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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雀寺镇2018年防汛渡汛预案
索引号: 01604471-0-17_A/2018-0731003 公开目录: 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01日
有效性: 发布机构: 白雀寺镇 文    号: 白政发(2018)20号
 

白雀寺镇2018年防汛渡汛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为切实做好防汛渡汛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各项事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坚持各村对本辖区防汛渡汛工作负总责的原则;坚持全面防御、突出重点的原则;遵循团结协作、综合治理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全镇防汛工作实行镇长负责制,由镇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有关单位实行防汛岗位责任制。承担防汛抗洪任务的单位,必须按照本预案做好防汛抗洪的各项准备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汛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工作的义务。

  防汛工作应全力保证主要交通、电力和通讯干线不中断;基础设施不破坏,实行监测的重要滑坡险段不发生人员伤亡;遇到超标准洪水和险情时,应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第二章  指挥机构

白雀寺镇防汛指挥部,负责领导全镇防汛抗洪工作,下设15个战区防汛指挥机构,在镇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下,执行上级防汛指令,负责制定本辖区内各项防汛安全措施方案。

  一、镇防汛指挥部

  政    委:李  勇

  总 指 挥:张  炬

副总指挥:李芳成  胡廷文

成    员:辛  健  李  欢  景  亮   蹇春生      

              韩永飞  马海鹏   庞晓凯

指挥部下设五个工作组:

1.信息联络组:组长李芳成,成员为党政办、民政办、水利工作站工作人员,负责汛情上传下达,灾情统计、上报各项事宜联络。

2.后勤保障组:组长景亮,成员为党政办工作人员,负责抗汛抢险中的后勤保障,保证防汛物资和器材的供应。

3.应急抢险组:组长韩永飞,成员全镇民兵连长、基干民兵,负责组织全镇抢险队员和基干民兵的召集。

4.医疗救助及卫生防疫组:组长李欢,成员为卫生院、计生服务站工作人员,负责对伤者进行救治,灾区防疫。

5.治安维持组:组长胡廷文,成员为派出所干警、综治维稳办人员,负责协助镇政府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李芳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饶化成负责日常事务。

 二、战区防汛指挥

战  区

指挥部办公地点电话

指挥长

姓  名

所在单位

机关单位

镇党政办

第一指挥长

景  亮

机关单位  企业

第二指挥长

邹洪海

白雀寺战区

村办公室

第一指挥长

村支部书记

白雀寺村

第二指挥长

村委会主任

一里沟战区

村办公室

第一指挥长

村支部书记

一里沟村

第二指挥长

村委会主任

青白石战区

村办公室

第一指挥长

村支部书记

青白石村

第二指挥长

村委会主任

南家山战区

村办公室

第一指挥长

村支部书记

南家山村

第二指挥长

村委会主任

何家坪战区

村办公室

第一指挥长

村支部书记

何家坪村

第二指挥长

村委会主任

贤草沟战区

村办公室

第一指挥长

村支部书记

贤草沟村

第二指挥长

村委会主任

白杨坪战区

村办公室

第一指挥长

村支部书记

白杨坪村

第二指挥长

村委会主任

中坝子战区

村办公室

第一指挥长

村支部书记

中坝子村

第二指挥长

村委会主任

淡家沟战区

村办公室

第一指挥长

村支部书记

淡家沟村

第二指挥长

村委会主任

曾家沟战区

村办公室

第一指挥长

村支部书记

曾家沟村

第二指挥长

村委会主任

木匣沟战区

村办公室

第一指挥长

村支部书记

木匣沟村

第二指挥长

村委会主任

蔡家营战区

村办公室

第一指挥长

村支部书记

蔡家营村

第二指挥长

村委会主任

蒿坝战区

村办公室

第一指挥长

村支部书记

蒿坝村

第二指挥长

村委会主任

赵家院战区

村办公室

第一指挥长

村支部书记

赵家院村

第二指挥长

村委会主任

华阳沟战区

村办公室

第一指挥长

村支部书记

华阳沟村

第二指挥长

村委会主任

三、企业防汛指挥

1.略阳县华神矿业公司:由何晖全面负责指挥部署,联系电话:13816901229。

2.略阳县正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由史正德全面负责指挥部署,联系电话:18991621408。

3.略阳县鑫龙加油站:由唐桂发全面负责指挥部署,联系电话:13991618882。

四、镇应急抢险队

队   长: 韩永飞

成    员: 景  亮   蹇春生   辛  健   马海鹏   

卜  杰   任  欢   鲁  鑫   邹洪海

赵云平   崔定东   徐  凯   金德贵   

饶化成   孙德城   王振峰   侯  敏

苟  宏   崔  俊   张  继   王继成

赵生华   黄新忠   陈  鑫   易  康    

陈建平   高青山   

第三章  责任制度

一、镇防汛指挥部领导分工

政  委:李勇   指导全镇防汛工作。

总指挥:张炬   主持指挥部工作,负责全镇防汛工作。

副总指挥:李芳成   负责全镇防洪抢险队伍组建和指挥调动抢险工作。

副总指挥:胡廷文   负责全镇防汛工作的组织协调,抓好指挥部日常工作。

二、行政首长防汛职责

(一)负责组织制定本地区防汛工作政策,明确工作安排部署,做好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

(二)负责组建本镇防汛工作机构,协调解决防汛经费和物资等问题。

(三)负责建立分级分单位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巡堤查险责任制,抗洪抢险责任等制度,并逐级分解落实到人。

(四)负责本镇防汛抗洪指挥调度工作,及时组织当地干部群众参加抗洪抢险,遇到重大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坚决执行上级防汛调度命令,千方百计确保人员安全,尽力减少损失。

(五)洪灾过后,迅速组织各方面力量,搞好生产自救,修复水毁设施,安排好群众生活,确保社会稳定。

   三、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负责镇防汛指挥部日常事务工作,执行上级指挥部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度汛预案,总结推广防汛工作先进经验。

  (二)组织防汛检查和汛前准备工作,督促险工险段的处理,及水毁工程的修复。

  (三)做好防汛宣传,组织制定防御洪水抗洪抢险预案和对策方案。

  (四)收集、掌握、分析气象、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变化情况,提出防御洪水灾害的措施,为指挥部决策当好参谋。

  (五)上传下达指挥部的决策命令,搞好调度,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防汛情况,核实洪涝灾情。

  (六)负责有关防汛经费物资的计划、调配和管理,搞好防汛工作总结和上级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等。

   四、防汛抢险工作纪律

  (一)防汛抢险工作必须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各部门、单位和个人应无条件服从防汛指挥部命令,听从指挥、调动和安排,不得以任何借口抵制或推诿。

(二)在抗洪抢险紧急情况下,镇防汛指挥部调用各有关单位抢险队伍、劳力、交通运输工具、物资器材、救援设备等,各有关单位必须保证数量、质量,按指定时间地点准备到位,投入抢险。

(三)抗洪抢险紧急情况下,有关领导有权随机处置临时发生的问题,可以边处置边报告,也可先处置后报告,但必须处置正确,及时有效地防止和减少损失。

  (四)坚持防汛指挥部成员汛期轮流值班制度,值班成员在值班期间,要及时了解掌握雨情、汛情、灾情处理有关事务,如遇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值班,应指定有关领导或专人代替,镇属机关单位在汛期也必须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五)坚持镇防汛指挥部成员联系各村工作制度,遇到有重大雨情、汛情或接到县防汛指挥部的通知,应尽快通知并到达所联系村,积极协助开展防汛抢险工作。

  五、联系各村各单位领导防汛工作任务

  按照年初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联系各村、各单位防汛工作的领导防汛工作任务是:

  (一)代表镇防汛指挥部检查联系村、单位的防汛准备工作和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检查并协助解决联系村、单位在渡汛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遇到有重要雨情、汛情、灾情发生,应及时赶赴该村协助指导开展抗洪抢险和生产自救等工作。

  (四)及时向镇政府和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反映各村、各单位防汛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

(五)遇到重大抗洪抢险情况时,要做好安全教育和抗洪抢险救灾的组织动员工作,保证群众安全撤离转移,无人员伤亡,重要物资不受损失。

(六)严明防汛纪律,对不负责任,擅离职守,不服从指挥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因思想麻痹,工作疏忽,处理不当造成损失的要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按照《防洪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第四章   防汛准备

一、整体要求

防汛准备是保障安全渡汛的条件基础。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性、程序性、时效性、准确性,全力做好防汛抗洪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

1.组织准备。各村、各单位要在汛前逐一明确辖区内河流、矿山和滑坡地段的责任人,责任人要对防汛工作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深入调查研究,解决防汛工作中存在的突出为题,把防汛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落实在防汛工作全过程。

2.工程准备。各村、各单位要在汛前对水情、雨情测报设施、防洪工程设施、通讯预警设施以及安全避险设施进行严格检查和安全维护,发现影响洪涝安全的问题及时解决,不得贻误防汛抗洪工作。

3.预案准备。各村、各单位要根据防洪实际需要,及时修订完善细化有防汛任务的防洪预案,并制定在建工程和病险工程的应急渡汛预案,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切实落实各环节的预案措施,同时要向群众广泛宣传预案,确保预案能够有效实施。

4.物资准备。各村、各单位要做好防汛抢险的物资的储备工作,重点防洪区和重点防洪工程,根据不同情况,要落实储备一定的防汛抢险物资。

5.抢险队伍准备。各村、各单位要落实专业抢险队伍和群众性抢险队伍相结合的群防队伍,并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实战演练,确保建立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不怕艰苦,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防洪抢险队伍。

二、几项重点准备工作

我镇防汛重点部位众多,各村、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要把落实防汛重点部位责任制作为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把责任层层落实到村、组、户。

2.进一步完善和细化防汛预案,在汛前落实预案确定的各项措施,明确预案标准和防、抢、撤范围、地点、方式,对易受威胁的住户,要制定可靠的应急避险措施,同时广泛进行宣传和演练,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一旦灾害发生,确保有条不紊地按预案开展工作。

3.切实抓好“群测群防”工作,发动和依靠群众对洪涝灾害危险点进行普查,对已发现的危险点,要逐一落实监测责任人和技术措施,对重点险段要建立预警系统,对险情征兆明显的地方,要及时把群众撤离险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进一步加大对洪涝灾害点的管理,避免把建筑物修在洪涝灾害危险地段,坚决制止人为诱发各类洪涝灾害的活动和行为。

第五章  重点区域“防、抢、撤”预案

 一、学校“防、抢、撤”预案

指 挥 长:李  欢  联系电话:13892629822

副指挥长:尹文军  联系电话:13992683590 

庞文华  联系电话:13991623725

黎德文  联系电话:15891633660

对学校学生在汛期的安全,可采取人员转移的方式,白雀寺中心小学可向镇移民安置点转移,中坝子小学可沿公路向安全地带转移,史家院小学可沿公路向原史家院卫生院撤离。预警信号:敲锣。各学校并要在师生间进行必要的演练,加强对师生在汛期间必要的自救常识,进一步落实责任,要万无一失确保学生在汛期的安全,坚决不允许在汛期出现师生伤亡情况。如遇暴雨天气,学校必须指派专人或联系家长接送学生,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二、河道防汛预案

指 挥 长:李芳成  联系电话:13891672233

副指挥长:王金山  联系电话:15891631662

肖乐文  联系电话:13209169665 

景兆安  联系电话:13991623779

陈正富  联系电话:13891660305

何金明  联系电话:13892623910

杨俊峰  联系电话:13892604677

李金山  联系电话:15029866342    

贾正文  联系电话:13772849962

汤再强  联系电话:13772816224

曾开银  联系电话:13572601915

谢林山  联系电话:15829869753

王世林  联系电话:18740566968

王存忠  联系电话:15029542088

徐久瑞  联系电话:15389392306

周正强  联系电话:13891612249

负责对嘉陵江沿岸所有涉河施工单位进行监督,责令企业负责人按照上级要求在汛期来临前停止生产,并将河道按要求进行治理,树立警示牌,确保河道正常行洪,不影响沿河农户生命财产安全。    

三、缮后工作

灾情发生后,各村、各单位要迅速查灾、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分单位、系统及时向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开展生产自救和损失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可给予表彰奖励:

1.在执行抗洪抢险任务时,组织严密,指挥得当,防守得力,奋力抢险,出色完成任务者;

  2.坚持预防查险,遇到险情及时报告,奋力抗洪抢险,成绩显著者;

  3.在危险关头,组织群众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抢救群众有功者;

  4.为防汛调动抗洪抢险献计献策,效益显著者;

  5.及时供应防汛物资和工具,爱护防汛器材,节约经费开支,完成防汛抢险任务成绩显著者;

  6.有其它特殊贡献,成绩显著的。

  违反本预案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危害后果,由镇防汛指挥部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对直接责任人,由其所在的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服从镇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度或者拒不执行防汛指挥部指令的;

  2.玩忽职守,延误汛情或者在紧急关头临阵脱逃的;

  3.拒不执行本预案,或防汛措施不力,指挥失误,造成损失的;

  4.破坏防汛通讯设施或干扰防汛通讯的;

  5.挪用、贪污、盗窃防汛或救灾物款的;

  6.散布谣言、扰乱防汛工作秩序的;

  7.妨碍防汛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义务的。

  违反河道安全管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虚报、瞒报洪涝灾情,或者伪造、篡改洪涝灾害统计资料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则

  本预案的解释和实施权由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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