任,带头讲党课、带头参加活动并对纪律教育作出周密部署。

二要创新形式,注重实效。要紧密结合统计业务,与“主题党日+”活动、业务培训、经济普查、脱贫攻坚等有机结合,做到学习教育和开展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做到形式新、内容实、效果好。

三要加强督查,确保落实。局纪检组将对党员、干部职工开展纪律教育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发现的形式主义、走过场等问题严肃问责。

                                                                                                                                      略阳县统计局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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