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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郭镇委员会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郭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457-7-16_A/2018-0702001 公开目录: 镇(街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02日
有效性: 发布机构: 郭  镇 文    号: 郭发〔2018〕188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有效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净化社会风气,优化社会环境,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社会经济秩序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今日起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富有成效,现成立郭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彭 冲(党委书记)

副组长:夏 添(人大主席)

闫 平(镇长)

成 员:邓 欢(党委副书记)

侯云双(纪委书记)

孙 欣(组织委员)

陈 龙(副镇长)

苟良涛(副镇长)

唐仲宏(食药监所长)

岳 巍(司法所所长)

陈 斌(郭镇派出所所长)

闫 巍(交警中队队长)

贾少波(国土所)

黄小冲(司法助理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维稳办,岳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小冲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开展。

二、目标任务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即“保护伞”未打掉的不放过,违法违纪人员未查处的不放过,经济基础未摧毁的不放过,追缴、没收非法所得判决未执行的不放过。

(二)要坚决做到“三个决不能”和“四个无”。即决不能让黑恶势力坐大形势,决不能让黑恶势力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不能出现黑恶势力影响正在进行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社会秩序良好稳定的情况下,无持枪械聚众斗殴事件;无阻碍主要交通干道,扰乱重点人员场所秩序事件;无群众举报后仍未采取行动的现象;无因工作原因引发媒体负面报道的事件。

(三)目标任务。按照中央对扫黑除恶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对黑恶团伙底数进行全面摸排清楚,并做到发现一个打掉一个,不错过,不放过。

三、工作重点

这次专项斗争打击整治的重点:

1.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破坏农业生产生活秩序,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橫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乡恶”、“村霸”等黑恶势力。

2.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场所等行业、领城,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以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手段非法垄断建设工地、施工小区沙子等建材供应的“沙霸”等黑恶势力。

3.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在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等领域,雇请和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垄断市场,破坏生产、抢占工地、暴力拆迁、强行收取“地盘费”“管理费”“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4.在集镇、中心村等人群密集区域及公共交通工具上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霸一方和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5.煽动村民闹事闹访缠访、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采取封门堵路等形式,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和交通秩序、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线索精确摸排、固定证据。扫除黑恶势力,必须打有准备之仗。坚持情报领先,积极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察暗访。

要组织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起底,拉出清单,确定重点,明确主攻方向,实行精准打击。要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通过群众来信、来电和互联网等多种渠道,确保群众举报、投诉畅通无阻。要注重在解决群众诉求、清理信访积案、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把每一起举报、投诉、线索都查清楚。要加强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情报信息的搜集、录入和管理,定期分析研判,全面掌握涉黑涉恶人员和案件情况,将重点嫌疑对象纳入工作视线,及时跟进,适时打击。要加大对部转、省转、市转和县转线索的核查力度,建立专班、确定专人,确保线索及时办结。

(二)加大攻坚力度,高站位推动扫黑除恶工作。要紧紧抓住在侦的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件,综合运用多种措施,集中力量攻坚,全力推动专案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上级机关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把扫黑除恶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使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机制化和规范化。

(三)提升打击质量,依法严惩、消除后患。在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各阶段,要充分体现依法严惩精神,快捕、快诉、重判一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依法严厉打击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坚决打掉其嚣张气焰。要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善于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严防其坐大成势。

(四)加强联席会议机制,坚持“挖根打伞”。按照涉黑案件中“保护伞”线索“双移交”的工作机制,对发现的“保护伞”线索,及时通报镇纪委,要坚持追根溯源,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组织机构和经济基础。同时,对扫黑除恶斗争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盯住不放,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五)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加强舆论宣传。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不断壮大正面宣传声势,充分展示镇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在全镇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做斗争的信心。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并及时核查反馈实名举报,严格落实保护措施,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五、具体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村(社区)两委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要切实加强对斗争的组织领导,各村(社区)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报送时效。各村(社区)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和汇总本村(社区)的进展情况,在每月20日前上报维稳办黄小冲处。

                                              中共郭镇委员会          郭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日

    中共郭镇委员会                                                                           2018年6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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