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雀寺镇2018年地质灾害防灾抢灾预案
为切实做好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和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陕西省地质灾害安全防治管理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略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地质灾害防治基本原则与防治要求
基本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坚持各村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国土所具体监督管理的原则;坚持全面防御、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谁诱发、谁治理”,自然形成的地质灾害“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坚持地质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防治并举的原则。
防治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明确各村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做到政府组织领导、单位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运用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手段,有效规避灾害风险;坚持干群结合、群测群防,充分发挥专业监测机构作用,紧紧依靠广大基层群众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谁引发、谁治理,对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明确防灾责任单位,落实防范治理责任;坚持统筹规划、综合治理,在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同时,协调推进山洪等其他灾害防治及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全镇地质灾害工作由镇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灾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灾治理的义务,当地质灾害发生时,主要通讯干线不中断,主要交通要道及时抢修通。遇到地质灾害险情时,应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把财产损失减轻到最低程度。
二、我镇地质灾害的特点、主要防范期及防范重点
我镇境内山大沟深,山高坡陡,地质构造发育极为复杂,地质环境脆弱,连阴雨、暴雨造成的洪水、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经常发生,危害严重,属地质灾害高发区。我镇的地质灾害80%都是由连阴雨、暴雨诱发的,加之受2008年“5.12”地震影响和略高路修建新增多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因此,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极大。全镇共有 4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涉及13个村,直接威胁着141户1049名群众(房屋806间)的生命财产安全。
我镇地质灾害主要诱发因素是降雨,按照降雨情况可分为主要防范期、重点防范期和一般防范期。主要防范期为汛期,即4月1日至10月31日;重要防范期为主汛期,即7月1日至9月30日;一般防范期为降水干枯季节,即1月1日至3月31日、11月1日至12月31日。
各防范区(详见白雀寺镇二0一八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一览表)当遇到洪水和地质灾害威胁时,由所在村的联村领导任组长,包村组长及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并组织群众按既定的撤离方向,向安全地带撤离。
三、地质灾害的预防减灾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为了保障防灾减灾工作顺利开展,镇上成立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的领导、决策、协调、指挥。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任组长,镇政府分管国土工作的副镇长任副组长,各包村干部及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蹇春生兼任办公室主任,饶化成负责日常事务。各村、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将责任落实到人。各防范点和各重点区域相关单位的职责是:负责防灾减灾的日常事务,编制辖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防灾减灾及组织抢险等工作;坚持汛期每日报告制度,提前落实灾害监测、预报,并进行防治;各村及各矿山企事业单位要对厂区及驻地周围滑坡、泥石流及采区矿山等进行监测预报,并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值班和定期检查。
(二)落实防减灾工作责任制
1.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度。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做好辖区内全面领导和指挥防灾减灾工作,辖区内各企事业都要成立以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并履行如下职责:
(1)贯彻有关防灾减灾的方针政策,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机构,宣传教育广大干群众服从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以大局为重、树立有备无患意识,积极参加防灾减灾工作;
(2)组织落实防灾减灾责任、措施,督促检查;
(3)制定区域内防灾减灾方案,必要情况下采取并发布紧急抢险措施等重大决策;
(4)全面熟悉掌握灾害情况,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并深入现场进行指挥。
2.值班工作制度。各村、各单位要做好日常值班,在监测基础上,重点加强汛期值班,防灾减灾机构都要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及时上报和妥善处理重大情况,加强上下联络协调,确保不出问题。
3.建立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凡辖区内发生地质灾害后,各村、各单位应迅速作出应急处理,同时第一时间报告镇政府,并在1小时内将详情上报镇地质灾害防治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内容:根据已获得的信息,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危害对象、地质灾害类型,并尽可能详细说明灾害体的规模、可能诱发的因素等。
4.汛前检查制度。主要围绕思想、组织、机构、防灾减灾预案、物资、通讯、措施、预报方法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开展检查,汛期前检查结束后,对检查出的问题,登记造册,并提出处理意见,需要上级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
5.加强演练,增强意识。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提高临险群众防灾、避险、救灾意识,是有效检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方案的手段。各村要在汛期前开展一次地质灾害隐患综合应急演练,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对每个隐患点,进行简易避险演练,使临险群众熟悉撤离路线和避难场所,进行应急演练知识宣传、普及。
四、地质灾害抢灾措施
(一)编制地质灾害防灾抢灾预案
各村、各单位在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统计的基础上,依据镇政府制定的《白雀寺镇2018年地质灾害防灾抢灾预案》,编制本年度防灾抢灾预案,并报镇地质灾害防灾减灾领导工作小组审查备案。各村对辖区已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纳入群测群防,逐一落实责任人、监测人、突击抢险人员,对于监测人、责任人发生变化的隐患点要及时落实、更新,不断完善、健全覆盖辖区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同时,各村、各单位对辖区内已查明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须编制填写“一表两卡”( 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表、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把群测群防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人身上,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一表两卡”发放到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单位、住户及责任人手中,并张贴到醒目的位置。
(二)启动应急响应
按照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类别,各村、各单位按照职责和预案启动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的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等级时,按照最高预警等级灾种启动应急响应。
(三)应急速报
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和月报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75号)要求,各村、各单位发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速报镇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随时续报重要情况。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死亡、失踪和受伤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同时提出采取的对策和措施。发现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有新的变化时,要随时进行续报。
(四)指挥与协调
预案启动后,按照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各村、各单位按照统一指挥的原则,设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发生后,各村、各单位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全力控制灾害事态扩大,努力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同时,要做好日常的应急安全防护。根据地质灾害预测预报信息,及时疏散可能受威胁的人员,尽量避开灾害可能影响和波及的区域,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保障措施
1.救援人员的组成:各村、各单位的紧急救援队伍主要由镇机关抢险队和各村、各单位抢险队组成。
2.救援物资的储备:救灾物资由镇民政办储备和筹集。
五、抢险工作纪律
(一)地质灾害抢险工作必须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各村、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调动和安排,不得以任何借口抵制推诿。
(二)地质灾害发生后,镇地质灾害防灾减灾领导小组调用各有关单位抢险队伍、劳力、交通运输工具、物质器材、救援设备等,各有关单位必须保证数量、质量,按照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迅速到位,积极投入抢险。
(三)在紧急情况下,现场总指挥有权随机处理临时发生的问题,尽量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四)坚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在值班期内,务必坚守工作岗位,要及时掌握雨情、风情、灾情,处理有关事务。
(五)对擅离职守,不服从统一调度或拒不执行指令者;对玩忽职守、延误救灾,临阵脱逃者;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