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有关工作的通知》(陕政发明电〔2018〕3号)精神,我县迅速组织开展了自查,全面总结梳理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认真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了工作措施,并认真开展整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1.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情况。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公安局、金融办、人行略阳县支行等18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略阳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严密防范非法集资活动。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力度,今年发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资料1000份,悬挂横幅10余条,清理、没收涉嫌非法集资广告10余件,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严重危害性,并学会识别非法集资活动。对辖区内出现的“汉中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沈阳老妈乐商贸有限公司”“龙绥国际”项目等非法金融活动及早发现,并进行了严厉打击,使群众财产免受重大损失,有效防范了重大金融风险。
2.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情况。截止6月底,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4.76亿元,其中已认定债务8.09亿元,已审计待认定2015年至2017年隐形债务6.67亿元。负债率21.85%;债务率71.52%;超债务限额0.18亿元。现债务余额结构为:债券置换债务6.57亿元,债券及债券转贷1.52亿元,棚改项目政府购买服务2.07亿元,拖欠工程款2.44亿元,扶贫融资等2.16亿元。
3.落实2018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情况,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全县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255户42996人。过去两年里,按照 “党政抓统筹、部门抓保障、产业为核心、搬迁为抓手、镇村为关键、群众为主体”的工作思路,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推进保障机制,加快推进各项扶贫脱贫建设项目,使贫困发生率由30.7%下降为23.1%。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加快推进。“十三五”期间,我县计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5087户19892人,建设集中安置点57个安置3776户14806人,分散安置1311户5086人。截至目前,集中安置点全部开工,达到入住条件2217户、主体竣工1193户、主体在建366户;分散安置已达到入住条件910户,主体竣工275户,主体在建126户。2018年全县1.92万人脱贫、43个村拟退出,其中涉及易地扶贫搬迁共2925户11704人,截至目前,安全住房累计达标1068户,达到了36.5%。
4.加大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力度,加强扶贫资金整合和绩效管理情况。去年以来共开展高层互访交流3次,共选派61名卫计、教育、农业、科技等人员赴海安进行了挂职交流学习。加强产业协作,2016年和2017年落实的10个苏陕扶贫协作项目已全面建成投运;2018年落实苏陕扶贫协作项目6个、苏陕协作资金1160万元,目前6个项目全面启动建设,预计在11月份全面完工。加强劳务协作,向南通及海安输送劳动力741人,其中,贫困劳动力398人。加大与海安镇、村、部门结对帮扶力度,建立了4个镇、3个村结对帮扶关系。加大了资助力度,累计捐款捐物86.1万元。加大了扶贫资金整合力度。2017年以来我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9790.25万元用于脱贫攻坚。其中: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8631.25万元, 按照户5条村7条退出标准,实施产业发展、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两大类项目,其中产业发展项目投入10974万元,主要用于产业扶持、贷款贴息、互助资金协会等;贫困村基础项目投入7657万元,主要用于小型基础设施、贫困户危房改造、农村饮水、村组道路等。2018年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9231万元,主要实施贫困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两大类共计14个项目。截至6月底整合到位财政涉农资金21159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009万元)。加强了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在关注资金投入和使用过程的同时,注重精准脱贫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聚焦提高脱贫质量和减贫效果的原则,从资金投入、监督管理、扶贫成效等方面积极开展落实绩效管理工作,努力实现突出脱贫成效,强化使用管理,确保支出进度、监督检查、年终绩效考评等顺利达标,助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2016至2017年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连续两年被省政府评为“优秀(A)”等级。
5.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开展柴油货车、船舶超标排放专项治理等情况。从2017年至2018年上半年,我县先后实施了科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新建一条生物颗粒燃料加工生产线、大唐略电公司通过对7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惠民新能源公司光伏发电等一批新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为煤炭消费量替代政策树立垂范标杆。我县大力宣传电能替代工程、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新能源推广,2017年度完成煤炭削减任务4000吨,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减少3000吨、城乡散煤治理消减1000吨。2018年度计划完成散煤削减完成500吨,目前完成250吨。制定印发了《关于划定禁煤区和限煤区的通告》,从源头上严控煤炭入市的品质,环保、市场监管部门加大了餐饮服务行业的监管,严控原煤散烧,推广使用电、液化气等清洁燃料。2015年以来积极开展燃煤锅炉拆改工作,累计拆除改造燃煤锅炉30台,兑付补助资金120余万元。自2017年开始限批涉气企业,对新建燃煤锅炉一律不予批准建设,淘汰关停陕西略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5平方米和30平方米烧结机。截止2018年6月底,共报废或上交黄标车、老旧车120辆,其中柴油货车60辆。
6.实施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全面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情况。在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方面,一是实施了平仓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对平仓河沿岸山坡废渣场进行封场复垦和植被恢复,对县境内6公里河道进行了生态修复。二是开展了汉江流域治理三年行动,强化加强水源地保护,设立警示牌、一级保护区隔离网等设施,保护区地表水质达标率为100%,编制了14个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共设置界碑、界桩、标识牌18个,设立围栏、防护网2800米。狠抓重点行业水污染防治,全县工业企业污水排放达标率98%以上,新建了县城污水处理厂,完成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并建成乡镇污水处理站5个。三是实施了西汉水铊污染应急生态修复工程。通过综合治理,略阳县13个地表水控制断面及1个城市饮用水源地地表水质达标率为100%。我县于2010年起开展了全面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工作,主要是实施了城区雨、污水管网分流改造,将县城狮凤路、象山路、金陵路、金亚路等路段污水接入新建管网中,进入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截止目前已完成城区雨、污水管网改造约14.5公里,在2015年开始实施略钢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全长4.452公里,2017年底完成全段河道污水收集工作,目前使用正常。
7.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在强化土壤污染管控方面,一是开展涉重金属企业调查评估,委托汉中市环境监测站对陕西略阳铧厂沟金矿等6户企业周边土壤污染情况开展了监测。二是制定《土壤污染详查工作方案》,按照中省技术规范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三是与煎茶岭镍业公司签订了土壤污治理责任书,开展了土壤污染治理试点工作。四是强化尾矿库环境安全保护工作,全县35个尾矿库,全部落实确定值班责任人员,各企业完善并修订《应急预案》和专家评审备案手续,干河坝八方沟尾矿库、云泉矿业林家沟尾矿库、金茂矿业金子山尾矿库等闭库设计和浆排系统改造完成。在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中,结合我县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了生活垃圾管理。广泛宣传,发放宣传品,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配备分类垃圾桶,将居民生活垃圾分为不可回收、可回收物两种分类。
8.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消化粮食库存,改善农村供水、供电、信息等基础设施,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业”等情况。我县无粮食类国有企业,没有粮食库存。在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互联网+农业”方面,一是抓特色产业发展。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发展,围绕“三支柱、四区域”产业发展思路,成立了略阳县特色产业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及中药材、略阳乌鸡两个产业和食用菌、社区工厂、中蜂三个项目推进组,推动全县特色产业提质增效,上半年略阳乌鸡饲养量303.29万只,其中出栏75.97万只;养殖中蜂3.57万箱,产蜜131.1吨;发展食用菌1800万筒,产量1504吨,新建茶园500亩,全县茶园总面积达到21076亩,新建果园680亩,全县水果面积达15387亩,蔬菜种植面积3.13万亩。二是积极优化粮食种植结构。大力发展优质粮生产,依托金禾公司在11个镇18个行政村指导2740户农户种植高山优质水稻4550亩,压缩玉米种植面积,种植大豆6.5万亩,引进6个小杂粮品种,示范种植1050亩。三是推进“互联网+农业”。积极推进建立“网络销售”“农超对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大力推动电商扶贫,搭建农产品“线上线下”交易平台,实现与市场有效对接。截止目前,全县已建成县域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县级仓储配送中心1个、农村电商服务站点83个,发展电商企业26家,农产品网店350余个,网销农特产品100余种。针对脱贫攻坚,改善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加快农村供水设施建设,2017年底已建设完成104个村饮水安全工程,2018年正在建设29个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对2016-2017年已实施的66个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水质提升改造。通过2016、2017年的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实施,全县农村电网水平大幅提高,小城镇(中心村)电网高标准完成了改造升级,动力电已通至各自然村。2018年新增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正在建设中,预计今年11月底竣工投运。
(二)推进创新驱动发展
1.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做大做强新兴产业集群,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情况。我县工业企业紧紧依托资源优势,狠抓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一是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十九大以来,持续实施了大唐略电热电联产城区配套供热项目、略钢鱼洞子铁矿改扩建、电解金属锰生产线、大唐略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7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略钢环保综合治理改造项目等重点工业项目,促进传统工业产业升级提质;二是围绕全县优势资源禀赋,实施了一批生物医药和非金属开发工业项目,如纳米碳酸钙生产线建设、陕西百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中药材标准化提取生产线建设、永杨医药杜仲软胶囊开发、百味园五级产业园建设等项目,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同时启动实施4个村级光伏电站建设,发展电子商务点83个。三是加快旅游业发展,大力发展集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养生养老、农耕体验、乡村手工艺等于一体的休闲农业,上半年开工建设略阳县响水沟·山水涧生态农业园、略阳县美盛生态园两个休闲农业重点项目,培育乡村旅游示范村2个、农家乐80家。
2.实施重大短板装备专项工程,发展工业互联网平台情况。我县地处秦岭腹地,属落后山区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在我县工业经济构成中占较大,新兴食品医药产业刚刚起步,重大短板装备专项工程基本空缺,经济类型和工业基础决定我县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滞后。目前,大唐略阳发电有限公司基本实现工业信息化生产,陕西略阳钢铁有限公司和陕西华澳矿业有限公司两户企业部分实现工业信息化生产,全县工业互联网发展差距很大,需上级部门在人财物上给予大力支持。
3.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落实情况。 修订完善了《略阳县县级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增加了项目评审的环节,使项目的立项更加公平、公正。
4.对承担重大科技攻关任务的科研人员,采取灵活的薪酬制度和奖励措施情况。2017年9月,我县新出台了《略阳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5.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情况。一是加强创业培训。对有创业意愿、有一定的创业能力和基础的我县返乡农民工、大学生、农村青年致富能手等群体开展为期19天的SYB创业培训,力争全县每年新增创业30--50家,带动辐射更多群体创业就业。二是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创业人员可提供最高10万元的全额贴息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可提供最高50万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可给予补贴,对创办社区工厂(车间)发给一次性岗位补贴。三是推进创业孵化(返乡创业园区)基地建设。按照省市关于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新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对原有的孵化基地重新认定,并积极兑现落实扶持奖补政策。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成效显著。“略阳县电子商务众创空间孵化基地”“略阳县特色林木花卉星创天地”“核桃立体种植技术星创天地”成功被认定为汉中市“双创”平台孵化基地。以工业集中发展区和略阳县县级电商服务中心为平台,开展了“双创”工作,毛坝食品医药工业园区吸纳企业9户,培育创业就业孵化基地5户,2017年6月以来完成工业产值3亿元,带动就业200余人。
6.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情况。我县在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中尚处于起步阶段,主要是本着服务原则,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方向,加强新业态新产业的招商,对落地项目做好跟踪协调服务。制定出台了《略阳县扶持经营主体发展农业产业助推脱贫攻坚办法(试行)》(略政办发〔2018〕53号),对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的农业产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光伏扶贫电站进行扶持。
7.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培养,加大高技能人才激励,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拓宽外国人才来华绿色通道等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情况。加强技能人才培训体系建设,支持和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开展技能培训,落实培训补贴资金;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推行订单式、冠名班、顶岗式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做好技工教育赋能工程,扩大技能培训学校招生规模,鼓励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取双证书,把参加职业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作为检验培训效果和获得职业培训补贴的必要条件;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注重以职业能力为导向,工作业绩为重点,突破年龄、资历、身份、学历的限制,为技能人才就业和提高社会地位、增加经济收入创造条件。出台了《略阳县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略阳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略阳县有突出贡献的拔尖人才评选办法》和《“略阳人才绿卡”暂行办法》,设立专家公寓,柔性引进首批特聘专家53人(含海外3人),建立梁宗锁、王海潮等县委、县政府特聘专家工作站2个。围绕产业园区、主导产业,引进副高职称以上高端人才44人;建立县级领导联系优秀人才工作制度,坚持在一线关心培养人才,去年以来先后有4名一线优秀人才被提拔为县直事业单位科级领导,有14名生产、教学、临床一线优秀人才被推荐为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建成全县各类优秀人才名录(数据库),共收录各类优秀人才6889人,其中党政人才1560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179人,专业技术人才3112人,高技能人才707人,农村实用人才1021人,宣传文化人才9人,社会工作人才301人。其中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省政府特殊津贴1人,市级突出贡献拔尖人才8人,市级三一一人才5人,市级优秀农村实用人才15人,县级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9人。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
1.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截止2018年7月,将县级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精简为153项,编制了各部门、镇(办)责任事项,制定了权力运行流程图,保留县级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18项,编制完成“双随机”清单,抽查事项46项,市场主体8010个,执法人员257人。进一步简化项目投资审查手续,缩小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范围,采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报,确保重点项目有序推进。在县政府网站及时公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对一些重点收费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持续推进企业“多证合一”、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现企业“网上办照”,开展企业异常名录管理工作。
2.落实“五个为”和“六个一”要求(即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项目审批时间再砍一半,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情况。一是优化审批事项。按照“能取缔的程序和事项坚决取缔,互为前置、重复审批的坚决精简”的原则,对照国省法律法规调整变化的事项逐一进行梳理,全面清理出错项、漏项和职能交叉项目,确保审批事项名称高度统一。坚持“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有利于高效便民、有利于企业生存发展”的原则,重点围绕项目招引、城市建设、民生改善等方面,大幅度精简审批事项。完善清理事项登记备案制度,坚决防止变相保留、变更、新增行政审批事项。二是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推进审批流程再造,分类列出各类审批所需的要件及流程;深化“两集中、两到位”,坚持审批项目应进必进,规范受理方式、审查方式、签批方式、送达方式等环节。三是优化审批方式。积极推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并联式审批”,制订行政审批行为规范、服务标准等。根据审批事项的性质、特点和复杂程度,灵活采用网上受理、上门服务、现场办理等形式,确保审批便捷高效,对重大项目和应急事项提供全程代办、预约办理等服务。全面推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超时默认制度,对审批事项严格按照承诺时限办理,超时未批复、未解决的事项视为同意。四是对涉及行政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类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清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五是对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单位制定一对一的审批服务流程图,编制《窗口服务指南》《窗口告知单》等,并及时将各进驻单位清理后所保留的行政许可、行政服务项目的内容在政府网站、自助查询机、服务窗口、导办台、公示栏发布,为群众咨询、办事创造便利条件。六是为满足不同服务群体的需求,推行实施了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代办服务等人性化、特色化服务,大力实施了“清单式”服务和“零距离无障碍服务”活动,有效解决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七是开通了政务中心官方微博,广泛开展政民、政企互动,累计发布各类信息1000余条,听众达2万余人。八是设立便民服务大厅,办公面积达1280平方米,集中进驻28个单位,设置76个办事窗口,采取“一门受理、并联审批、统一收费、限时办结”的运行模式,实现了“一厅式”集中审批服务。同时,强力推动全县17个镇(街道办)全面建成了便民服务中心,并推广辐射到全县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建立便民服务室(代办点),开展便民服务事项代办业务,目前初步构建形成了以县行政服务中心为统领,横向到部门、纵向到镇村的全县便民服务网络体系。
3.五年来国务院取消、下放或调整的简政放权事项落实情况。
五年来,我县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对中、省、市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承接并实现无缝对接。县政府2015年公布行政许可事项299项,到2018年7月,我县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53项,精简率为48.8%,并在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权责清单发布平台和略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布。
4.全面推开“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情况。积极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登记制度改革。 切实落实“多证合一”改革涉企涉照事项目录,强化业务协同,使“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身份证”。从2017年9月28日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至今,我县共办理“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700 户。
5.十省百家办事大厅暗访督查发现典型问题整改情况。我县行政服务中心专门召开会议就十省百家办事大厅暗访督查发现典型问题及时通报,认真查找我县行政服务中心实际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全面整改提高。在此基础上,还制定完善了30余项规章制度,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对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作为实施规范化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与各内设科室、各服务窗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对各项工作进行细致分解,落实责任人。健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设置意见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发放群众满意度测评卡等方式,自觉接受办事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通过自查,我县不动产登记在制度建立、窗口设置、规范流程、信息平台建设等8个方面问题,已有3个方面完成了整改,5个方面问题正在整改,有4个问题在7月底前整改到位,1个在9月底前整改到位。
6.国务院部署的2018年再减税8000多亿元、为市场主体减轻非税负担3000多亿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2017年第四季度,享受增值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906户次(含不达点户),免征增值税税额273.96万元。累计有26户次小型微利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减免税额30.81万元,政策实际受惠面100%。2017年度汇算清缴,共计有46户次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优惠金额1322.48万元。 2018年一季度,享受增值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3011户次(含不达点户),免征增值税税额285.09万元。累计有15户次小型微利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减免税额13.82万元,政策实际受惠面100%。
7.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经过自查,我县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收入管理规范。各执收单位依法征收的非税收入,严格按照中省规定以及非税收入收缴程序,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缴入“非税收入相关科目”,由代理银行通过源头分解系统,按日自动汇划国库,确保了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二是收费清单公布及时。我局对政府网站公布的收费目录清单根据政策变化保持实时更新,凡遇到收费项目基金政策调整的,按上级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将更新后的收费项目予以公布。各收费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对本单位所有收费项目通过《略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在10个工作日内对本单位收费项目向社会公布,对有关政策进行解释,及时对政策变化进行动态公示,并对收费项目公示情况上报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做到了收费公示透明、清楚明白,管理依法规范。三是收费政策执行有力。我县没有制定出台涉企收费项目,并严格执行了上级下发的收费清单,未发现收费单位有违规收费行为。凡被取消、停征减征的收费项目,我县均能按时取消,停征减征。对已取消和停征减征的收费票据进行了重点清理检查,将已收费票据进行了核销,结存票据及时收回,防止违规收费行为发生。
8.推进网络提速降费,明显降低家庭宽带、企业宽带和专线使用费情况。近年来,我县宽带网络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城区宽带、4G网络全覆盖,农村宽带覆盖率81%, 4G网络覆盖率71%。电信、移动、联通等三家基础电信企业严格落实省市公司制定的政策,于2017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取消手机国内长途和漫游费,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取消流量漫游。“提速降费”工作实施以来,我县四大网络运营公司严格按照光纤到户建设标准,持续加大投资力度,开展城市老旧小区的光纤化接入改造,全县光纤接入率100%。互联网出口完全能满足全县工贸企业、政府机关的专线要求。降费方面,目前我国对互联网专线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网络运营商根据用户需求和市场竞争情况,确定专线接入类型和接入价格。为降低用户手机流量使用成本,更好的服务于信息生活,各公司不断投放网络资源,以全国流量不限量、宽带电视免费用等为主题,推出了各类资费套餐。全面取消手机国内长途费、漫游费,国内被叫全免费,资费同比去年下降50%以上。
9.完善银行普惠金融服务保障体系,实现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有较明显降低情况。制定了《略阳县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实施方案》,缩短企业在银行开立账户受理(提供资料齐全)到办结时间为县城内现场办结(各镇、办营业网点2个工作日内办结),降低开立账户费用;鼓励商业银行通过大数据云计算运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移动终端等新渠道实现线上操作,提高信贷服务便利度,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完善融资增信机制,降低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获得信贷难度。
(四)持续扩大内需
1.支持社会力量增加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服务供给情况。在医疗卫生方面,以《国务院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为指导,我县在已有两家民营医院的基础上,再继续支持社会力量办医,通过鼓励民营资本进入我县医疗市场,确定将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纳入了略阳县“十三五”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目前,县精神病专科医院已投入使用,结束了我县没有精神病专科医院的历史,使全县的精神疾病患者可以就近就医,享受最优质的诊疗服务。在养老服务方面,全县有1所中心敬老院、1所养老服务中心、7所区域敬老院,敬老院拥有床位145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42张机构养老床位,接近国家“十三五”目标。在全县17个镇办145个村20个社区成立了老年协会,完善老龄工作网络。在城区建成了11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和1所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在农村13个镇(办)57个村建起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就近解决农村空巢、留守老人的养老服务问题。按照相关政策,全面落实了城乡低收入困难老人低保、养老保险、高龄补贴、双女户奖补、城乡医疗等政策,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在教育服务供给方面,加大神色会力量办学支持力度,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强我县民办学校的审批和管理,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促进了民办教育快速健康发展。全县现有民办学校、培训机构20所,专兼职教师119名,在校学生1946人,与2015年相比,民办学校、培训机构增加13所,教师增加72名,学生增加1000余人。在支持社会力量提供文化服务方面,一是通过政府购买支持文化团体参与公共文化演出活动。白雀寺镇木匣沟村村民谢林山成立了略阳县林山传统文化有限公司,并纳入市、县两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演出服务对象。2017年以来该公司共承接市级演出115场、补助资金58万元,县级演出20场,补助资金12万元。同时,引导城乡文艺爱好者成立业余文艺团队6支,每年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200余场次。二是通过优惠政策支持发展文化服务企业。成立了郙阁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利用县文化图书大厦一、二楼,通过减免房租等政策吸引社会力量来此开办文化企业,从事文化服务和经营活动,目前已成立了嘉陵书画院、奇石协会、奥斯卡影城、森彩商务有限责任公司、青春驿站等5家企业,森彩商务公司成功申报为规上文化企业。同时扶持建立了羌英罐罐茶、略阳罐罐茶、羌韵尚品等氐羌特色餐饮主题示范店。三是通过配送设备为基层开展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先后给15个镇办综合文化站配置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设备,13个镇办文化站配置了文化活动器材设备,135个行政村配送了文化活动器材,18个社区配送了文化活动器。建成农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183个,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每年为全县183个农家书屋更新图书一次。2017年以来放映农村公益电影3000余场次。
2.推动网购、快递健康发展情况。截至2018年6月底,全县现有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1户,市级示范镇2个、示范村2个、示范企业2户,县级示范企业9户;建成农村淘宝运营中心和邮政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各1个。建成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镇级电商服务站10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73个,服务覆盖到全县50%的行政村。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建成村淘服务站42个,邮政自营便民驿站71个。发展电子商务企业15家,网店350余个,网销农特产品70余个品类、120余种规格。“三网”覆盖率大幅提升,城市光网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光网覆盖率达到81.3%,4G覆盖率达到71%,邮政、申通、圆通、菜鸟物流等18家物流企业深入镇村开展业务,分布点及业务量逐步递增,全县镇村物流覆盖率达到70%。今年上半年网络销售总额达5300万元。
3.“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全县已累计开工建设“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95个,完成投资45.54亿元。2016年47个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完成投资20.57亿元,2017年48个项目开工建设,年度完成投资24.97亿元。2018年全县共安排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等四大类重点建设项目47个,总投资83.77亿元,年计划投资27.1亿元;1-6月份,全县47个重点建设项目预计完成投资14.25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52.6%。
4.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建设、资金使用情况。2017-2018年,省、市共安排我县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农村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及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4大类18个项目,总投资58277万元,其中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27289万元。截止6月底,上级安排我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总体进展情况较好。其中:2017年天然林保护人工造林、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等6个项目已完工或基本完工,正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交通局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计生服务站和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10个建设项目正在有序实施;2018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徐家坪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预计9月份开工建设。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47788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24015万元),占总投资的82%。
5.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保障房建设项目、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的公路建设项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等的开工建设、资金使用、固定资产形成情况。2017年中央车辆购置税下达给我县的建设项目有:道路工程共22条166.2公里,其中重要县乡路2条9.7公里,通村水泥路11条80.27公里,通村路完善2条6公里,生命防护工程7条70.27公里。总投资为11439万元,其中中央车购税投资6828.5万元。目前重要县乡路西淮坝梁家河至陕甘界公路、铁佛寺至省界公路正在实施,其余项目均已完成。中央车购税资金共6828.5万元,已全部到位,已拨付5177万元,结存1739.5万元。2018年上半年中央车辆购置税下达给我县的建设项目涉及:道路工程共9条80.4公里,其中通村路完善2条5.7公里,生命防护工程7条74.7条,危桥改造1座26.04延米,总投资为1527万元,其中中央车购税投资709万元。目前4条道路已开工建设,其余5条道路、1座桥梁均在施工准备阶段,中央车辆购税资金共到位471万元,已拨付258万元,结存214万元。
6.实施新一轮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情况。十九大以来我县实施了略阳县紫光热力有限公司热电联产工程配套项目、略阳县杨家坝矿业有限公司纸坊沟尾矿库建设工程、陕西新兴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纳米碳酸钙生产零碳排放示范项目、大唐略阳发电有限公司略电7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略阳县鸿嘉矿业有限公司电解金属锰生产线项目(二期)、陕西百味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略阳乌鸡产业园建设项目、略阳县科铭食品有限公司食用菌深加工项目等7个工业重点项目,截止2018年6月底实际完成投资3.1亿元,其中2017年完成投资9200万元,2018年1-6月完成投资2.21亿元。
7.鼓励民间投资、放宽市场准入、破除各种隐性壁垒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尤其是在铁路、民航、油气、电信等领域推出对民间资本有吸引力项目情况。 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和外贸企业备案工作流程,已办理陕西鸿嘉实业有限公司、陕西力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2户外贸备案企业,截至目前无外贸出口业绩。
(五)推进高水平开放
1.全面放开一般制造业,扩大电信、医疗、教育、养老、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开放情况。我县一般制造业涉及建材、化肥、保健品和食品制造等行业,按照国家市场准入规范,全面放开市场准入。在扩大教育等领域开放方面,一是主动对接西安理工大学,积极推进高校帮扶项目落实。目前西安理工大学在略建成校地产学研一体化示范基地,其中光伏发电展示基地、创新创业产业培训基地、杜仲开发研究基地、农特产品直营基地和西安理工大学略阳县天津职教中心函授站已取得实效。二是紧抓苏陕协作机遇,签订海安市对口帮扶略阳教育工作协议,加强两地教育合作交流。开展教师交流培训,先后选派32名骨干教师赴海安市跟岗学习,邀请海安市教育专家来略培训学校管理人员270余人,提高我县校长、教师管理能力和教学水平。县天津职教中心与海安中等专业学校开办海安中专班合作办学,扩大贫困家庭学生实习就业渠道。在扩大医疗卫生等领域开放方面,一是执行社会资本办医审批程序和审批条件与公立医院一致,均参照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审批文件统一在县政务中心卫计局窗口公开领取。二是对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取消了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简化了工作程序。三是在放开医疗市场准入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和服务,不断提高其依法执业意识和医疗技术水平,保证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通过建立常态化的监管机制,每年对民营医疗机构进行集中校验,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查处违规现象。四是及时确定民营医院为合疗定点医院,确保民营医院享有与公立医院同等的合疗报销政策。
2.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情况。根据《略阳县专利申报补助与奖励办法》规定,对2017年申报和授权的专利补助奖励资金全部兑现,兑付金额达到43万余元。县科技局与市场监局联合开展了专利执法及宣传活动。
(六)保障和改善民生
1.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扩大农民工就业等情况。2017年,全年共接收应届大学生档案621份,实名制登记应届毕业生456人,实名制回访率100%,实现就业391人,未就业44人,出国升学(读研)30人,就业率90.54%。全年共转出高校毕业生档案188份,组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积极与各企事业单位联系,提供就业见习岗位210个,组织毕业生见习140人。积极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组织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110人,协助7名毕业生办理创业小额担保贷款66万元。 按照安置政策做好退役士兵的接收工作。接收了2017年秋冬季退役士兵88人,其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80人,转业士官7人,移交残疾军人1人。将2017年秋季退役士兵及转业士官信息录入陕西省退役士兵信息管理系统。将在7月底为80名退役士兵发放2017年秋冬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277.24万元。进一步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2017年秋冬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45人。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2016年冬季退役士兵进行了安置,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费2.25万元。在扩大农民工就业方面,一是拓宽就业创业渠道,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就业、鼓励就地就近转移就业,重点扶持返乡创业,加大就业示范镇、示范园区建设力度,扶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二是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开展劳动力调查登记,加强输出输入地劳务对接,推动就业信息联网,落实公益性岗位、创业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农民工权益维护等就业服务和就业促进政策。三是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针对不同的农民工群体,分类开展技能培训。对居家就业的开展农业生产技能提升培训,对外出务工的开展就业前培训,对确定务工企业的农民工鼓励企业在我县开展输出前培训,落实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2.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情况。制定了《关于印发略阳县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略政办发〔2016〕34号),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联防联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扎实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从“事后追讨”变为“事前预防”,全县在建工程项目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比例达到86%。二是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在全县建立县、区、镇三级网络,按级按片划分责任区,明确责任人,建立劳动用工管理信息数据库和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案件入网率达100%。三是加大惩戒力度。运用媒体曝光和违法失信“黑名单”手段,加大对恶意欠薪行为单位的处罚和震慑力度。四是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户管理等制度,实行企业信用信息互认共享。建立健全欠薪应急处理机制,出台了《略阳县处置农民工欠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五是实行新开工建设项目包抓管理制度,对新开工项目逐项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责任人,建立健全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情况信用体系,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
3.抓紧消除城镇“大班额”,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问题等情况。彻底消除了大班额,制定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2016年彻底消除了66人以上超大班额,今年春季学期,56人以上大班额全部消除。采取过硬措施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督促各学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中小学生在校上课和自习时间的规定,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小学生每天不超过6小时,初中生不超过7小时,住校生晚自习不超过2小时。小学一、二年级学生无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学生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控制在1小时内,初中学生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控制在2小时内。严查违规补课行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杜绝了利用寒暑假、节假日、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补课或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现象。
4.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情况。县天津职业教育中心是我县唯一一所职业教育机构。结合脱贫攻坚需求和县域经济发展实际,该校与北京华唐中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办学,建设客户信息服务特色专业和产业园区,吸纳剩余劳动力就业。与西安理工大学联合开展电子装配和调试技术培训,为贫困家庭子女学习生产技能、掌握致富本领提供了平台。
5.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推进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情况。一是加强合疗保障。2018年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参保130059人,参保率为99.3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率达到100%。实现了市内所有定点医院直接结算。逐步扩大了省外异地就医结算范围,跨省异地就医参合患者可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转诊,实现省外异地就医定点医院直接结算。二是持续推进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工作。截止2018年1-6月县级公立医院向上级医院转诊385人次,下转1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上级医院转诊407人次,县域内就诊率达90.02%。三是稳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截止2018年6月我县已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32支,参与团队的镇、村医务人员160余人。辖区内居民完成签约 10.05万人;原发性高血压、糖尿病、重型精神病、肺结核病等重点人群签约3.84万人;对4299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完成了签约,签约率100%。对签约人群,规范开展定期随访、健康教育和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助力了脱贫攻坚。
6.启动新的三年棚改攻坚计划,落实2018年开工任务情况。
2018年上级下达我县棚户区改造任务4个项目1050套,分别为略阳县铁路片区(嘉陵江右岸)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800套,略阳县嘉陵江左岸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109套,略阳县中学路北段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106套,略阳县老人委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35套。截止目前,共计开工268套,开工率为25.52%。其中,略阳县铁路片区(嘉陵江右岸)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开工186套;略阳县中学路北段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开工47套,老人委片区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开工35套,拆迁对象全部选择货币补偿,货币化安置率100%。
7.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始终坚持把责任落实作为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年初,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与各镇办、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和企业层层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每季度召开安委会扩大会和安全生产专题会,研究部署落实全县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通报点评、约谈督办、考核问责、失职追责、“一票否决”和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全县36个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重新明确界定,真正做到监管“无盲区”、责任全覆盖。
8.提高城乡低保、社会救助、抚恤优待等标准,强化民生兜底保障情况。城乡低保方面:从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新的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460元/人月提高到500元/人月;坚持月批月发动态管理的工作程序,确保资金发放到位。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3015元/人年提高到3470元/人月,具体标准为:A档由250元/人月提高到290元/人月,B档由200元/人月提高到230元/人月,C档由140元/人月提高到160元/人月。截止6月底全县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3494户9600人,发放低保金1453.19万元,保障城市低保对象1594户3383人,发放低保金844.06万元。社会救助方面:一是全面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坚持“应养尽养、应救尽救”的原则,严格审批程序,进一步加大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力度。截止6月底保障农村特困供养对象1196人,城市特困供养对象30人,发放供养金357.36万元。二是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有效衔接,扎实开展医疗救助工作。截止6月底,共实施医疗救助15710人,发放救助金764.09万元。三是加大临时救助。将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基本生活困难,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和个人全部纳入临时救助范围,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确保困难群众不因意外突发性困难影响脱贫。截止6月底,实施临时救助1253人,发放救助金188.8万元。抚恤优待方面:按照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及时执行抚恤补助金发放新标准。老复员军人定补金执行标准1110元/月;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金标准504元/月;部分“两参”人员生活补助金标准554元/月;伤残人员、“三属”抚恤金按标准执行;部分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标准780元/月;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标准一年军龄44.6元/月。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义务兵学历实行统一优待政策,即:按照本科以上(不含本科)3500元/月(4.2万元/年),本科3000元/月(3.6万元/年),大专、高职2500元/月(3万元/年),高中2000元/月(2.4万元/年),初中1500元/月(1.8万元/年)标准发放。采取民政造册、财政审核、个人持卡、银行发放四位一体工作模式,通过金财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位。
(七)整治“四风”情况
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情况。2017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县委常委会多次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常委会议题进行安排部署,县委常委会班子带头,在县委中心组学习会上对八项规定原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进行了系统学习。2018年初印发《县委常委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正“四风”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不折不扣地落实中省市相关规定。紧盯节假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不放松。每个节日前进行安排部署、发文强调廉洁过节纪律要求,节中县纪委牵头联合县经贸、财政、审计、公安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明察暗访,节后梳理问题线索严肃处理,每年7月至9月期间重点治理违规举办参加“升学宴”“谢师宴”问题。对省市纪委交办有关三公经费等发票问题线索,组织力量认真核查,严肃追究了一批违纪违规问题。2017年全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6起,党政纪处分16人,2018年上半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4起,给予党纪处分4人,对典型案例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曝光,有力的起到了震慑作用。
2.整治“四风”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2017年,我县持续加大整治“四风”督导检查力度,全年累计开展明察暗访11批次,紧盯全县28个服务窗口单位和追赶超越责任单位,先后对100多家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全年纪委监察机关立案176起,党政纪处分176人,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诫勉谈话256人;2018年以来,坚持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督查。督查内容涉及干部守纪履职、扶贫领域干部作风问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一桌餐”等专项治理。上半年累计开展督查6次,“四风”领域党政纪处理违纪干部69人,批评教育、诫勉谈话150人次。
(八)营商环境调查
“营商环境调查”数据由统计部门负责,每半年调查一次,2018年上半年数据正在调查之中,现提供数据为2017年年末数据。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方面
1.在防范金融风险方面,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非法金融活动涉及行业广泛,形式多样,手段隐蔽,防范和打击难度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协作配合有待加强。
2.在脱贫攻坚方面,脱贫产业培育艰难,扶贫龙头企业带动能力有限,技术、资金、市场、人才等制约性因素短期内仍无法有效解决。受持续强降雨和今年“7.11”“7.14”两次暴雨灾害影响,全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损毁严重,需重新评估和调整全县脱贫退出计划,影响了年度计划任务的如期完成。扶贫扶志缺乏有效载体,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措施单一,实效性不强,扶志工作成效不够理想。基层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细致,整改工作还须改进作风、持续发力。干部培训方式比较单一,能力不足问题仍需在实际工作中锻炼提高。
3.在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煤炭减量替代工作开展难度大,水环境安全保障压力较大,土壤污染治理进度缓慢。
4.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方面,由于我县属山区贫困县,立地条件差,农村经济基础薄弱,受地理环境所限,县农业企业规模小,自有资金不足,产业发展尚未形成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农业产业项目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制约了全县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
(二)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方面
1.我县境内没有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科技人才严重匮乏。
2.农产品加工业生产企业规模小,产业链条短,经济效益较差,技术人才少,成果转化难。
3.科研经费投入不足。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
1.行政审批质量有待提升。
2.各部门沟通、协调、配合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3.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对信用监管、社会协同监管的认识和理解还不到位。
4.对实施“宽进”后的“严管”新机制研究还不够,缺乏完善有效的衔接机制,相关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惩戒机制尚未完全建立。
5.政府各部门之间数据互联互通和信息开放共享还存在差距。
(四)持续扩大内需方面
1.对电子商务认识不够。广大农民和本地多数企业管理者电子商务相关知识匮乏,对电子商务突破传统交易的制约因素、提高经济效率等优势认识不足,尤其是边远贫困村年轻人多外出务工,部分村级网店面临管理人员流失困境。
2.农村电商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我县地形地貌复杂,部分偏远地区交通条件差,限制了物流的发展。农户居住分散,互联网上网资源有限,无法满足电商扶贫的需求。
3.特色产品推广不足。农产品规模化种养程度不高,产品品类不一,质量参差不齐,满足不了网销市场的需求,无法与外部市场形成长期的合作关系。
4.农村电商应用人才缺乏,严重影响了农村电商的发展和农产品的销售。
(五)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
1.社会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后劲不足,管理运行经费缺乏,服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2.随着健康扶贫工作的深入推进,我县患重病困难群众人数不断增多,导致医疗救助资金不足,影响了我县医疗救助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整改措施
(一)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方面
一是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机制,充分发挥处非领导小组职能,严密关注县域内金融活动,努力做到防范非法集资活动无死角,确保不发生重大非法集资活动。按照省市要求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排查工作,确保县域内不发生通过手机回租违规放贷、强行打手会员服务和商品变相太高利率、恶意致借款人逾期、虚假购物再转卖放贷等手段,逃避监管,变相开展“现金贷“业务,坑害金融消费者的非法金融活动。
二是做实做好今年脱贫退出的认定和核查工作,狠抓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运用“33565”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政策,加快发展今年计划退出村的集体经济组织。大力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确保计划退出村环境面貌有大的改观。克服灾害影响,抓好“两房”建设,年内全面完成1017户危房改造和2817户易地搬迁安置任务。严格标准,切实抓好行业保障性政策兑现工作。持续抓好扶贫领域作风建设。
三是加快汽化工程进展,推进集中供暖,为下一步煤炭减量工作夯实基础,强化环境监管,建设涉水企业视频监控网络,确保水质达标排放率100%。加大应急投入,建立环境应急基金和应急物质储备库,完善应急体制机制,提升应急水平。开展面源污染专项整理,减少农业生产造成的污染。建立国家层面的土壤污染治理投入机制,增加资金投入,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中省市今后应加大对陕南山区贫困县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扶持力度,每年切块安排资金1000万元以上,专项用于农业产业化发展,通过连续扶持助推各县特色优势产业做大做强,从而有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方面
一是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加强合作,对接科技技术需求意向,选派县内专业人员参加省厅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以达到提高专业技能的目的。
二是积极培育、重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星创天地、试验示范站,从质量和数量上有所突破,推动企业与高校开展联合攻关,促进技术创新和先进技术的引进,积极与组织、人社部门沟通联系,加大中、高端人才的引进工作,推动成果转化。
三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文件),《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文件)等文件要求,深入到全县各企业宣传该项政策法规,使公司重视科技研发投入工作,尽量让企业享受国家的政策红利,引导、鼓励企业及社会资本加大科技投入。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各部门单位进一步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做好推行“放管服”改革的重大意义,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
二是继续对权责清单进行实时调整。承接落实中、省、市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时对我县权责清单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并在网站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县级“双随机一公开”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创新监管模式,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四是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继续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改革,实行线上线下“双轨并行”,实现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的互通互认互用。
五是持续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改革。进一步清理精简审批、核准事项,优化项目报建审批流程,推行联合审批、多图联审等方式,加快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
六是继续开展收费清理改革。继续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推行清单收费。
七是全面提升政府行政服务效能。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数据互联互通和信息开放共享,延伸网上办事服务功能,实现政务服务“一网办结”。
(四)持续扩大内需方面
一是加快改善贫困村电商基础设施,改善贫困村电商发展基础条件。不断提升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功能,引进优质的第三方运营商开展营销、推广、美工、摄影、培训等电商专业服务,提高电子商务应用效率和发展层次,促进电商产业均衡发展。探索建立一点带几村、一店带多户的“双带动”村级电商发展模式,持续推进贫困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和功能提升,逐步实现贫困村全覆盖。
二是夯实涉农产业基础建立品牌战略。按照“一村一品”的原则,组织引导贫困户在网上经营特色产品时,积极注册商标,维护品牌形象和网店声誉,奠定在市场上的地位。加快制定完善适应电子商务的农产品质量认定、分等分级、产品包装、业务规范等标准,推进特色产业产品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和品牌形象,为电商扶贫筑牢产业支撑基础。选择当地优良的品种集中力量加以打造,进行外销,打响市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产业,通过互联网宣传推介吸引游客互动互通体验,进行农特产品和旅游民俗文化产品线上和线下销售。
三是持续加强贫困村电商人才培训。引入水平高且培训内容通俗化的电商培训机构,以镇村基层干部、涉农企业、合作社、农村电子商务从业人员为重点,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管理和实际操作培训,逐步引导更多的贫困户了解电子商务知识并普及运用。四是加强电子商务网销产品市场管理。加大农产品网销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价格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努力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对网销农特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大检测力度,严肃查处取缔无证无标经营行为,保护品牌商标,促进全县农产品网上交易顺畅平稳。
(五)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
一是社会力量养老方面,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大力倡导社会力量、社区服务组织、各类志愿者服务队伍等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强农村幸福院管理,培训服务人员,积极争取经费补助发挥好互助养老作用。
三是因地制宜丰富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和范围,不断探索居家养老市场化运作的有效途径。加大宣传,引导老年人树立正确的居家养老服务消费观念。
四是提高城乡低保、社会救助、抚恤优待等方面,积极向上级汇报争取社会救助资金,不断提升救助水平和质量。
四、意见和建议
(一)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方面。一是建议中省市加大应急投入,建立环境应急基金和应急物质储备库,完善应急体制机制,提升应急水平。二是加大对深度贫困县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资金支持力度,对深度贫困县制定产业扶持专项政策,以确保持续稳定脱贫。三是建议国家层面进一步健全和强化生态补偿机制,加大重点流域上游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用经济杠杆推进产业机构调整,确保上游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建议加快推进全省乃至全国政务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步伐,建立全省统一模式的便民服务网络体系和机制,真正实现省市县联审联批,切实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方便群众办事。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建议加大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基础设施资金支持力度,配套养老服务运转经费,以利于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
略阳县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