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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水江镇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472-9-02_B/2018-0525001 公开目录: 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 2018年04月18日
有效性: 发布机构: 白水江镇 文    号: 白政发[2018]35号
 

各村(居)委会:

现将《白水江镇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白水江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1日

白水江镇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建立健全救灾体系和运行机制,明确救灾职责,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省、市有关指示精神。

3、编制原则

实行镇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部门分工综合协调、 重点突出、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

4、适用范围

本预案用于本镇范围内的暴雨、洪水、台风、干旱、风雹(包括龙卷风、飓风等)、地质灾害、低温冷冻、雪灾、地震等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自然灾害。

二、基本情况

白水江镇位于略阳县北部,全镇辖8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 总人口1.02万人,总面积155平方公里。气候春夏雨多,秋冬雨少。全镇地域面积大,人口众多,自然灾害发生可能性高, 防灾形式严峻。

三、启动条件

一次自然灾害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受灾人口超过单位人口的3%左右;农作物受灾面积超过本单位当季播种面积的35%左右;转移安置人口占本单位总人口的1.5%以上;造成人员伤亡的。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建立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并确定组成人员及职责。

1.1、镇领导小组组长由镇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气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镇人武部、党政办、社会事务办、民政办、农技站、派出所、卫生院、项目办、水利站、国土所、供电所、电信局、中小学、民兵连、团委、妇联等责任人担任。

1.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研究和分析全镇灾害动态情况。

(2)研究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3)向灾区派出救灾工作小组,现场指挥。

(4)检查督促救灾、抗灾任务落实情况。

(5)制定危险地段群众转移路线及安置措施。

(6)及时解决救灾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7)及时向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汇报情况,超出本单位应急能力事故及时向上级应急部门求援。

1.3、各成员单位职责

(1)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小分队和专业抢险队参与抗灾救灾和紧急转移安置工作。

(2)党政办:负责协调联络接待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

(3)民政办:负责全镇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依据水利、 气象预报的雨情、水情综合分析研究,及时掌握灾情和发展趋势, 并按规定程序向上一级报告灾情,做好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加强使用和管理;及时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开展救灾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方面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抗灾、救灾和减灾的能力意识。

(4)项目办、国土所:负责灾区房屋规划,重建和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地质自然灾害防治规划,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 建立监测体系。

(5)农技站:协助民政办做好农业查灾核灾工作。

(6)卫生院:负责做好灾民的医药卫生和防疫防病工作,确保医务人员和药品及时到位,做好灾区饮用水的检查和水源保护工作。

(7)派出所:负责疏导救灾车辆,确保交通安全,加强治安防范和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工作。

(8)水利站:负责各河堤、农田水利防灾设施的防控。

(9)供电所:负责灾区各用电线路的抢修维护。

(10)电信:负责灾区通讯线路的抢修。

(11)中小学校:负责协调转移受灾学校师生,安排好灾后学校教学工作,确保受灾学校及时复课,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重建修复工作。

(12)妇联:协助做好妇女的安抚、调解工作。

(14)团委:号召团员青年投身于救灾工作中去,积极参与灾后民房重建。

以上内容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重新分配相关责任。

2、领导小组办事机构及职责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地点设在民政办,负责日常性救灾救济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民政领导担任。

五、应急措施

(1)启动本预案后领导小组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民政等报告情况;

(2)迅速向灾区派出救灾工作小组;

①联络协调组:由党政办牵头,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全镇救灾情况的收集、上下联络、组织协调、有关材料及各类文电的起草和发送工作,编印救灾工作简报,搞好后勤服务等工作。

②抢险救灾组:由武装部牵头,农业服务中心、国土、供电、电信、卫生、移动、联通,负责灾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的抢修恢复工作,对自身无力抢修的,应第一时间上报上级单位。

③安置及生活救济组:由民政办牵头,派出所、团委、妇联,负责组织制定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方案,帮助灾区安排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

④查灾核灾组:由民政办牵头,农技站、中小学、各村,负责灾情的查核、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六、转移安置及生活救助

1、领导小组对灾区可能因灾需转移安置的人口进行预测,对人民群众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进行转移。

(1)撤离信号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会议、电话、广播、人力等多种通知方式,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成立驻村干部、村两委成员组成的转移安置小组,负责需转移村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3)保证撤离群众及时安置,24小时内派出医疗救助分队,并紧急调拨衣被等救灾物资到位。

2、安置方式:采取投亲靠友、安置到避灾中心;必要时搭建临时帐蓬等。

七、 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

1、灾情稳定后,尽快组织灾民返回家园。

2、召开生产自救会议,组织灾区恢复生产自救。

3、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是因灾造成房屋倒塌、家财毁光重灾户以及饮用水困难户的情况。

4、 根据核灾的数据制定灾民倒房重建,灾民吃饭穿衣、 生产自救等总体工作方案报镇党委政府审定,分步实施。

八、 附则

1、本预案由白水江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2、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白水江镇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联系表

白水江镇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联系表

应急领

导小组

姓 名

单位名称

职 务

联系电话

组 长

石永海

白水江镇

镇长

15029866958

副组长

郑 刘

白水江镇

副镇长

18329600030

马武阳

白水江镇

武装部长

13772971720

任 兴

白水江镇

林业站站长

15091791079

赵锦华

白水江派出所

所长

13659166186

王永福

白水江镇卫生院

院长

18992650098

刘彧垚

白水江镇

民政干事

13892699512

何永林

白水江镇

民政办主任

15991833760

陈 鑫

白水江镇

综治办干事

13488397772

王 宾

白水江电管所

所长

13484898202

冯新明

白水江财政所

所长

13992683589

张焕平

白水江镇

农技站干部

18710667697

注:镇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由分管民政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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