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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统计局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索引号: 01604477-x-09_A/2018-0723001 公开目录: 发展规划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11日
有效性: 发布机构: 统计局 文    号: 略统发〔2018〕16号
 

为全面落实全县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会议精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信息知情权和消费权益,扎实开展我县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三中全会和全市统计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按照全县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消费安全放心、消费质量放心、消费价格放心、消费服务放心、消费维权放心五项内容,全面提升统计工作效能,企业自律水平,社会监督水平和群众消费信心,着力推进消费维权协同共治,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全县追赶超越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开展,不断加大全县统计监督执法力度,确保监管水平实现显著提高,统计工作范围内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消费环境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对统计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三、工作重点

1.做好规模及限上商品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数据的调查,按季度提供相关数据和分析调研材料。

2.指导“放心消费”成员单位及有关生产经营者加强消费数据统计分析

3.指导相关部门负责指数评测所需的相关数据,提交联席会议办公室

4.完成联席会议安排的其他创建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成立略阳县统计局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新红任组长,副局长曹瑜担任副组长,调查队队长、普查中心主任和局综合股、统计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股,曹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张伟东、赵成巍同志具体负责放心消费创建日常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围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宣传、微信、微博及互联网等方式和载体,扎实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宣传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人人关注、人人参与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提升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社会知晓率和认同度。

(三)强化督导,确保实效。查队、普查中心和局综合股、统计股要扎实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督查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纳入全局年度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取得实效。

 

略阳县统计局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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