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2018年审计(调查)项目计划
2018年全县审计工作的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三场攻坚战”,加大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推动“三个略阳”建设做出新的贡献。本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审计(调查)项目12类20项,具体如下: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署定)暨“追赶超越”目标完成情况审计。持续做好政策落实情况暨“追赶超越”目标完成情况审计工作,重点关注精准扶贫、重大项目建设、三去一降一补、供给侧、房地产去库存、营改增、放管服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及县委、县政府确定追赶超越目标完成情况,推动政策落实,促进政令畅通。
(二)政府财政预算执行及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以维护国家财政安全,促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动完善公共财政和政府预算体系,增强财政政策有效性,促进依法民主科学理财和提高预算执行效果为目标,以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科学性,预算管理和资金分配为重点,对2017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税收预算执行进行审计,对县安监局、县旅发委、县中药局等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进行审计。重点关注财政、税务等部门预算管理,税收及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各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等情况;关注预算执行效果和部门行政管理成本,检查评价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结合积极财政政策落实,密切关注减税降费、营改增、阶段性降费等政策执行情况,提高财政资金绩效,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三)财政决算审计。以财政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为基础,关注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管理及使用情况、地方政府债务情况,对两河口镇、仙台坝镇、观音寺镇和乐素河镇财政决算进行审计。将镇办财政决算审计与党政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相结合,促进盘活存量资金,重点关注资金使用绩效低下等问题。对镇办财政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四)地方政府隐形债务审计(署定)。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对地方政府隐形债务进行审计。在地方政府自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抽查,搞准口径、摸清底数、分析结构,重点关注是否存在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变相举债,是否存在脱离当地财力、不顾财政约束的无序举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融资担保等问题,坚决防控隐形债务风险积累可能引发的连锁反应,关注政府债务资金使用效益,揭示损失浪费、资金沉淀等问题,从管理角度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风险化解和效益效率的提高。对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问题,坚决查处,跟踪督查、推动问责,其他各项审计也要对相关政府隐形债务情况予以重点关注。
(五)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署定)。按照审计署的安排部署,在市审计局统一组织下开展对2017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审计。落实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工作要求,抓住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这条主线,分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总体情况,反映所取得的主要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有建设性的审计建议。
(六)精准扶贫审计(署定)。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对全县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实施审计。突出“精准、安全、绩效”主线,严肃查处脱贫攻坚政策执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扶贫项目管理运营中存在的资金监管不力、工作作风不实、侵害群众利益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重点关注“六精准”要求落实情况,扶贫任务落实情况,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改善等项目推进情况,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以及分配管理使用情况,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和加强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执行、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使用的意见和建议,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取得实效。
(七)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署定)。以推动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按照因地制宜、重在责任、稳步推进的原则,对乐素河镇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以及部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在审计中,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与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的关联度,严肃查处资源损毁、重大生态破坏、重大环境污染、重大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审计中要探索将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进一步研究细化审计评价标准,探索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责任界定、利用保护情况评价和审计结果运用,做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的统筹衔接,提高审计效率,避免重复审计。
(八)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县定)。以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目标,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的原则,结合预算执行、财政决算和财务收支审计,对原县文广旅局局长王晓东、县农业局原局长李海明、县安监局原局长李强、乐素河镇原党委书记任晓波、镇长高志勇等同志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重点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贯彻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党和国家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重大经济决策制定、执行和效果,财政财务收支情况,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相关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
(九)重点投资项目审计(县定)。以促进和加快全县基本建设步伐,围绕优化投资结构,加强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或竣工决算审计。对嘉陵江干流防洪治理工程白水江段竣工决算进行审计。重点检查项目投资管理、资金管理使用、投资效益等情况,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和加强管理的建议,切实提高投资绩效。
(十)全县行政机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情况专项审计(省定)。以提高公共资金使用绩效为重点,对全县行政机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强化会议费、“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监督,促进廉洁政府建设,严格预算约束,提高政府绩效管理水平。
(十一)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坚持“审系统、系统审”,全面反应和揭示问题,促进全系统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对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及下属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审计。重点关注单位财务基础工作,监督检查经费收支的合规性、合法性、真实性,促进单位完善制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
(十二)村级财务收支审计(市定)。以保障财政资金投资效益,有效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惠民政策为目标,实现审计全覆盖,加强村级财务审计监督,根据市审计局安排,拟由财政审计所对全县16个镇办(西淮坝镇除外)所属的行政村(社区)开展村级财务收支审计,其中每个镇办至少审计2个村(社区)财务收支,开展五龙洞镇1个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试点。关注财政投入资金使用和效益情况,重点审查各项惠农惠民政策的落实和资金兑付情况,特别关注精准扶贫资金管理和精准扶贫项目安排实施情况,促进村级财务规范管理,有效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